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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民政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流程

时间:2011-09-10   来源:青海省民政厅   作者:办公室  浏览次数:84425
  青海省民政厅是青海省人民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肩负着政府四项职能中“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两项重要职能,承担着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双拥优抚安置、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基层政权建设等五大任务、百余项具体工作。内设12个行政职能处(室、局)分别是办公室......


 

 第四部分 青海省民政厅行政权力事项服务指南
(以下不含下放州县民政部门行政权力服务事项)

  (一)行政审批
1、经营性公墓审批

     (1)事项公开表 
事项编码
63000000MZ-XK-0004
事项分类
行政许可
事项名称
建设经营性公墓
行使依据
《公墓管理暂行办法》第二章第十条:“建立经营性公墓,由建墓单位向县级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批准。”
办理主体
民政厅(法定)
申办主体
1、个人 2、企业
项目类型
承诺件
项目子项
 
受理条件
1、有建设(迁建)公墓的建设用地;
2、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从业人员;
3、有建设(迁建)公墓的必要经费;
4、必须是公墓建设规划指标之内的项目;
5、公墓名称必须与其责任形式及其从事的经营项目相符合。
申办材料
1、可行性研究论证报告;
2、县级及上一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批示文件;
3、县级以上建设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4、县级以上土地规划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
5、拟建公墓的规划图、效果图;
6、县级和州、市民政部门的请示文件;
7、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土地使用权属证书(复印件);
8、公墓组织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基本情况,拟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基本情况;
9、公墓基本建设情况报告;
10、财政、金融机构出具的有效验资证明。
法定期限
6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6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和依据
不收费
申办流程
携相关资料到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受理审核。审核通过后办结。
办理部门
青海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
办理地点
青海省西宁市西大街60号青海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
联系电话
0971-6119644
权力运行流程图流程
 
服务指南
需要携带相关资料到青海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受理。在承诺期限内到规定的地方领取《公墓经营许可证》。
服务表格
是否发证件
《公墓经营许可证》
监督电话
0971-6108219
常见问题解答
是否行政服务中心事项
在线办理链接
 
备注
 

      (2)申办材料列表
序号
申办材料名称
1
可行性研究论证报告;
2
县级及上一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批示文件;
3
县级以上建设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4
县级以上土地规划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
5
拟建公墓的规划图、效果图;
6
县级和州、市民政部门的请示文件;
7
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土地使用权属证书(复印件);
8
公墓组织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基本情况,拟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基本情况;
9
公墓基本建设情况报告;
10
财政、金融机构出具的有效验资证明。

      (3)外部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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