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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问:   2024-12-03 22:09低保
详细内容:   海东市化隆县11月份的低保是还没有发放吗,青民通办显示11月12月俩个月发放金额为元0
网站回复:   您好!
您于2024年12月3日在青海省民政厅网站留言,现就您反映的事项答复如下:
根据我省关于印发《全省民政系统贯彻落实有效衔接问题整改及重点工作推进调度会精神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青民办〔2024〕71号),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在11月中旬前,将11月、12月的低保金、特困供养金和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各类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金等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提前、足额发放到位。
因您未提供个人具体信息,建议您直接向户籍所在地(化隆民政部门)咨询您11月、12月低保资金发放情况。


青海省民政厅
2024年12月10日
 
 
杨萍问:   2024-12-03 16:42高领补贴
详细内容:   高龄补贴只对青海省西宁市地区的吗?
网站回复:   已电话回复留言人,进行有关高龄补贴政策进行了解释说明,告知具有青海户籍的70周岁以上老年人均可申请,留言人对解答及回复内容表示满意。
青海省民政厅
2024年12月6日
 
 
匿名问:   2024-12-02 20:03胃癌化疗后申请了低保
详细内容:   胃癌手术后申请低保并办理了低保 现在手术后一直在化疗 化疗费用药都是自费不是医保药 请问哪里有大病救助或者补助 化疗费用太高 又没有收入 手术费化疗费用前后大概10万以上 后续还需要化疗 问有没有大病救助 去哪里申请 去各部门都问了 说是低保没有其他大病救助
网站回复:   您好!您于2024年12月3日在青海省民政厅门户网站咨询申请大病救助的留言我们已收到,现答复如下:
因机构改革,您咨询的大病救助政策隶属医疗保障部门,您可向当地医保局进行咨询。
根据您本人叙述实际情况,按照我省社会救助现行政策,您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或者常驻地)提出临时救助申请。《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民发〔2023〕12号文件规定,支出型对象救助标准: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应低于当地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财产状况应符合支出型贫困家庭认定办法有关规定。根据城乡居民家庭困难类型和申请对象因病、因学、因意外伤害等造成的刚性支出及基本生活刚性支出部分,经扣除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等救助政策和相关慈善项目帮扶后,对个人实际承担部分按规定比例进行救助;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按80%进行救助,原则上救助上限不超过年城市低保标准的5倍。



青海省民政厅
2024年12月10日
 
 
匿名问:   2024-11-06 17:36关于低保清退
详细内容:   你好,麻烦问一下,如果低保清退后,他所享受的城镇低保保障房是否能继续居住
网站回复:   您好!现就您2024年11月6日在青海省民政厅网站留言答复如下:
取消低保后,所享受的城镇低保保障住房是否能继续享受的业务属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请您前往住建部门咨询。



青海省民政厅
2024年11月12日
 
 
18097171569问:   2024-11-01 10:23领养儿童
详细内容:   多年未生育 想领养一名儿童 不知道在哪里领养 望回复
网站回复:   您好!
已电话告知网友,根据《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发》第二条规定,办理收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由县级民政部对外发部收养公告,请关注西海都市报等官方媒体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待有公告发出后,按要求报备和提交材料。
青海省民政厅
2024年11月7日
 
 
匿名问:   2024-10-17 19:32关于领取结婚证的咨询
详细内容:   您好,想请问一下就是我本人不是咱们青海省的户口,但现在长期在咱们省内上班工作,同时对象也不是本地户口,像这种情况可以在青海省内的民政单位进行办理结婚证吗
网站回复:   您好!
您在省民政厅门户网站关于“双方不是青海户籍,可否在青海省办理结婚登记”的留言,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且青海省不属于民政部规定的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地区范围,故留言当事人无法在青海省内的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青海省民政厅
2024年10月18日
 
 
匿名问:   2024-10-16 11:13关于事业单位因公致残残疾保健金发放问题的咨询
详细内容:   我单位有退休人员咨询因公致残保健金发放事宜,请问目前国家对残疾保健金发放有哪些规定?从网上查到原执行的《财政部民政部关于全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公负伤致残抚恤金问题的通知》(财文字《89》455号)于2011年被废止,现在有没有新的执行文件?
网站回复:   您好!
经机构改革后,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伤保险处承担此项工作。
青海省民政厅办公室
2024年10月16日
 
 
刘大文问:   2024-10-16 10:45低保问题
详细内容:   你好,我想问一下,为什么会取消我们的低保,我们家年收入2万,没达到取消低保的收入吧,我家四口人,父情患有家族遗传疾病母亲患有心冠病。
网站回复:   您好!
您于2024年10月16日在青海省民政厅门户网站咨询低保问题的留言我们已收到,省民政厅高度重视,责成海东市民政局会同互助县民政局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情况上报省民政厅,现就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您家庭共有4人,您本人,18岁,现在西宁职校就读;父亲49岁,母亲47岁,父母二人长期在西宁务工和居住;姐姐在西宁某口腔医院上班。
二、调查结果
经互助县民政局调查,您家庭因学支出较大于2018年纳入低保,2021年全家取消低保,取消原因是姐姐大学毕业已就业,家中劳动力3人,按照青海省最低工资标准1880元/月扣除20%就业成本核算家庭年人均收入为13536元,高于我省最低生活保障标准5676元/年,您家庭不符合纳入条件。
下一步,互助县民政局和西山乡人民政府将密切关注您家庭经济状况变化,若出现困难,按政策规定及时予以救助。感谢您在民政厅门户网站的留言。
青海省民政厅
2024年10月28日
 
 
喇志斌问:   2024-10-09 12:26活动对接
详细内容:   你好,我们是河州味道。想在冬至时候在福利院举报一个饺子品尝福利活动,具体细节希望电话沟通和咨询,期待回复
网站回复:   您好!
您在省民政厅门户网站关于“想在冬至时候在福利院举办一个饺子品尝福利活动”的留言,现答复如下:
经与省社会福利院沟通,同意您的相关提议,具体事宜将由省社会福利院后勤负责人员主动与您对接。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青海省民政厅
2024年10月10日
 
 
匿名问:   2024-09-28 11:09申请低保
详细内容:   尊敬领导,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家里母亲有重大疾病已有六年,每次住院化疗费用极高且还有其他并发症,父亲需照顾母亲。女儿在国企上班 ,也是家庭唯一的收入来源。前期给母亲放了低保,但后面以女儿在国企上班为由撤销母亲低保。由于重大疾病化疗费用及手术费用很高,女儿收入根本满足不了家庭支出。领导,这种条件下应该怎么办?
网站回复:   您好!现就您2024年9月28日在青海省民政厅网站留言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户主,50岁,实际共同生活成员2人,平时在西宁务工,妻子,47岁,患淋巴癌和卵巢癌。2024年10月,因妻子住院化疗费用支出较高,乡镇于10月8日受理其低保边缘家庭救助申请。
二、处理意见
经调查,该家庭属于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已将该家庭成员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范围。根据《青海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青民发〔2021〕130号)第八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患有重特大疾病的人员,可以单独提出申请低保”的规定,经核实,已于11月份将重病患者单独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青海省民政厅
2024年11月12日
 
 
杨女士问:   2024-09-26 16:41怎么收养孤儿
详细内容:   怎么收养孤儿 我个人情况经得起考验
网站回复:   您好!
请关注青海民政官方网站,有领养对象会及时在网站上公告
青海省民政厅
2024年9月29日
 
 
匿名问:   2024-09-19 20:01领养
详细内容:   想领养一个孩子。孤儿,女孩。
网站回复:   请关注青海民政官方网站,有送养对象会及时在网站上公告。【儿童福利处回复 2024年9月27日】
 
 
杜女士问:   2024-09-18 10:17骨灰抛撒
详细内容:   您好!请问西宁市有无骨灰抛撒服务?
网站回复:   您好!
根据当事人2024年9月18日在青海省民政厅门户网站的留言,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电话联系了杜女士,告知当事人,据省民政厅了解掌握的情况,目前西宁市没有提供骨灰抛撒服务的殡葬服务机构,根据您的诉求,我们将向西宁市民政局建议视情开展相关服务。并向其宣传了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对选择骨灰撒散的逝者亲属一次性奖励3000元,具体办理在逝者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民政局。当事人表示已了解,对答复表示满意。



青海省民政厅
2024年9月18日
 
 
14797039992问:   2024-09-06 09:03确诊胃癌,没钱看病,申请单人低保,乡镇业务人员别拒收,说拿出住院消费支出,真没钱住不起了,因此申请低保。
详细内容:   尊敬的领导同志:
我叫加多 ,出生于1982年07月份,男 ,藏族。户籍于青海省黄南州泽库县泽曲镇热旭日村四社。目前家里有6口人,我和妻子,4个孩子,孩子都在上学,我和妻子从事牧业,自家草场面积小,15头牛,草补以外没有其他收入来源。
妻子从小就患有癫痫病和妇科疾病,不能干重活,没钱去大医院去看病,经常服用藏药。自己很久年前一直胃疼,也没钱去大医院检查,一直服用藏药,这几年一直疼着很厉害,于是2024年8月27日,实在没办法去医院检查,医院了确诊胃癌,这变故家庭带来了很大的经济负担,医院要求立刻住院治疗。由于家里收入极低,我和妻子又疾病缠身,家里已欠下了20000元外债。说一家人始终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一点都不夸张,自己是在拿不出钱来住院。
诉求:以上情况完全属实,乡政府提出要求可以理解,但生病是事实,也确实严重,实在拿不出钱去看病,也不是申请全家低保,只是申请病人自己申请而已,省级领导能不能帮个忙
网站回复:   加多先生:
您好!您于2024年9月6日在青海省民政厅网站的留言内容,省民政厅高度重视,责成黄南州民政局会同泽库县民政局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情况上报省民政厅。现就您反映的事项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您家庭共有6人,您本人,38岁,于8月26日在省医院诊断为(胃角)分化差的癌;妻子叶周吉,36岁,在家饲养牛羊;长女李毛卓玛,20岁,打零工;长子万玛仁增,18岁,高中就读;次女朋毛杨忠,12岁,小学就读;小女多杰卓玛,5岁,幼儿园。
二、调查结果
经调查,您家庭人均年收入6239元,高于我省最低生活保障标准(5676元/年),您家庭属于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已将您家庭所有成员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范围。
根据《青海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的通知》(青民发〔2021〕130号)“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患有重特大疾病的人员,可单独提出低保申请”的规定,经核实后,计划于10月份将您本人单独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青海省民政厅
2024年9月29日
 
 
王维问:   2024-08-20 17:59公益项目
详细内容:   敬爱的领导,您好,今年国庆我打算和朋友们一起到青海旅游做公益,比如环境保护,关爱残障人士,贫困儿童,捐赠学习用品,字典书籍等,能否提供一些值得信赖的在青海开展公益活动的正规组织信息和联系方式,谢谢。
网站回复:   您好!
感谢您对青海公益慈善事业的支持。我们向您推荐青海省慈善联合总会,联系电话0971-6249637。青海省慈善联合总会作为全省行业慈善组织,近年来,紧紧围绕党和政府工作大局,依靠社会各界力量,多渠道、多形式筹集慈善资金,积极兴办慈善公益事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2023年全年共发放各类慈善款物2300余万元。
青海省民政厅
2024年8月28日
 
 
匿名问:   2024-08-19 17:30申请农村低保的相关政策
详细内容:   尊敬的省民政厅领导,我想咨询一下,农村70岁以上老人,没有劳动力,申请低保还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咨询了村里、乡里,说是必须生大病,有医院的住院或做手术的单据,才能那么满足条件。
网站回复:   您好!
您于2024年8月20日在青海省民政厅门户网站咨询申请低保政策的留言我们已收到,现答复如下:
根据《青海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青民发〔2021〕130号)相关规定,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和家庭刚性支出是认定低保对象的基本要件。持有本省常住户口的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或属于长期支出型贫困家庭,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应提交以下材料:
1.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书;
2.家庭成员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
3.《青海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4.《青海省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核确认表》;
5.《青海省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6.确有需要但无法通过青海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平台获取的相关证明材料。
住院证明和手术单据是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的重要佐证材料,包含在审核确认程序的条件之内。
青海省民政厅
2024年8月23日
 
 
魏勇问:   2024-08-15 18:50提供高额彩礼解决方案
详细内容:   尊敬的领导:
您好!
特此致信,旨在就高额彩礼这一问题提供解决方案。
高额彩礼问题实质上是婚姻问题的一部分,解决婚姻问题要在恋爱之前。
高额彩礼问题,它不是单一问题,它是整个婚姻理论不健全的集中体现,要想彻底解决高额彩礼问题就需要全新的婚姻理论。
婚姻生活中的许多问题长期未得到有效解决,根源在婚姻中的一些概念模糊不清、没有明确定义或者是由于人们对这些概念的错误理解。由这些不准确的概念构建起来的婚姻理论当然无法解决婚姻问题,同时也导致了高额彩礼问题的出现。
要想真正解决婚姻问题,就必须从基础做起,对婚姻中的重要概念进行精确定义,并运用这些重新定义的概念构建起全新的婚姻理论。
经过多年的探索,《婚姻问题粉碎机》开创了全新的婚姻理论,彻底粉碎了千百年来沉重压在人们心头的婚姻难题,让人们从此避免了婚姻悲剧的发生,提升人们的婚姻生活质量,促进社会的和谐,助力社会综合治理。
《婚姻问题粉碎机》可以作为解决高额彩礼问题的培训资料,也可以公开出版。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审阅此信,期待您的宝贵回复和指导。
此致
敬礼!
魏勇联系电话:18981320605
网站回复:   您好: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的来信已收到,现答复如下:
遏制高价彩礼、倡导婚事新风是全社会共同关注的话题,需要政府各部门齐心协力做好相关工作。近年来,民政部门在这个方面也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省民政厅联合相关部门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推进移风易俗的实施意见》《民政部门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切实解决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的通知》等政策文件,提出破除“十种陋习”、倡导“八种新风”等具体务实举措,明确“宣传引导+精准治理”工作模式,对遏制高价彩礼,倡导婚事新办提出了具体要求;2020年,根据民政部统一部署全面开展婚俗改革工作,我省先后选定12个省级、4个市州级婚俗改革试点地区,深入推进婚俗改革。各地在推进婚俗改革工作过程中,利用“元旦、“5.20”、七夕、国庆等时机,常态化开展婚俗改革宣传,组织集体婚礼、特色颁证、婚姻辅导等服务,2024年各婚姻登记高峰日全省共举办集体颁证仪式等70余场次,深受群众一致好评;积极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加强婚姻家庭辅导室建设,广泛宣传婚姻法规、婚前辅导教育等内容,教育引导当事人树立正确家庭观。目前,全省一半以上县级婚姻登记机关设置婚姻家庭辅导室,常态化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创新思路,因地制宜,综合施策,指导各地联合多部门持续抓好移风易俗工作,着力在强婚调服务、树婚俗礼仪、育婚俗文化、倡家风家教上下功夫、见实效,有效遏制高价彩礼、低俗婚闹、人情攀比等不良风气,以实际行动树立文明乡风、助力乡村振兴。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谢谢!
青海省民政厅
2024年8月20日
 
 
匿名问:   2024-08-01 08:36最低生活保障政策
详细内容:   尊敬的省民政厅领导,请问我省有关城镇低保户子女能否购买机动车,购买机动车后是否会对父母低保有影响,想了解一下我省的详细政策。
网站回复:   您好!
您于2024年8月1日在青海省民政厅门户网站咨询“我省有关城镇低保家庭子女能否购买机动车、购买机动车后会对父母低保有无影响”的留言,现答复如下:
根据《青海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青民发〔2021〕130号)第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得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1.存款和有价证券。家庭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债券的总额超过青海省上年度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或者家庭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债券总值人均超过青海省上半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2.申请低保家庭拥有残疾人功能性代步车、家中需要长期接送病人购买的机动车辆等生产生活必须用车,车辆现值超过8万元的;
3.拥有2套及以上商品房的(含铺面、住房等);
4.因房屋拆迁领取的一次性拆迁补偿费,扣除经查实确需购买安置住房费用(含装修费用)部分,剩余补偿费超过青海省上年度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的;
5.家庭消费水平明显高于当地平均水平或提出申请前3个月内有大额财产(1万元及以上)支出或消费行为且不能提供合理原因的。

青海省民政厅
2024年8月6日
 
 
匿名问:   2024-07-30 22:302024年七夕民政局上班么
详细内容:   2024年8月10日七夕民政局上班么
网站回复:   您好!
根据当事人2024年7月30日在青海省民政厅门户网站的留言,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电话联系了王女士,并告知当事人,婚姻登记机关遵照国家法定工作日上班,如需办理婚姻登记,一般需要在工作日前往办理。今年七夕节是法定节假日,各地是否在休息日开设婚姻登记窗口提供服务,可咨询您要前往的民政部门,对于在法定休息日不提供婚姻登记服务的,希望公众给予理解和谅解,此外,我省婚姻登记已实现全省通办,可以选择办理登记的登记处去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表示已了解,对答复表示满意。

青海省民政厅
2024年8月1日
 
 
匿名问:   2024-07-11 07:55关于政府购买服务公司
详细内容:   尊敬的省民政厅领导,我们是海北州某县社会救助经办人员,现将该公司形式主义的几点表现向领导陈述一下:1.各类月报表合计12种,同时这些报表对实际工作没有任何帮助,最大的作用只是为了应付第三方检查,但是却要占用经办人员大量的时间来准备。2.制定的考核方法没有考虑当地的实际情况,只是按照他们自己原有的情况瞎制定,完全没有考虑到能不能完成、能不能保证质量完成。3.在实际工作中制定各种考核扣钱制度,同时在实际工作中有部分人员拿的是经办人员的工资,却没有做与社会救助相关的工作,而这些人被县民政局安置到其他工作岗位上,却不参与考核等,对其他经办人员极不公平。4.将每月500元工资作为年末年终奖,实际上看来就是为了扣钱敛财。我们虽是打工人但也没必要这样对待我们,在我们看来这个公司不是为了为老百姓(指的不是我们)解决实际困难,而是为了这个项目用形式主义粉饰他们干的有多好,希望民政厅领导调查,及时制止这种形式主义。
网站回复:   您好!
您于2024年7月11日在青海省民政厅门户网站《关于政府购买服务公司》留言已收悉,省民政厅高度重视,责成海北州民政局会同所辖四县民政局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情况及时上报省民政厅,经调查核实您反映的事项均不属实。现就具体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各类月报表合计12种,同时这些报表对实际工作没有任何帮助,最大的作用只是为了应对第三方检查,但是却要占用经办人员大量的时间来准备”情况。核实情况:目前使用的12类表格台账,是根据省民政厅《关于2024年政府购买事务性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工作方案》,结合各县工作实际制定的,各类台账的统计是为了掌握经办人员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及实际工作量。
二、关于“制定的考核方法没有考虑当地的实际情况,只是按照他们自己原有的情况瞎制定,完全没有考虑到能不能完成、能不能保证质量完成”情况。核实情况:该中心制定的考核办法是根据《关于2024年政府购买事务性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工作方案》制定,符合工作实际,并且在招聘工作人员时已告知当事人从事的相关工作,经本人同意后,签订劳动合同书和2024年度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聘用合同。
三、关于“在实际工作中制定各种考核扣钱制度,同时在实际工作中有部分人员拿的是经办人员的工资,却没有做与社会救助相关的工作,而这些人被县民政局安置到其他工作岗位上,却不参与考核等,对其他经办人员极不公平”情况。核实情况:经核实,海北州四县不存在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安置在其他工作岗位的问题,所有经办人员均参加季度和年终考核。
四、关于“将每月500元工资作为年末年终奖,实际上看来就是为了扣钱敛财”情况。核实情况:该中心制定的《2024年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绩效考核办法》中明确规定“每月按500元,将作为年终绩效考核工资,每月进行暂扣,年终根据绩效考核标准和结果一次性发放,若达不到考核要求及标准和请销假、离辞职规定,根据绩效评价标准扣除绩效考核工资”,该绩效办法在签订合同时已告知本人,经本人同意后签订劳动合同书和2024年度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聘用合同。
下一步,省民政厅将持续监督指导各市(州)民政部门结合各地实际,做好政府购买社会救助经办服务绩效评价工作,充分发挥社会救助经办人员的作用。


青海省民政厅
202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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