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匿名问: |
2026-08-10 18:14海东互助县重病家庭咨询单人低保、低保边缘认定执行标准 |
| 详细内容: |
本人为青海省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东沟乡村民,家属确诊三阴性乳腺癌 Ⅲ 期,正在申请救助。有几个政策问题向贵厅咨询:
根据《青海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审核确认办法》(青民发〔2022〕99 号),重病人员是否可以执行单人纳入低保政策?恶性肿瘤是否符合单人保认定条件?
海东市 2026 年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执行标准是多少?2026 年 7 月是否上调低保准入标准;乡镇工作人员告知按照年收入 8500 余元作为低保边缘上限,想确认农村低保准入标准、低保边缘收入上限官方数值。
在核算家庭收入时,患者化疗自费医疗费用是否可以作为刚性支出进行收入核减; |
| 网站回复: |
您好!您于2026年8月11日在我厅门户网站咨询的留言已收到,现依据我省现行社会救助政策规定答复如下:
根据《青海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审核确认办法》(青民发〔2022〕99号),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1.5倍,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的,可申请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海东市2026年城乡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标准分别是12384元/人/年、8514元/人/年。8月1日起,认定标准分别提高至12996元/人/年、9126元/人/年。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人员,可按 “单人保”政策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经与您联系,鉴于您家属化疗自费的医疗费用过高的实际情况可申请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刚性支出困难家庭中的重病人员,也可按 “单人保”政策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如您对政策理解或办理过程有疑问或需进一步的帮助,请拨打省级社会救助服务热线电话0971-4399259,我们会跟踪督办、核查答复。
青海省民政厅
2026年8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