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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生俊问:   2025-05-13 20:22我省每月几号发放高龄补贴
详细内容:   今年三月底我通过《青民通办APP》申请办理高龄补贴并与4月7日审批通过了,但至今没有收到补贴,因此想咨询一下 我省每月几号发放高龄补贴。
网站回复:   您好!
已与留言人电话沟通联系,已答复留言人相关问题。
青海省民政厅
2025年5月20日
 
 
牧羊人问:   2025-05-07 13:37关于老龄补贴认证问题
详细内容:   通 知
各位居民:
棉纺厂社区高龄补助现在是每个月发放一次,发放至社保卡内,由民政局统一发放,因民政局要求从2025年开始每年每月进行生存认证。
2025年5月份的生存认证于6日开始至5月16日为止。各位老年朋友们可以到社区来签字认证,认证需带身份证与户口本,存在特殊情况的如:居住地不在平安、老人因身体原因不方便来社区的,可以通过:1.手机微信高龄补贴群里发送动态视频拿着当天日历或报纸并在视频中讲话加姓名联系电话居住地址;2.拨打社区电话加微信的两种方式进行生存认证。
认证截止日期为2025年5月16日,未按时认证将会停发高龄补助。社区工作日为周一至周五,社区电话:0972-8681450。

棉纺厂社区居民委员会@所有人 
网站回复:   尊敬的来访人:
您好!您于5月7日在省民政厅网站上反映的“高龄补贴认证问题”收悉。经我厅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为做好高龄补贴精准发放工作,各地进行了各种有益探索。您所反映的地区进行人员认证,主要目的是强化高龄补贴发放精准性、及时性、有效性,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杜绝各类违规情况发生。我厅工作人员已于5月12日就相关问题与您进行了沟通交流。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研究您对高龄补贴发放过程中人员认证工作所提的意见建议,本着高效、便民和尊重老年权益的原则,改进相关工作。相关问题我们已经安排平安区民政局高度重视并合理改进工作方法。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青海省民政厅
2025年5月14日
 
 
铁胡胡问:   2025-04-25 13:16你好领导,我是一名90后村民,关于多孩问题
详细内容:   多孩有补助政策吗?家里有十几人,以前还好父母看小孩,两口子在外地打工,就是2025年4月份,跟弟弟闹矛盾给分家了父母也不看孩子了,如今妻子回家带5个孩子
我 一个人5000多元的工资很难支撑一家7口人,请问领导有没有什么补助之类的
网站回复:   您好!您4月25日在我厅门户网站咨询的“多孩有没有补助政策”,按照民政部门职责,没有“多孩补助”的相关政策。根据您家庭实际情况,省民政厅高度重视,责成海东市民政局会同民和县民政局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核查的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您家庭户籍人口10人,实际共同生活7人。您本人在郑州饭馆打工,月收入5000元;妻子在家照顾孩子,现怀孕待产中;长女在马营中心学校上四年级;二女在马营中心学校上三年级;三女在马营中心学校上二年级,四女5周岁未上学,五女3周岁未上学。
二、处置结果
根据《青海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青民发〔2021〕130号)规定,申请低保家庭中有已实现就业的,可按其就业收入或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20%扣减就业成本;您本人已就业,月收入5000元,扣减就业成本后,月收入为4000元,家中共同生活7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为571元,超过低保标准(473元/月),符合青海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范围,民和县民政局预计6月份将您家庭纳入我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范围,根据我省现行救助政策,纳入低保边缘家庭保障范围后,对因病、因学等刚性支出过大造成家庭突发困难,可享受相关专项救助政策。下一步,我厅将督促指导海东市民政局和民和县民政局持续关注您家庭生产、生活情况,若后期因家庭人口增加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再采取相应的救助措施。







青海省民政厅
2025年5月26日
 
 
匿名问:   2025-04-03 20:58残疾人两项补贴的问题。
详细内容:   尊敬的领导,好!我是一名1级势力重度残疾人。在。青海残联微信公众号。推文里面。4月3日发布了一条推文。标题是?关于提高残疾人补贴标准。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残联印发《关于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青民发〔2025〕19号 ) ,自2025年1月1日起:

三、四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从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0元。

一、二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从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20元。这项政策已经是否实行?如果说实行了的话,我是1级视力中度残疾人。每月的补贴还是和原来的一样。困难生活补贴每月还是10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每月也是100元。请问一下这项政策在海东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是否已执行?请领导回答一下我的提问。
网站回复:   您好!
您在省民政厅门户网站关于“残疾人两项补贴的问题”的留言,现答复如下:
根据《关于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青民发〔2025〕19号)要求,自‌2025年1月1日起‌,全省范围内已统一执行新标准:一、二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由每人每月100元提高至120元;三、四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由每人每月50元提高至70元。民和县严格按省级部署,通过“一卡通”管理系统完成资金发放‌。自2025年4月,将按新标准对2025年‌1-3月已发放的补贴差额进行补发‌,您可通过“一卡通”账户或民和县民政局查询到账明细。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青海省民政厅
2025年4月10日
 
 
杨应锋问:   2025-03-26 16:47关于无人抚养费
详细内容:   青海省民政厅领导:
您好!
我是青海省西宁市的一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首先,衷心感谢政府多年来对特殊困难群体的关怀与保障。现就本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调整问题,向贵厅提出合理诉求,并咨询相关政策依据。

一、现状对比
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各省市应建立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经了解,部分地区近年已多次上调标准,例如:

山东省烟台市:2020年补贴标准为990元/月,2024年已上调至1900元/月(累计涨幅92%);

辽宁省大连市:现行标准为2700元/月(较原1700元涨幅59%);

青海省西宁市:现行标准为1050元/月,近年未显著调整。

二、现实困难

就业困难:本省残疾人就业形势严峻,约50%听障人士被迫外出务工;

生活成本高:西宁物价指数持续攀升(2023年CPI同比上涨2.3%),现有补贴难以保障基本生活;

地区差距大:跨省补贴标准差异显著(如大连标准为西宁的2.57倍),导致弱势群体获得感不足。

三、政策咨询与建议

请问我省是否制定了补贴标准动态调整办法?具体依据哪些经济指标?

恳请贵厅核查我省标准调整滞后的原因,并尽快启动调整程序。如能告知具体原因,我将向青海听障群体做好解释工作。

再次感谢政府对我们的关心与支持!盼复为感。
网站回复:   您好!
已通过微信向留言人详细介绍了实事无人抚养儿童保障相关政策及西宁市提标相关情况。
青海省民政厅
2025年3月27日
 
 
匿名问:   2025-03-26 11:36异地离婚
详细内容:   双方都是四川户口但是想在青海办理离婚需要什么条件才可以
网站回复:   您好!
因青海省不是婚姻登记跨省通办的试点地区,尚无法办理双方均非我省户籍的离婚登记,建议当事人咨询法院相关部门。
青海省民政厅
2025年3月27日
 
 
小马问:   2025-03-25 09:36关于社工证补贴的咨询
详细内容:   在民政局从事社会工作的编外人员考取了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有补贴吗?根据什么文件在哪里领取?请详细说一下,谢谢。
网站回复:   您好!
因机构改革,原由省民政厅承担的社会工作相关职责已整体转隶至省委社会工作部,具体事宜请咨询省委社会工作部。
青海省民政厅
2025年4月1日
 
 
马二海买其问:   2025-03-22 19:33投入的159亿元,打水漂了
详细内容:   我省投入的159亿元,有些钱真正的没有到困难群众的手里,去现场暗访一下青海省海东市化隆县扎巴镇扎一村133号村民马二海买其的家里就知道了!…
网站回复:   您好!
针对您3月25日在我厅门户网站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您反映的我省投入159亿元,是自2020年以来,各级财政部门累计投入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我省年均支出约30亿元,专项用于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同时,经核实,您反映的化隆县某家庭,该家庭共同生活成员2人,自2021年11月起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三档保障范围,每月发放低保金719元,已累计为其发放救助补助资金31820元。
在调查期间,我厅多次与留言人电话联系处于未接通状态,下一步,省民政厅将督促指导海东市民政局和化隆县民政局密切关注马二海其买家庭的生产生活、经济状况变化情况,如符合其他民政救助条件,将及时给予相关救助。

青海省民政厅
2025年4月7日
 
 
张问:   2025-03-19 15:05老年人失能等级评估备案
详细内容:   您好!领导,如果社会组织参与老年人失能等级项目在省厅备案的话需要哪些材料?
网站回复:   您好!
3月20日,我厅接青海省民政厅门户网站来信留言,留言人张先生咨询关于社会组织参与老年人失能等级项目在省厅备案需要哪些资料。现答复如下:
根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国家标准(GB/T42195-2022)和《青海省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办法》(青民发〔2020〕126号)相关要求,开展老年人失能等级评估应具备以下两个方面的条件:一是开展评估工作的机构应为依法登记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业务范围须包含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二是应至少配备5名专兼职评估人员,评估人员应具有全日制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且有5年以上从事医疗护理、健康管理、养老服务、老年社会工作等实务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背景(或取得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师证书),理解评估指标内容,掌握相关评估要求。如有相关评估业绩证明资料的,一并报至所在区(县)、市(州)民政部门逐级审核,由市(州)民政部门报至省民政厅备案。
3月26日,我处工作人员以电话的方式与留言人就老年人失能等级评估备案进行了详细解释,留言人对答复表示满意。

青海省民政厅
2025年3月26日
 
 
王问:   2025-03-19 13:11申请单人低保边缘
详细内容:   领导您好!我父亲于2023年8月在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确诊为:肺门淋巴结继发恶性肿瘤,丧失劳动力,母亲在家照顾父亲无收入,截止2025年3月已在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院22次,每个月15日左右都要去住院,根据医生要求打针住院还需要很长时间,每个月住院自费金额在:3372.43元左右,家里的收入实在是付不起高额的医疗费用,望领导批准低保边缘家庭为盼。
网站回复:   您好!针对您3月20日在我厅门户网站反映的问题,我厅高度重视,安排海东市民政局会同乐都区民政局对相关情况开展核查。现将核查情况及处理结果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您父亲,现年55岁,患有肺恶性肿瘤,经常吃药、住院,每月花费3000元左右。您母亲53岁,2023年因桡骨远端骨折住院自费2000余元,无法外出务工,无收入。您父母共育有2个子女,女儿24岁,未婚,与您父母共同居住,在西宁某设计公司上班,月均收入2636元。您本人在格尔木某新能源公司上班,月均收入6000元左右,每年给您父母赡养费15278元。您父母家庭拥有确权土地7.63亩耕地由村民代种,无租金产生。
二、办理情况
目前,您父母家庭共同生活3人,您和妻子在外居住,不属于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经调查核实,民政部门按照支出型贫困家庭申请审核的相关规定和流程,对您父亲家庭开展了审核确认,5月份已拟纳入支出型贫困家庭。
三、下一步
省民政厅将持续关注您的低保申请事项办理情况,指导海东市民政局和乐都区民政局密切关注下一步救助工作开展。感谢您对社会救助工作的关心!




青海省民政厅
2025年5月6日
 
 
匿名问:   2025-03-19 09:00结婚登记不能预约
详细内容:   在青民通办小程序预约结婚登记预约不了,点击没反应
网站回复:   经事务处工作人员及工程师测试,预约平台运行正常,已电话告知当事人按正常流程进行预约。
青海省民政厅
2025年3月24日
 
 
马问:   2025-03-17 09:33低保
详细内容:   本人是湟中户口在湟中申请了低保因孩子上学原因在西宁城北区住了十多年低保能转到城北区吗
网站回复:   您好!
您于 2025年3月17日在青海省民政厅门户网站咨询“湟中户口在湟中申请了低保,因孩子在西宁市城北区上学能否转到城北区”的留言我们已收到,现答复如下:
按照我省现行的社会救助政策,可以将低保转到西宁市城北区民政部门。我厅已指导西宁市民政局协调湟中区民政局和城北区民政局办理低保转移事项,建议您保持与城北区民政局的密切沟通,如果您在办理中遇到任何疑问或需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青海省民政厅
2025年3月25日
 
 
匿名问:   2025-03-12 10:28两癌补助没有低保不予申请
详细内容:   你好,领导。本人35岁,于今年新春之际患浸润性乳腺癌,在这芳华年龄我深受打击,高额的手术费用及后期的化疗、检查费用让本就困难的家庭雪上加霜。家中还需赡养父母、孩子还在上幼儿园(每学期幼儿园要缴纳6500元左右)。这个恶心肿瘤严重影响了我的工作及身心健康。
现在我特向社区申请了两癌补助,社区必须要低保户才可以申请。
网站回复:   您好!
您于2025年3月17日在青海省民政厅门户网站咨询“两癌补助没有低保不予申请”的留言我们已收到,现答复如下:
因部门间职能划分不同,您留言的两癌补助政策隶属妇联部门,可向当地妇女联合委员会进行咨询。
根据您本人叙述的家庭实际情况,按照我省社会救助现行政策,您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或者常驻地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申请,同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书;
2.家庭成员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
3.《青海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4.《青海省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核确认表》;
5.《青海省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6.确有需要但无法通过青海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平台获取的相关证明材料。
下一步,我厅将积极指导您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密切关注您家庭生产生活、经济状况变化情况,如符合民政救助条件将及时给予救助。
青海省民政厅
2025年3月17日
 
 
匿名问:   2025-03-10 20:53户籍限制
详细内容:   本人由于父亲去世,母亲年迈回村照顾,故申请了子女投靠父母,但由于引黄济宁工程户籍限制无法迁入。请问该限制什么何时到期,根据国家最新政策是允许迁入,针对以上情况地方政府可否特事特办,谢谢
网站回复:   您好!
您所咨询的问题不属于我厅职责,建议咨询公安部门。
青海省民政厅
2025年3月11日
 
 
匿名问:   2025-02-21 22:19异地缴纳灵活就业退休问题
详细内容:   我是女性,已经年满40周岁,已缴纳社保9年多。我以灵活就业在青海连续缴纳10年灵活就业养老,可以在青海退休吗?
网站回复:   您好!
您所咨询的问题,不属于我厅职责范围,建议咨询您所在属地社保局。
青海省民政厅
2025年2月24日
 
 
赵女士问:   2025-02-19 21:45有关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条件的咨询
详细内容:   您好,我有三个有关低保申请相关的问题:
1. 2021年发布的青民发〔2021〕130号《青海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不同县域间长期人户分离(连续一年以上)的人员,可持暂住证、居住证、购房、租房合同及相关单位说明等材料在经常居住地提出申请”,请问是否允许户籍所在地为省外的人员及家庭持上述材料在青海省经常居住地申请低保?
2. 2020年发布的青政办〔2019〕92号《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中“第十条 申请人或者其家庭成员的户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按以下方式办理:(一)申请人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可以凭居住证向经常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请问是否允许户籍所在地为省外的人员及家庭持居住证向青海省经常居住地申请低保?
3. 请问是否青海省现行低保文件中,是否有最新关于低保申请消费水平(如使用移动电话、摩托车、计算机等非生活必需品)的要求?

感谢解答,盼复!
网站回复:   您好,感谢您对青海省低保政策的关注和咨询。现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是否允许户籍所在地为省外的人员及家庭持上述材料在青海省经常居住地申请低保”和“2020年发布的青政办〔2019〕92号《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中第十条 申请人或者其家庭成员的户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按以下方式办理:(一)申请人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可以凭居住证乡经常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是否允许户籍所在地为省外的人员及家庭持居住证向青海省经常居住地申请低保”问题的答复。
2020年发布的青政办〔2019〕92号《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已于2021年9月废止。目前我省现行政策是《青海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青民发〔2021〕130号)。
根据《青海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青民发〔2021〕130号)相关规定,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家庭确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共同生活的部分家庭成员户籍所在地不在我省的,可以由持有我省常住户口并在我省长期居住的家庭成员向其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均不一致的,可由任一家庭成员向其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不同县域间长期人户分离(连续一年以上)的人员,可持暂住证、居住证、购房、租房合同及相关单位说明等材料在经常居住地提出申请。即使户籍所在地为省外的人员,符合上述条件,可持相关材料在青海省经常居住地申请低保。
二、关于“青海省现行低保文件中,是否有最新关于低保申请消费水平的要求(如移动电话、摩托车、计算机等非生活必需品)”问题的答复。
对于低保申请消费水平的限制,如移动电话、摩托车、计算机等非生活必需品,政策没有明确的规定。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低收入人口认定和救助工作的通知》(青民发〔2024〕80号)相关规定,家庭消费水平明显高于当地平均水平或在提出低保申请前6个月内月人均支出超过当地月城市低保标准2倍且不能提供合理原因的,原则上不得纳入低保范围。同时,《青海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的通知》(青民发〔2021〕130号)第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得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一)存款和有价证券。家庭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债券的总额超过青海省上年度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或者家庭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债券总值人均超过青海省上年度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二)申请低保家庭拥有残疾人功能性代步车、家中需要长期接送病人购买的机动车辆等生产生活必须用车,车辆现值超过8万元的;
(三)拥有2套及以上商品房的(含铺面、住房等);
(四)因房屋拆迁领取的一次性拆迁补偿费。扣除经查实确需购买安置住房费用(含装修费用)部分,剩余补偿费超过青海省上年度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倍的;
(五)家庭消费水平明显高于当地平均水平或提出申请前3个月内有大额财产(1万元及以上)支出或消费行为且不能提供合理原因的。




青海省民政厅
2025年2月25日
 
 
邵九念问:   2025-02-17 14:12关于节地生态殡葬
详细内容:   你好,甘肃省于2022年发布了《甘肃省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实施办法》,请问青海省有无此类政策出台,如有相关政策,麻烦能否指导下具体文件的名称和发布时间,谢谢!!
网站回复:   您好!
青海省2017年出台了《青海省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办法(试行)》,2020年修订后出台《青海省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办法》,文号为青民发【2020】86号。
青海省民政厅
2025年2月24日
 
 
张福军问:   2025-01-21 00:02小孩生下来5天要40万手术费用
详细内容:   小孩生下来上颚开裂,舌头堵住气管,下巴回缩,医生说要做4次手术,结果欠外债11万,手术要40万实在没办法了
网站回复:   您好!
您在青海省民政厅门户网站来信留言已收悉,我厅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省慈善总会专门与您衔接了解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了解,患者为出生5天的婴儿,患有下颚收缩,致使呼吸困难;同时,伴有唇腭裂。现于省红十字医院就医,医生建议,请华西医院专家为其手术。
我会第一时间对接唇腭裂项目实施医院,唇腭裂项目只针对1岁以上患儿实施手术,下颚收缩导致呼吸困难不在项目实施范围内。建议您通过其他渠道申请援助。
我们对患儿及家属表示深切的同情和关心,也将持续关注患儿病情及家庭情况,希望您与我们保持联系。

联系人:任丽颖 电话:0971-6249637

青海省慈善总会
2025年1月21日
 
 
匿名问:   2025-01-16 11:01结婚证
详细内容:   我和媳妇都是海东市乐都区户籍想在西宁市领取结婚证,具体需要什么流程或者手续,望工作人员详细回复。
网站回复:   您好!
您在青海省民政厅门户网站来信留言的关于“跨市州办理结婚登记”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我省于2023年自6月1日起已实现婚姻登记“省内通办”。男女一方或双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在青海省的内地居民结(离)婚登记,可以在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省内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离)婚登记。
当事人双方户籍均为海东户籍,目前可在西宁市领取结婚证,需要提前准备好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三张2寸合影照片,需提前2天在“青海民政”微信公众号或“西宁民政”微信小程序进行预约。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青海省民政厅
2024年1月16日
 
 
聂永常问:   2025-01-10 09:30养老服务
详细内容:   请问老年人能力评估专业培训证书如何取得?
网站回复:   您好!
关于老年人能力评估专业证书,首先可以详细咨询在我省具有丰富经验的青海省养老服务协会,咨询有关老年人能力评估专业培训证书的详细事项;其次,可以联系国内专业的老年人能力评估培训机构,如北京思德库;最后,还可以前往所在区县民政局,向民政局申请推荐参加民政部举办的国标老年人能力评估名额。
经电话回复,解答留言人的疑问,留言人对于回复内容表示满意。
青海省民政厅
202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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