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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97035912问:   2023-05-31 12:11最低生活保障申请
详细内容:   申请低保层层设置障碍,让我提供离婚证、车辆买卖合同、车辆报废手续、住院手续、伤残手续把所有提供了,说两个孩子在上学,不能申请低保.说我没残废
网站回复:   您好!关于您2023年6月7日在青海省民政网站反映的问题,省民政厅责成海东市民政局会同乐都区民政局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调查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您本人离异,今年35岁,家中共有3人,现居住在乐都区寿乐镇龙沟门村。儿子李振涵,在乐都区寿乐学校就读;女儿李茹雪,在新堡子中心学校就读。2022年您在格尔木因车祸导致胸椎受伤,被评定为9级伤残,务工时间不固定,2023年3月至5月底,您在玉树看守工地,月工资约2000元;两个孩子均享受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家中无刚性支出。 
  根据《青海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青民发〔2021〕130号)规定,申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要申请人如实提供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家庭刚性支出等情况,在此基础上,民政部门将依托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查询其家庭经济状况。经核查认定,您的家庭经济状况目前还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规定的条件,但符合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条件。乐都区民政局已经将您家庭认定为低保边缘家庭,并适时开展动态监测,如您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符合低保救助条件,将及时纳入保障范围。

社会救助处
2023年6月7日
 
 
夏萧轶问:   2023-05-20 16:26解释一下!
详细内容:   预约的520下午城西区民政局结婚登记,去了说只有早上上班,值班的人说前几年都是520早上上半天你们不知道? 请问谁年年去结婚登记?公众号预约成功了,下午如果放假就别开通预约功能啊
网站回复:   留言已收悉,经与西宁市城西区民政局核实,因今年5月20日非法定工作日,因此西宁市城西区民政局安排5月20日上班时间为9:00-12:00,并通过“城西区政务服务中心”公众号及“西区阳光民政”公众号发布公告,告知上班时间,但因未能及时联系到预约当事人,导致当事人未能在5月20日办理登记。该情况已告知当事人,当事人表示理解。今后我厅将对预约系统进行完善,方便群众办理业务。【社会事务处回复 2023年5月22日】
 
 
匿名问:   2023-05-16 06:31520加班
详细内容:   根据前两天对网友留言的回复了解到,520省内大部分地方都加班,为什么海东化隆不办理结婚登记?
网站回复:   您好!
留言已收悉。今年5月20日为星期六,但为满足部分群众在“5.20”重要时间节点办理结婚登记的需求,我省各地民政局坚持以人为本、主动作为,我省所有婚姻登记机关在5月20日均开展登记业务。已电话告知当事人,当事人表示满意。
青海省民政厅
2023年5月17日
 
 
匿名问:   2023-05-15 15:53低保公示信息打不开
详细内容:   低保公示信息打不开,excel文件下载错误
网站回复:   您好!对于您反映的问题,经优化调整,现已可以正常打开查阅,因您电话号码有误,无法与您取得联系,如您有社会救助方面的其他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0971-4399280。【社会救助处回复 2023年5月22日】
 
 
匿名问:   2023-05-12 18:05关于520加班
详细内容:   请问520加不加班?
网站回复:   您好!
留言已收悉。今年5月20日为星期六,但为满足部分群众在“5.20”重要时间节点办理结婚登记的需求,我省各地民政部门坚持以人为本、主动作为,除海东市循化县、化隆县,海北州门源县外,所有登记机关均在5月20日开展登记业务。已电话告知当事人,当事人表示满意。

青海省民政厅
2023年5月15日
 
 
匿名问:   2023-05-04 09:43网上离婚手续办理
详细内容:   请问下长期在外地打工,没有时间回当地办理离婚手续,可以线上办理吗,具体流程是什么,多久可以办理完成?
网站回复:   您好!
根据2023年5月4日,朱女士在青海省民政厅门户网站来信留言,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工作人员及时与当事人电话联系,对当事人就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进行讲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天明确规定:【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无法通过线上办理,当事人表示理解。
青海省民政厅
2023年5月5日
 
 
匿名问:   2023-04-28 14:40城西区爱老幸福食堂
详细内容:   离得老人最近的西山二巷的饭馆里面的饭又咸又不好吃只有面老人不愿意吃,之前还可以换饼子或者鸡蛋,今天就直接不行了,只能吃面,老人退脚又不方便就只想兑个饼子吃,因为是回族附近只有这一家,态度特别不好的说只能吃面,兑其他的都不行,不知是你们要求的还是怎样,不让兑的话能不能换一个好吃的饭馆
网站回复:   您好!
经向西宁市城西区民政局核实,杨女士所反映爱老幸福食堂为虎玉舌尖牛肉面馆。4月份,城西区民政局对所辖区域爱老幸福食堂服务质量开展督导和电话回访抽查,发现虎玉舌尖牛肉面馆存在为老年人兑换白饼、饮料等现象,为切实提高老年人就餐质量,4月27日,城西区民政局对虎玉舌尖牛肉面下达督办通知,加盟店不允许用财政补贴资金用于兑换其他商品,只能用于就餐,要求自收到督办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整改并给出答复。4月28日,该爱老幸福食堂提交了整改报告,明确助餐管理条例及服务项目相关标准,按规定不能兑换餐食以外的其他商品,同时,将进一步提高餐食质量和服务质量,满足老年人用餐需求。城西区民政局也将进一步强化对爱老幸福食堂的监管,提高各个助餐点的服务质量。
答复内容已通过电话与杨女士进行沟通,来访人表示理解。

养老服务处
2023年5月6日
 
 
王鹏问:   2023-04-19 23:07关于青海省5月20日5月21日婚姻登记的建议
详细内容:   目前湖南黑龙江等地已经开始增加5月20日5月21日的婚姻预约登记,520 521谐音我爱你,成为很多新人眼中寓意美好的好日子,不少新人都希望在这个美好的日子办理婚姻登记。今年“5·20”婚姻登记高峰日恰逢周末,所以希望可以预约登记。
网站回复:   您好!
留言已收悉。经与当事人所在民政部门联系,5月20日可以为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青海省民政厅
2023年4月23日
 
 
匿名问:   2023-04-19 10:55关于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开展结项评估的要求
详细内容:   您好,请问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项目,必须要做结项评估吗?有什么相关的文件要求吗?去哪里做评估?
网站回复:   您好!
现就您2023年4月19日在青海省民政厅网站留言答复如下:
根据青海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政府购买事务性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实施方案》的通知,项目实施实行分期评估和终期绩效评价。分期评估是市(州)民政局积极指导县(市、区)民政局会同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情况按季或按月进行分期评估,并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抽查。终期绩效评价是市(州)民政局会同财政局或委托第三方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评价验收。


社会救助处
2023年4月24日
 
 
匿名问:   2023-04-18 20:28省福彩中心招募合伙人造假
详细内容:   省福彩中心招募合伙人疑似造假,17号早上参加面试的就3个人,可公布的名单是4个人,本来可以17号下午就公布的名单,硬是拖到了18号下午,挤出来的一天时间明显是排了一个人进来呗,与其如此,不如不公开招募合伙人。准备打市长热线。
网站回复:   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我厅已交厅机关纪委详细核查,后续情况我们将通过电话告知您。
青海省民政厅办公室
2023年4月20日
 
 
匿名问:   2023-04-18 15:40青海福彩合伙人招募有失公正
详细内容:   领导您好:
青海福彩微信公众号在2023年4月12 17:56分发布的信息称,招募一名合伙人,但根据报名时间显示,是从2023年4月11日-2023年4月13日止,真正的报名时间就1天,但公告显示时间是3天,何来公平公开?且所谓的福彩APP上也没有公布相关信息。
合伙人面试结果,也同样是,公示时间是4月17日-4月19日,但是公示信息是4月18日下午才发出。
我是一名想参与的意向合伙人,但是看到这样的时间节点信息,我打消了报名的念头。
网站回复:   您好!
在接到信访留言后,我中心第一时间进行核实,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1、留言中反映招募公告于4月12日发布,报名时间却为4月11日——4月13日,报名时间仅留有一天且福彩APP上没有发布相关信息,对此情况作出答复:4月11日青海福彩微信公众号已推送过文章,且根据微信公众号每日仅能推送一次的发布政策,故次日(4月12日)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相关公告,但4月11日当日在青海福彩官方网站及官方APP上发布标题为《创业福彩,经营合伙人招募啦》的公告,且发布的信息未删除可长期查看。
2、留言中反映面试结果公示时间为4月17日——4月19日,但公示信息于18日下午发出,对此情况作出答复:4月17日青海福彩微信公众号已推送过文章,且根据微信公众号每日仅能推送一次的发布政策,故次日(4月18日)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相关公告,但4月17日当日在青海福彩官方网站及官方APP上发布标题为《青海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合作经营合伙人面试结果公示!》的公告,且发布的信息未删除可长期查看。
故两篇信息均于限定时间当日内发布且公示时间符合限定时间。
青海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2023年4月19日
 
 
万问:   2023-04-13 20:14脱贫户和低保可以申请领养旁系亲属吗
详细内容:   咨询:某村民未婚生育后出嫁,孩子一直跟其奶奶和舅舅共同生活(现已六岁)。目前,其舅舅(已婚,未子女,属低保户)希望办理领养手续。请问,低保户和脱贫户可以申请领养吗?
网站回复:   您好!
4月14日,接厅门户网站来信留言,留言人万先生就舅舅收养外甥相关政策进行咨询,反馈情况如下:
我处工作人员于4月14日通过电话和留言人万先生进行联系,并就万先生所咨询的收养事宜涉及的相关政策和办理收养登记所需材料进行了详细解答,并告知万先生到属地黄南州尖扎县民政局办理相关业务。万先生对省厅答复表示感谢。


儿童福利处
2023年4月17日
 
 
匿名问:   2023-04-12 09:47结婚证预约相关
详细内容:   你好,咨询一下5月我6日是否可以领取结婚证,因为在民政通预约为暂无排号,反而五一假期有排号。
网站回复:   留言已收悉。经核实,当事人预约结婚登记平台“民政通”确实存在工作日无法预约的问题,我厅已及时对接百度,对“民政通青海婚姻登记预约模块”下线维护,并电话告知当事人,5月6日为法定工作日,当事人可直接到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当事人表示认可办理结果。【社会事务处回复 2023年4月13日】
 
 
高,,问:   2023-04-10 21:29关于 2023 年 5 月 20 日领取结婚证的咨询证
详细内容:   领导,您好!我和对象都是青海海东民和户口,现在海西德令哈上班,能否在德令哈领取结婚证。盼望回复,谢谢!
网站回复:   留言已收悉。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因双方当事人户籍均不在海西州,故无法办理结婚证。已电话告知当事人,当事人表示理解。【社会事务处回复 2020年4月13日】
 
 
匿名问:   2023-04-04 17:15数据查询
详细内容: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就读于青海大学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因写作论文需要,想咨询关于2012-2022年度青海省养老机构数量的具体数据,希望得到解答。谢谢!
网站回复:   留言人冉女士因撰写毕业论文,想咨询关于2012-2022年度青海省养老机构数量的具体数据。现说明如下:养老服务处工作人员以电话的方式与留言人冉女士就养老机构相关信息进行了一一解答。当前,青海省养老机构相关数据已在网上公布,建议其在民政厅官网或相关网站搜索查看。民政厅官网地址:(https://mzt.qinghai.gov.cn/html/show-9929.html)、(https://mzt.qinghai.gov.cn/html/show-9930.html)。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养老机构相关信息数据不得向个人提供,以上情况已向冉女士作了详细解释,冉女士表示对答复满意。【养老服务处回复 2023年4月10日】
 
 
徐先生问:   2022-11-28 14:18青海省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资质办理
详细内容:   您好!
我们是玉树市囊谦县的,想申请办理青海省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资质,想了解流程和对接办理窗口及联系人方式?
网站回复:   徐先生:
您好!您的来信留言“想申请办理青海省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资质,了解流程和对接办理窗口”收悉,现就办理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资质及相关流程答复如下:
依据省民政厅出台的《青海省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办法》(青民发〔2020〕126号)文件,成立评估机构,应当具有企业、事业或社会服务机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具有独立开展评估工作所需的相关专业人员、办公场所、服务设施和资质。
人员资质要求方面:一个评估机构中,至少应有受过专业培训的5名评估员(师)和督导员。评估员(师)应具有养老服务、照护服务、康复照料、健康管理等任一专业2年以上工作经历,或者具有医学、护理学学历背景。评估督导员是指导评估实施并确认评估结果的工作人员。应具有医学、护理学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学历,或者有健康管理师、社会工作师、养老护理员二级(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评估员和督导员需经省或市(州)级民政部门组织培训并考试取得合格证书。此外,评估机构不得由养老服务机构(含普通养老机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养老服务社会组织)承担,不能同时经营养老服务机构。
鉴于您是玉树州囊谦县的,若办理企业类型评估机构,可到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营业执照;若办理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类型评估机构,可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法人登记手续。
如有疑问,可联系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联系电话:0971-4399343。


青海省民政厅
2022年11月30日
 
 
匿名问:   2022-11-20 02:08受疫情影响连续3个月无收入来源的发放救助金相关
详细内容:   您好!(民发〔2022〕83号中提到,对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3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未纳入低保范围的,经本人申请,由务工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
我的户籍所在地是民和县,但此前已经在格尔木市务工将近6年。家里除了农村的一套房之外,父亲借债十几万。我的存款也将近为零。最近生活全靠朋友接济。我是否符合上述条件,能不能于格尔木市领到救助金?今天我到格尔木市建兴巷社区问了一下,他们说必须是格尔木市户口。
网站回复:   您好!您于2022年11月20日向青海省民政厅门户网站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责成格尔木市民政局进行调查核实,您未在建兴巷社区进行信息登记,因本人务工地不固定,长期借住,暂未向居住地提出书面申请及临时救助相关资料。根据《关于切实做好困难群众兜底保障的通知》(青民发[2022]55号)文件要求,对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3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经本人申请,由务工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可给与一次性临时救助。根据临时救助审核审批流程,需个人提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核查、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核对,符合条件的纳入救助范围。如您生活出现困难,可及时向您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提出临时救助申请,如符合救助条件,民政部门将及时进行救助。
【社会救助处回复 2022年11月28日】
 
 
匿名问:   2022-10-11 21:29离婚相关事宜
详细内容: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就是预约离婚的时间是 按冷静期的第一天开始算还是按预约的时间直接去办理离婚证
网站回复:   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及民政部相关要求,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的次日开始计算期间,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为离婚冷静期,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自冷静期届满日的次日开始计算期间,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双方当事人应当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第(四)至(七)项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青海省民政厅
2022年10月15日
 
 
方德林问:   2022-10-08 21:33结婚咨询
详细内容:   我家里人不给户口本怎么办,可以用户籍证明吗
网站回复:   您好!
根据当事人2022年10月9日在青海省民政厅门户网站的留言,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户口本、省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签字证明。10月10日已通过电话沟通的方式详细向当事人进行了解释说明。当事人表示已了解相关情况,无其他疑问。
青海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
2022年10月13日
 
 
匿名问:   2022-09-28 14:49疫情管控问题
详细内容:   湟中区多巴镇附近乡镇,燕沙小区居民被封控在家已经过了大半个月,大家可以理解不让出门是为了更好的防治疫情,但生活日常用品购买极为不方便,为居民的日常生活带来极大的不便,不知道政府是否可以开通错峰购物等渠道,而且一些商家提供的商品价格远远高于正常市场价格,希望政府方面可以给予相关答复。
网站回复:   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不属于本厅职责,请向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反映。
青海省民政厅办公室
2022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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