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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问:   2026-03-15 23:2924年我该拿到的补贴至今没有拿到。
详细内容:   您好,我于2024年11月在青海省民和县拿到驾驶证 。当时就业局还有驾校的工作人员跟我们说,你们拿着你们的报名的一些资料去就业局登记,然后你们可以拿到驾驶人员的补贴。就是你们在一年之内拿到驾驶证,你就可以领一笔钱,我当时考的是C2,我可以领1000元。当时我的所有资料我都递交上去了,而且全都是合格的,我回去等着补贴的发放就可以了,工作人员说最早的话24年年底就能发放,迟的话25年就能发。到现在没有任何的进展,我投诉12345打民和的就业局,他们都说钱没到他们手里,他们也没东西可发。但是作为邻居,县城循化县,他们县早就已经发放了这笔资金,而且公示出来了,我不知道这笔钱现在去了哪里,到底有没有发放到民和县的就业局。这笔钱是被他们贪污了还是到底是怎么回事儿?我不清楚,我有很多很多的怀疑,但是没有人给我解释,我该拿到的补贴,我也一直没有拿到,我的需求是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请把我的补贴发放到位。
网站回复:   您好!
您咨询的问题,不属于我厅职责范围。
青海省民政厅
2026年3月16日
 
 
董胜利问:   2026-03-13 10:37改变现有殡葬业模式 为”自然有机还原”新型生态葬式
详细内容:   民政部领导:
您好!
作为一名关心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普通公民,今天读到一篇关于美国西雅图“重组殡仪馆”(Recompose)的报道,内心深受触动,特此写信,恳请部局关注这种名为“自然有机还原”(即人体堆肥)的新型生态葬式。
报道中介绍,这家全球首家“堆肥殡仪馆”将逝者遗体与木屑、苜蓿等植物材料一同放入专用容器,利用微生物自然分解,在30-45天内将遗体转化为富有机质的土壤,交还家属用于植树造林。这种方式相比传统火葬,可减少约1吨二氧化碳排放,不消耗化石燃料,不排放有毒烟气,真正实现“尘归尘、土归土”的朴素理想。
反观我国,每年火葬产生的碳排放量巨大,且占用土地资源。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深化殡葬改革,推进公益性生态安葬设施建设”。在全国政协委员阮诗玮等有识之士呼吁试点“免火化树葬”的当下,美国已在14个州合法化此类葬法,服务超600位逝者,技术成熟且接受度不断提高。
为此,我恳切建议:
一、组织技术调研,开展可行性研究。 建议民政部联合生态环境、卫生健康等部门,深入了解美国“自然有机还原”技术的科学原理、卫生标准及监管经验,评估其在我国推广的技术可行性。
二、适时开展试点,鼓励模式创新。 结合南方宜林地区的“免火化树葬”探索,可选取条件成熟的地区,尝试引入或改良人体堆肥技术,制定涵盖选址、卫生防疫、土壤检测、流程监管的技术规范。
三、加强宣传引导,移风易俗。 在尊重传统的基础上,将此类既节能环保又富含生命哲思的新方式告知公众,让更多人了解——生命的终点也可以是绿色的起点。
科技发展日新月异,殡葬方式也应与时俱进。期待我国能在生态文明建设中,为逝者与自然的和谐共生探索出更温暖的路径。

此致
敬礼!

一位关注绿色殡改的公民: 董胜利(培森)
2026年3月13日
网站回复:   您好!
根据您2026年3月13日在青海省民政厅门户网站的留言,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和殡葬管理处电话联系了董先生,向当事人介绍了青海省生态安葬的相关政策和当前生态安葬方式,就针对当事人提出的国外的新型生态安葬方式,我们将结合殡葬领域相关法规政策宣传向群众进行介绍,让群众全方位了解各种生态安葬方式,逐步提升群众的知晓度和接受度。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民政部关于生态安葬相关工作部署,全面推行生态安葬。当事人表示已了解,对答复表示满意。

青海省民政厅
2026年3月17日
 
 
米占意问:   2026-03-11 20:14民政,残联,镇府,
详细内容:   各位尊敬的领导您们好,我在次信访,我是一个二级肢体残疾人,米占意。家住一个。长年在外租房住,今年47*,因2025-年到了点病,无法劳动,生活实在困难,住了十几个月的房租都交不上,被房东催促了好多次,十月份没办法的我去镇府申请了临时救助,单子交上去,焦急的我等了几个月没反应,我跑到镇上去问,结果他们说没通过,我彻底崩溃了。后来我上了信访,市民政给我打电话说三月份去办,如果不给办给人家打电话,三月份我办去不给办的时候我给市民政打电话。没弄个明白,后来我给县民政打电话县民政给镇上说了才给我填的申请单,租房合同我那了,申请单我填了。可人家说要收据。可从来没写过收据,不可能弄个假的吧,申请单上去了。可我没那去收据,也不知道怎么样了,我在这里焦急的希望民政请批准,让我度过难关,别让房东驱赶出去,在续费让我能有个家住,焦急,
网站回复:   您好!
您于2026年3月12日在我厅门户网站咨询的留言已收到,现答复如下。
经核查,您本人户籍地为海东市民和县,长期在甘肃省红古区租房居住,目前无稳定收入,系我省低保对象。根据《青海省临时救助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对于因住房等刚性支出导致生活困难的家庭(即“支出型救助对象”),申请临时救助时,原则上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缴费收据等有效凭证,以便准确核定其支出额度。您于今年3月份向户籍所在地乡镇提交了临时救助申请,但当时未能提供任何关于住房支出的佐证材料,因此不符合常规审批条件。鉴于您的家庭实际困难情况,经县民政局调查、研究,决定启动“一事一议”程序,拟对您实施临时救助,暂时帮助您渡过难关。
为更好地解决您的问题,建议您向民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咨询并申请相应的住房救助政策。

青海省民政厅
2026年4月7日
 
 
匿名问:   2026-03-10 16:03申请低保
详细内容:   本人,农业户口,户口在湟中区,现实际居住地址:西宁市,本人为单人单户,本人60岁以上,二级残疾,无劳动能力,每月需要定期到医院做康复训练,本人有一套土木结构住房,家中有9亩地,地外租,每年收租1200元,生活不能自理,没有收入来源,丈夫已于2025年3月因胃癌去世;现因生活不能自理,被女儿接到西宁来生活,湟中区取消低保,说到居住地申请,去居住地申请,说没有单人保政策,只能将女儿全家及自己都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我女儿名下有一套贷款买的房子和车子,工作人员说这样的话你们家有2套房,这个申请就申请不了,我想申请自己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而不是女儿全家,我这个情况应该怎么办理低保。政策上都有单人保政策,怎么实际执行不是这样呢?本人每月需要定期到医院做康复训练,以前有低保医保报销完花费每月平均需要700多元,现在户籍地取消低保,居住地又申请不了,不敢想象每月医院康复训练的花费,求领导说明一下青海为什么执行不了单人保政策
网站回复:   您好!
您于2026年3月10日在我厅门户网站咨询“申请低保”的留言已收到,现答复如下。
根据我省现行社会救助政策相关规定,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可单独提出低保申请,民政部门仅核算其本人的收入、财产和获得的供养费用(赡养、抚养、扶养费用等),对兄弟姐妹或者60周岁以上老年人给付的供养费用,按不低于50%的比例豁免。同时,我们已经将您反映的家庭实际情况反馈至您常住地民政部门,经低保审核确认流程后,如符合救助条件将及时纳入保障范围。


青海省民政厅
2026年3月16日
 
 
匿名问:   2026-03-08 11:00临时救助
详细内容:   临时救助,为什么不能在这个小程序提交
网站回复:   您好!
您于2026年3月9日在我厅门户网站咨询“临时救助”的留言已收到,现答复如下。
近期,我厅对青海民政-业务办理公众服务端正在进行功能优化,升级调整,目前,已恢复正常使用。在申请救助过程中给您带来的不变,敬请谅解。
根据您叙述情况,按照我省社会救助现行政策,您也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提出临时救助申请。


青海省民政厅
2026年3月10日
 
 
羊洛问:   2026-03-06 20:04申请低保单人保
详细内容:   因2月3日那个回单不服,草原护林员工资眀明一月1800元,你们说一月2080元,现老婆名下,主要这个钱复查购药和全家生活费等不够用,还贷贷款,本人这些慢性病缺劳动能力.无奈之下盼望低保,2月13日乡政府回话不符合以后真绝望,特向政府可以纳入单人低保吗?
网站回复:   您好!
您于2026年3月9日在青海省民政厅门户网站“申请低保单人保”的留言已收到,现答复如下:
经核查,您家庭于2025年1月被认定为低保边缘户。目前,您本人患患慢性乙肝病毒肝炎(HBeAg阴性)等疾病,需长期服药治疗;两个孩子分别就读高二、初一;妻子从事公益性岗位草管员工作,扣除就业成本后年收入17280元;家庭种植业年收入2100元;虫草年收入8000元。根据《青海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和《青海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审核确认办法》相关规定,您家庭年人均收入6845元已超出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5676元/年,低于低保边缘家庭标准8514元/年,符合低保边缘家庭但不符合低保认定标准。
根据《青海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中低保边缘家庭中患有重特大疾病的人员单独提出低保申请的规定,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确认,您符合申请低保单人保条件,拟于4月份将您单人纳入保障范围。

青海省民政厅
2026年4月1日
 
 
孟志坚问:   2026-03-02 17:11高龄补贴
详细内容:   领导你好!我叫孟志坚,我是居住在外地的退休人员,(详细情况请向青海省民政厅老干处查询)2026年2月6日,我在网络公众号“青民通办”上申请了高龄补贴,按照申请要求提供了我的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和户口本照片以及银行卡、社保卡照片等审批材料。大约两天后,我看到网上显示审批通过,从2月起每月发放110元高龄补贴。可是直到今天我的银行账户中没有收到一分钱。前几天我接到一个电话,说我的社保卡没有激活,所以不能发放。但是(青民通办)的申请要求中并不是一定要社保卡,我也提供了银行卡,同时我的养老金也是从银行卡中领取的,从没有使用过社保卡。现在要我回西宁激活社保卡,来回的费用和时间是我不能承受的。我觉得既然审批通过了,就应该尽快把政府的关怀送到受益人的手中,而不是找各种理由难为一个高龄老人。我于2月27日在“青民通办”里向西宁市城西区民政局进行了投诉,但如石沉大海杳无音讯,至今没有回复。希望这次能够得到明确答复。(最好用短信联系,电话有时听不到,请谅解)
网站回复:   您好!
您在青海省民政厅门户网站反映的“高龄补贴申请未及时发放”问题,经青海省民政厅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民政业务与财务监管一体化平台核查,您于2月6日申请的高龄补贴已审批通过。2月27日您办理了银行账户变更,因银行卡信息未能通过银行系统核验,2月份高龄补贴暂未发放成功,我们已第一时间督促城西区民政局处理,您2月份及3月份的高龄补贴将于3月25日前一并发放到位,请您留意查收。若逾期未到账,可及时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4399343,13997293763。




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
2026年3月6日
 
 
嘉华问:   2026-02-27 12:08低保申请
详细内容:   草原面积小 ,人口多 ,没有稳定的生活收入来源 ,请求低保
网站回复:   您好!
您于2月27日在我厅门户网站咨询关于“低保申请”的留言已收到,现答复如下:
根据我省现行救助政策相关规定,持有本省常住户口的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或属于长期支出型贫困家庭,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应提交以下材料:1.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书;2.家庭成员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3.《青海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4.《青海省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核确认表》;5.《青海省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6.青海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无法获取的其他相关材料。
此前,我们多次通过您预留的号码和您联系,但均处于无人接听状态。为确保您反映的事项能够及时有效的解决,建议您直接向常住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提交申请,或拨打省级社会救助服务热线电话0971-4399259,详细说明具体情况,我们将根据您提供的信息作进一步核实并予以答复。
青海省民政厅
2026年3月3日
 
 
多杰问:   2026-02-19 21:16申请低保户
详细内容:   本家庭有8口人,草原面积特别小,有12头牛,有重大的患者,有83岁的老人,还有未成年的两个孩子,特别是没有长期稳定的收入,83岁的老人没有护理的照顾下无法吃,穿,走,
这种的情况下也没有办法办理残疾证。
我的妈妈也没有老公的情况下,我们三个兄弟养了这么多年,没有好条件的原因我们也无法上学,对于我们上学的黄金时间也就这么浪费了,我们也有很大的后悔,可是都是完了的事情。
因此各位领导请求,帮个忙而已。谢谢,你们的理解!
网站回复:   您好!
您于2026年2月24日在青海省民政厅门户网站“申请低保户”的留言已收到,现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实际情况,我们将您的信息反馈至黄南州泽库县民政部门,经县民政局和乡镇工作人员入户调查,您家庭共同居住8人,户主,87岁,无劳动能力,中度失能;长女,47岁,2023年因关节炎住院治疗;三个孙子,分别是29岁、23岁、20岁;孙媳29岁;均在家放牧,偶尔出去打零工。曾孙女和曾孙子未在学龄阶段,分别是4岁和3岁。家中草场面积约830亩,为49头牛购买牲畜保险,1家工商登记,牛出栏24000元/年,您家庭暂未提供患病的医疗证明等相关材料。
经核实,根据《青海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相关规定,扣除就业成本后,务工收入约30000元,综合测算,家庭总收入约54000元,年人均收入6750元已超出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5676元/年,低于低保边缘家庭标准8514元/年,符合低保边缘家庭但不符合低保认定标准。目前,您家庭已纳入低保边缘家庭。
下一步,省民政厅将指导民政部门密切关注您家庭的生产生活、经济状况变化情况,如后期符合民政救助条件,将及时给予相应救助。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青海省民政厅
2026年4月1日
 
 
匿名问:   2026-02-17 16:43申请低保
详细内容:   低保申请书

尊敬的街道办领导:

您好!

我叫崔浩,性别:男,民族:汉族 出生于2002年12月23日,户籍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湟源县寺寨乡铧尖村,现居住地址为湟源县二中路三集中,现因家庭经济条件极度困难,特向贵单位申请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恳请领导予以审核批准。
本人家庭基本情况如下:家中共4口人,分别是父亲、母亲、奶奶还有我,父母都是务农,全家仅靠父亲打零工,母亲是一名服务员,月均收入极低,远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本人因双耳听力重度残疾,听力为一级,无法参加工作,丧失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家中还有老人高龄多病,需常年就医买药,全靠父母赡养,还要带我治疗耳朵,现在我双耳需要值入人工耳蜗,由于费用及高,生活费压力沉重;导致家庭失去经济来源,由于家庭低收入基本生活无以为继,沉重的生活与医疗负担已让家庭入不敷出,生活举步维艰,无力承担日常基本开支。为缓解家庭经济困境,保障基本生活需求,我郑重向贵单位提出低保申请,我承诺所提供的全部信息真实有效,无任何隐瞒、虚报情况,愿意接受相关部门的调查核实。
恳请各位领导体恤我家庭的实际困难,核查我的情况,批准我的低保申请。我将心怀感激,积极面对生活,绝不辜负政府的帮扶与关怀。

此致
敬礼!

申请人:崔浩
联系电话:13897113269
申请日期:2026年2月
网站回复:   您好!
您于2026年2月24日在我厅门户网站咨询“申请低保”的留言已收到,现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家庭情况,县民政局和乡镇工作人员及时开展了入户调查,详细了解了您家庭收入、支出等相关情况,同时工作人员向您家庭告知了救助政策、申请流程以及所需相关资料,并尽快收集全部申请所需材料前往乡镇民政服务大厅办理。我厅将持续关注您申请低保事项办理情况,督促指导西宁市民政局和湟源县民政局密切关注您家庭申请审核确认流程,如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如果您在办理中遇到任何疑问或需进一步的帮助,请拨打省级社会救助服务热线电话0971-4399259,我们会跟踪督办、核查答复。


青海省民政厅
2026年3月3日
 
 
匿名问:   2026-02-17 00:27低保申请
详细内容:   各部门领导大家好!我是来自大通县良教乡沙布村的一位村民我的父亲因为长期糖尿病在2024年因为胃溃疡病变导致胃出血住院治疗花了很多钱,在2025年6月份因为意外导致脊柱粉碎性骨折住院治疗后结果很不理想,一直都在养病当时我们申请了低保没有批,在今年的1月25号我的父亲因为急性心肌梗死在县医院住院治疗由于每年一两次的大手术而且费用很高,我们家里就我一个人在打工赚钱我实在是承受不起这个高额的医疗费用了我希望有关部门的各位领导能给我父亲批准一下低保申请谢谢各位领导!
网站回复:   您好!
您于2026年2月24日在我厅门户网站咨询“低保申请”的留言已收到,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调查,您家庭共同生活成员5人,您父亲1月下旬突发严重心肌梗塞,于2月17日去世;母亲在家务农,在家照顾孩子;您夫妻二人在广州务工,合计收入约6000元/月;两个孩子未到上学年龄。经综合测算,您家庭年人均收入约14400元,扣除就业成本后约11520元。
二、办理情况
一是2025年提交申请相关情况。经核算您夫妻二人长期在广州打工,家庭人均年收入(11520)超出当地农村低保标准(5844)和低保边缘家庭标准(8766)。鉴于您父亲因意外脊柱粉碎性骨折住院导致家庭暂时困难的实际情况,乡镇人民政府于同年7月向您家庭发放临时救助金2289元。二是2026年低保申请情况。县民政局与乡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先后两次入户,详细向您告知了救助政策,暂不符合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的认定条件。综合考虑您家庭实际经济状况与住院个人支付费用,县民政局让您先行结算住院医疗费用,然后向乡镇人民政府提交申请临时救助,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临时救助。如果您在办理中遇到任何疑问或需进一步的帮助,请拨打省级社会救助服务热线电话0971-4399259,我们会跟踪督办、核查答复。

青海省民政厅
2026年3月10日
 
 
匿名问:   2026-02-13 09:40关于同仁市无资质盲人学校非法募捐、虐待学生及关联店铺牟利的举报
详细内容:   我举报同仁市一家无资质的“盲人学校”,该机构未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不具备任何合法的公益组织或办学资质,却以“帮助盲人学生”为名,向社会爱心人士募集捐款,涉案金额超百万元。

1. 该机构存在严重虐待学生行为,我有完整的殴打、体罚学生的视频证据。

2. 其关联的“拉达江国电动摩托车店”,以“为养活盲人学生而盈利”为幌子进行经营,但所有盈利及社会捐款均被负责人个人侵占,未用于学生的伙食、衣物等基本生活开支,学生的饭钱等费用仍由其他爱心人士直接提供。

3. 我担心同仁市当地存在利益保护伞,故特向青海省民政厅进行省级举报,请求:

◦ 立即对该非法募捐行为进行查处,追缴全部违法所得;

◦ 对该无资质机构依法取缔;

◦ 对涉嫌诈骗、虐待学生的行为移交公安机关立案调查;

◦ 妥善安置在校盲人学生,保障其合法权益。
我已掌握相关视频、录屏等证据,可随时配合调查。
网站回复:   您好!您举报的同仁市一家无资质“盲人学校”涉嫌非法募捐、虐待学生、侵占捐赠款物等相关事项,我厅已收悉,并高度重视。衷心感谢您对公益事业的监督和对盲人学生合法权益的关心。
根据属地管辖原则,我厅已第一时间向黄南州民政局下发工作提示函,要求其协调公安、市场监管、教育等相关部门启动联合核查,重点核查以下方面:一是该机构是否具备合法办学资质及公开募捐资格,是否属于非法社会组织,是否存在非法募捐行为;二是是否存在虐待、体罚学生行为;三是关联店铺资金流向是否合规,是否存在侵占捐赠款物等问题;四是是否存在地方保护或公职人员包庇纵容等情况。
因您举报的事项涉及多个领域,涉案金额较大、线索较为复杂,需多部门协同调查,黄南州民政局正在有序推进相关工作。我厅已督促黄南州民政局加快核查进度,强化部门协同,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推进核查处置,尽快形成阶段性调查情况并报送我厅。
下一步,我厅将持续跟踪督办核查进展,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再次感谢您的监督与支持,我们将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切实推动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青海省民政厅
2026年3月2日
 
 
赵世文问:   2026-02-10 03:59残疾
详细内容:   我母亲2020年做完手术脚上 一直走不了路长期卧床 还有许多并发症 办给的4级残疾 现实生活中好多人稍微有点瘸2.3级 有的人看的好好的2 三级 去了说已鉴定为准 不是因病致残吗 要吗做的公平公正哈 有需要的办不了
网站回复:   您好!
建议向省残联相关部门咨询。
青海省民政厅
2026年2月10日
 
 
米占意问:   2026-02-06 23:38民政,残联,镇府,
详细内容:   各位尊敬的领导大家好。我是一个二级残疾,家住一人,一直在租房住,今年因病无法劳动,生活空难,交不起房租。2025年-10月到镇府申请了临时救助,结果没批,在这里真心的希望部门帮助度过难关,
网站回复:   您好!
您于2026年2月10日在我厅门户网站咨询的“申请临时救助相关问题”已收到,现答复如下。
经与您电话联系,了解到您于2026年1月到乡政府申请了临时救助,因财务轧账期间暂时无法办理,故工作人员告知相关凭证收集齐全后再于3月前去办理,我厅将持续关注您的临时救助申请事项办理情况,指导海东市民政局和民和县民政局密切关注下一步救助工作开展,如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及时纳入救助范围。



青海省民政厅
2026年2月11日
 
 
匿名问:   2026-02-03 21:25开具无配偶证明
详细内容:   您好,我老家是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的目前在兰州工作。因需要异地办理结婚登记,需要开具无配偶证明,这个要怎么开
网站回复:   您好!
根据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2025年5月10日起婚姻登记全面取消户籍地限制及户口簿登记,婚姻登记可在全国任何办理国内婚姻的登记机关办理,没有户籍限制。申请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携带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办理婚姻登记。
青海省民政厅
2026年2月6日
 
 
羊洛问:   2026-02-03 20:51申请低保查询
详细内容:   本人(2024年11月低保停了)(2025年3月低保边缘户)因(慢性乙肝病毒肝炎和慢性萎缩性胃炎慢性胆囊炎)等长期服药维持治疗,劳动能力差,还住院和复查购买药,物,所以家里生活非常困难,2025年12月9日申请低保完整交了乡政府,现在差不多2个月了还没反应
网站回复:   您好!
您于2026年2月3日在青海省民政厅门户网站“申请低保查询”的留言已收到,现答复如下:
经核查,您家庭4人,您本人是公益性岗位,月收入2080元;妻子在家务农;两个孩子分别就读高二、初一。您家庭每年工资性收入24960元/年,务工收入4500元/年,种植业收入2450元/年,扣除就业成本后,年收入6500元/人。根据《青海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和《青海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审核确认办法》相关规定,您家庭年人均收入6500元已超出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5676元/年,不符合当前低保认定标准。
同时,针对您2025年住院治疗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困难的情况,乡政府按照政策相关要求,对您家庭实施临时救助并发放救助资金1955元。
下一步,省民政厅将指导民政部门密切关注您家庭的生产生活、经济状况变化情况,如后期符合民政救助条件,将及时给予相应救助。如您有其他疑问,可拨打省级社会救助服务热线电话0971-4399259,我们也会跟踪督办、核实答复。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青海省民政厅
2026年2月9日
 
 
刘西超问:   2026-02-02 09:55养老服务消费卷的申请
详细内容:   咨询一下养老服务消费卷的申领老人居家生活,顾请了保姆照顾,老人因为腰腿疼痛已经长时间不能出门了。这种情况在不在领取范围内?
网站回复:   您好!
2026年2月2日青海省民政厅门户网站来信留言反映,老人因腰腿疼痛雇请了保姆能不能申请养老服务消费券问题,我处工作人员于2月3日联系刘西超先生了解情况,现说明如下:
根据《关于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通知》青民发〔2026 〕2号文件规定:补贴对象经评估为中度、重度、完全失能等级的老年人,购买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的服务地址在青海省境内;提供居家上门服务的养老机构(含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家政企业)应依法登记,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应包括养老服务,且具有为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相应服务的能力。
工作人员已于2月3日通过电话形式与留言群众进行沟通答复,做好政策解释,群众表示满意。


养老服务处
2026年2月4日
 
 
李得玲问:   2026-02-01 16:02残疾证和住房申请
详细内容:   我母亲在202一年因胃癌在青海省人民医院动的手术,术后营养不良导致的韦尼尔脑病,行动不便,我想办个残疾证,不知道在哪里办,怎么办?需要哪些手续?我母亲一个人在老家住的话,不方便,我想在湟源县申请个廉租房或是公租房,可以吗?
网站回复:   您好!
您所咨询的问题不属于我厅职责范围,建议咨询残联和住建部门。


青海省民政厅
2026年2月3日
 
 
匿名问:   2026-01-30 16:56申请低保
详细内容:   本人是厂里的一名操作工,妻子在2019年查出尿毒症五期,至今已患病六年之久,没有任何收入,每天透析三次,家有一子上小学,家庭的支出全由我一个人的工资承担,妻子患病至今已借亲戚朋友十几万的账,自己贷款十万,目前月支出远超过我的收入,每年都在申请低保,乡政府都已我的工作和大额支出为由退回我的申请,我还能不能申请低保!
网站回复:   您好!
您于2026年2月2日在我厅门户网站咨询的“申请低保相关问题”已收到,我厅高度重视,按属地原则安排互助县民政局调查核实,现将结果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您家庭共3口人,您本人,28岁,在青海某科技有限公司上班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和医疗保险;妻子28岁,患有尿毒症;儿子8岁,上小学,开学时由爷爷照顾,放假和父母一起生活。您家庭在七塔尔村有宅基地但没有建设房屋,不具备居住条件,自2022年起长期在西宁市城中区某小区租房居住。2020年11月,您妻子因患尿毒症,向南门峡镇政府提出低保申请,经入户核查审核、审批确认后纳入低保。2022年8月,您家庭经济状况转好,取消低保待遇。2026年1月,您向南门峡镇递交了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和财产核对授权书。经核对,2025年7月至12月工资收入为41074.44元,扣减就业成本后6个月净收入32859.55元(人均收入10953.18元),已超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标准。
二、处理结果
根据《青海省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办法》(青民发〔2025〕41号)文件相关规定,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救助,要加强各项社会救助政策衔接,及时开展医疗、教育、住房、就业、应急等专项社会救助,刚性支出困难家庭中的重度残疾和重病人员,就读实施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等人员,可按“单人保”政策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互助县民政局已告知您家庭及时提供全年经济支出佐证材料,若符合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条件时将及时纳入,并享受相关救助政策。若不符合救助条件,将持续与您保持沟通,密切关注您家庭生活状况、收入财产等情况,确保及时纳入相应的救助范围。



青海省民政厅
2026年2月6日
 
 
匿名问:   2026-01-28 11:07关于成立联盟的咨询
详细内容:   成立不涉及盈利的产业联盟,产业联盟的注册登记是按照社会团体来注册登记吗
网站回复:   您好!
针对群众留言“成立不涉及营利的产业联盟,产业联盟的注册登记是按照社会团体来注册的登记吗”的内容,我局于2026年1月28日回复如下:“根据《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社会团体名称应当以‘协会’、‘商会’、‘学会’、‘研究会’、‘促进会’、‘联合会’等字样结束,因此‘联盟’不属于在登记管理机关登记的范畴”,群众表示已知晓并满意。


青海省民政厅
202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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