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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三德问:   2026-06-09 13:44低保+残疾,申请公租房
详细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本人听力二级残疾人,低保户,长期居住德令哈市,妻子在德令哈上班,孩子在德令哈上学(一年级),因家庭困难,需要住房保障,可以申请公租房吗
网站回复:   因机构改革变动,公租房请向属地住建部门申请。【厅办公室回复 2026年6月10日】
 
 
李福存问:   2026-06-08 04:39给老公申请低保
详细内容:   我的丈夫 确诊耐药性肺结核。耐药肺结核属于重症慢性病,治疗周期极长、用药昂贵、复发率高,且具有传染性,完全无法外出务工、无法从事任何体力劳动。长期吃药、定期复查、住院治疗,产生大量自费医疗费用,家庭积蓄全部耗尽,无任何收入来源。可以申请低保吗
网站回复:   您好!您在我厅门户网站咨询“给老公申请低保”的留言已收到,现答复如下。
根据我省现行救助政策,持有本省常住户口的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经与您联系,将您家庭实际情况及诉求转办至西宁市民政局和大通县民政局,经审核确认程序后,拟于6月整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助处回复 2026年6月17日】
 
 
匿名问:   2026-06-07 22:01高龄补贴认证进不去
详细内容:   近期需要认证,但青海民政里的青民通办一直进不去,输入身份证号后,显示数据检索中,换了别的手机,是同样的情况,望给予解决
网站回复:   您好!您反映青民通办无法正常认证的问题已收悉。经排查,故障原因为老人的认证数据异常,已完成数据修复。目前问题已解决,老人已成功完成资格复审。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支持!

厅信息中心
2026年6月10日
 
 
匿名问:   2026-06-06 18:24重大疾病救助
详细内容:   母亲患恶心肿瘤,先后两次在青海省人民医院医治,现还在省医院住院期间,累计治疗费用已将近10万元,为治病已债台高筑,能否申请国家大病救助?
网站回复:   您好!您于2026年6月6日在我厅门户网站留言“重大疾病救助”的留言已收到,现答复如下。
您咨询的重大疾病救助,因机构改革,相关事宜隶属医疗保障部门,可向当地医保局进行咨询。
因您留的联系电话号码有误,未与您取得联系。根据您留言的情况,您可直接向您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咨询救助政策并提出救助申请,经入户调查、经济状况核对等审核确认流程后,如您符合救助条件,将及时纳入相应救助保障范围。如果您在办理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或需进一步的帮助,请拨打省级社会救助服务热线电话0971-4399259,我们会跟踪督办、核查答复。

青海省民政厅
2026年6月12日
 
 
徐芬问:   2026-06-05 20:46残疾护理补贴和残疾生活补助
详细内容:   青海省民政厅:本人于2026年5月12日,通过青民通办线上提交残疾护理补贴和生活补贴线上申请,截止目前6月5日一直处于受理中状态,因涉及护理补贴发放时间,烦请贵厅尽快办理为宜,以便保障老人正当权益!
网站回复:   您好!
化隆县民政局已电话联系告知办理所需资料并附短信提醒。

社会事务处
2026年6月10日
 
 
匿名问:   2026-05-31 21:11请求协助办理特困供养申请(一级残疾人,全家无法线下办理)
详细内容:   省民政厅领导您好:

我妹妹23岁,一级残疾(不会说话、不会吃饭、穿衣上厕所都要人照顾),家庭是低保户。但她只有100元到200的补助。 按政策她完全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我们想给她申请。

但我们家情况特殊,没办法去乡镇窗口现场办理:

1. 我父母都是没上过学,不识字,去窗口也说不清楚;
2. 我妹妹重度残疾,完全不能出门;
3. 我在外地上大学,不在老家,没办法替他们去现场跑。

之前想在网上申请(青松办/青海民政公众号),但系统提示我们县"暂未开通线上服务,请到民政窗口办理"。我们实在没办法去线下。

请求省厅帮忙协调:能否由乡镇工作人员直接上门办理?或者告知我们其他可行的办理方式?

妹妹情况:河南省县托叶玛乡人,一级残疾证,家庭低保,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

我的电话是【18309767720】,希望能得到帮助。谢谢!
网站回复:   您好!您于2026年5月31日在我厅门户网站咨询“请求协助办理特困供养申请(一级残疾人,全家无法下线办理)”的留言已收到,现答复如下。
一、特困人员认定条件
根据《青海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青民发〔2021〕125号)规定,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办法第五条规定: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五类以上(含五类)艰苦边缘地区55周岁以上老年人可认定为无劳动能力,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一、二级的肢体和视力残疾人,应当认定为无劳动能力。办法第六条规定: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财产符合本地区特困人员财产状况规定的,认定为无生活来源。办法第八条规定,法定义务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无履行义务能力:已确定的特困人员;60周岁以上最低生活保障对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本人收入低于当地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收入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重度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本人收入低于当地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收入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无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或者在监狱服刑的人员,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收入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长期患病,卧床1年以上的,且家庭经济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经济状况规定的。
二、关于申请方式
根据《青海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法》第七条及《青海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牧、居)民委员会应当及时了解掌握辖区内居民的生活情况,发现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应当告知其救助供养政策,对无民事行为能力等无法自主申请的,应当主动帮助其申请。我们已将您相关信息及诉求转至黄南州民政局,指导您妹妹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民政部门,安排工作人员主动联系您家人,上门办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申请。按照我省社会救助现行政策,经审核确认流程后,如符合救助条件将及时纳入保障范围。
关于网上申请,您反映的“青松办”APP及“青海民政”公众号提示暂未开通线上服务的情况已收悉。经核实,目前全省线上服务功能均可正常使用。
感谢您对社会救助工作的关注!

青海省民政厅
2026年7月1日
 
 
李发强问:   2026-05-30 17:00教育中介不退钱
详细内容:   本人于2024年9月12日,在青海鹏程教育培训有限公司缴费36800元给我介绍工作,两年过去了,他们不仅没给我介绍工作,现在钱也不给我退,现在我实在是不知道怎么办了,麻烦看到留言,给我回复一下,谢谢
网站回复:   您好!
你所咨询的问题建议向市场监管局及公安部门反映。
青海省民政厅
2026年6月1日
 
 
匿名问:   2026-05-26 20:58登录问题
详细内容:   之前已在青民通办提交过申请,今天登录青民通办时,明明注册过了,登录显示手机号不存在,重新注册又提示账号已存在,请问什么情况
网站回复:   您好!经核查,您通过青海政务服务网民政专区跳转至青海民政网上办事大厅办理业务时,因第三方数据对接出现异常,造成个人数据同步出错、账号状态异常,无法正常登录。目前该技术问题已修复,平台所有功能恢复正常。已电话与您本人核实确认,当前可正常登录并使用系统。
 
 
匿名问:   2026-05-26 12:00申请低保
详细内容:   尊敬的领导和工作人员你们好,我父亲因脑干出血导致左侧身体瘫痪,经过残联评估现属于二级重度残疾。我也看了青海的相关个人低保政策,申请个人低保政策跟子女收入不挂钩,但相关工作单位就是不批准,已经患病五年了,低保就生病那一年放了一次,后面就取消了,说是子女账户流水过多,但我父亲一直患病在家,母亲也一直在家照顾父亲未曾离开,但申请低保时相关工作单位就是不批准,现希望各位领导和工作人员好好核实一下这件事情。
网站回复:   您好!您于2026年5月26日在我厅门户网站咨询“申请低保”的留言已收到,现答复如下。
根据《青海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相关规定,
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条件为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您和您父母属于共同居住成员,所以低保申请审核时需要同时核实您的经济状况。此外,最低生活保障实行动态管理,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标准有升有降”。当家庭人均收入发生变化后,收入超出低保标准要及时取消低保。关于您“母亲长期照护未离开”可享受的收入豁免政策,根据《青海省关于进一步规范低收入人口认定和救助工作的通知》规定,对需要照护家中完全失能和部分失能人员、重度残疾人等特殊情形的,可按照城市低保标准免除核算1名实际照护人或当事人的非固定就业收入。
鉴于您父亲属于二级重度残疾,母亲需照护父亲,建议您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残疾人证、医疗及康复费用票据等材料,向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重新提交书面申请。同时,经与您联系,也已将您相关信息及诉求转至海北州民政局,我们将督促指导海北州民政局及门源县民政局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对您父亲的家庭人口、收入财产状况、子女赡养能力及实际共同生活情况等开展入户调查核实,做到逢进必核、动态管理。如经核查确实符合条件,将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如不符合,将书面告知具体理由。如果您在办理中遇到任何疑问或需进一步的帮助,请拨打省级社会救助服务热线电话0971-4399259,我们会跟踪督办、核查答复。
感谢您对社会救助工作的关注!

青海省民政厅
2026年7月6日
 
 
嘟嘟问:   2026-05-23 09:08咨询申请低保
详细内容:   我姑姑是身患多种病无力救治,腹积水严重至上半身及脑部,心肝脾肾脏器已丧失功能。婚姻状况为离婚办手续中,有两个儿子,老大儿子工作,月工资4500块,老二儿子抚养权归属于男方,老二儿子大学生。因本人身体原因无法就业,只能依靠大儿子赡养,因病情严重差不多每个月要住院,奈何母子二人因生病住院且花费较大经济入不敷出,能咨询一下我姑姑这种情况能申请低保救助之类的。
网站回复:   您好!您于2026年5月23日在我厅门户网站留言“咨询申请低保”的留言已收到,现答复如下。
  一、低保申请条件。根据《青海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等现行政策规定,持有本省常住户口的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按照您留言的情况,您姑姑可直接向居住地的乡镇(街道)提出低保申请。
  二、需要的材料。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应提交以下材料:
  1.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书;2.家庭成员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
  3.《青海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4.《青海省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核确认表》;5.《青海省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6.青海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平台无法获取的其他相关材料。
  经与您联系,已将您姑姑的相关信息以及诉求转至海东市民政局,按照我省社会救助现行政策,经审核确认流程后,如符合救助条件将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如果您在办理中遇到任何疑问或需进一步的帮助,请拨打省级社会救助服务热线电话0971-4399259,我们会跟踪督办、核查答复。
青海省民政厅
2026年5月27日
 
 
匿名问:   2026-05-22 17:21咨询低保金发放
详细内容:   五月份低保金什么时候发放
网站回复:   您好!您于2026年5月22日在我厅门户网站留言“咨询低保金发放”的留言已收到,现答复如下。
  根据《青海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等现行政策规定,最低生活保障金原则上实行社会化发放,通过银行、信用社等代理金融机构,按月支付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社会保障卡或银行账户,具体发放时间请与当地民政部门咨询。
  我厅多次与您电话联系处于未接通状态,如果您在办理中遇到任何疑问或需进一步的帮助,请拨打省级社会救助服务热线电话0971-4399259,我们会跟踪督办、核查答复。

青海省民政厅
2026年6月1日
 
 
匿名问:   2026-05-22 16:45社会组织年检
详细内容:   未达到这些标准,被评定为不合格是否合规?
2025年度年检存在问题清单
一、基本信息:1.无社会组织新闻发言人;2.未制定团体标准;3.未建立工会、妇联及人民调解委员会。
二、内部建设情况:1.未吸收大学生就业;2.无专职人员;3.无志愿者及累计志愿劳动时间。
三、业务活动情况:1.开展社会团体服务高质量发展工作极少;2.未开展乡村振兴工作及无下一年度乡村振兴工作计划;3.未举办公益慈善活动。
四、财务情况:注册资金3万元,无限定性资产。
网站回复:   您好,现就您反映“未达到这些标准,被评定为不合格,是否合规”问题答复如下:
社会组织年检检查结果核定工作由登记地的民政部门依法依规组织实施,您所列出基本信息、内部建设情况、业务活动情况、财务情况确属年度检查的评判标准,具体评判结果请和登记地民政部门咨询。
青海省民政厅
2026年5月31日。
 
 
李秀琴问:   2026-05-22 15:45高龄补贴认证申请,2026年5月15
详细内容:   青海省民政厅:本人于2026年5月15日,通过青民通办线上提交70岁高龄补贴认证申请,截止目前5月22日一直处于待受理状态,因涉及高龄补贴发放时间,烦请贵厅尽快办理为宜,以便保障老人正当权益!
网站回复:   您好!
  根据2026年5月22日青海省民政厅门户网站来信留言反映,高龄补贴认证一直处于待受理状态,养老服务处工作人员与5月29日联系李秀琴女士了解情况,现说明如下:
  根据《青海省民政厅 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青海省高龄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青民发〔2021〕152号)中“凡具有青海省户籍,年满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的老年人,均可申请高龄补贴”、“符合高龄补贴发放条件的高龄老人经县级民政部门核准,自年满70周岁的当月起开始计发高龄补贴”。经核对李秀琴女士户籍和出生日期,李女士出生年月为1956年6月,2026年5月尚未年满70周岁。城西区民政局已于2026年5月28日完成审批,李女士自2026年6月起可正常领取高龄补贴。
  6月1日工作人员再次向李秀琴女士进行了说明,李秀琴女士对答复表示满意。


                   养老服务处
                  2026年6月1日
 
 
马玉兰问:   2026-05-14 15:29咨询证书报名及报考时间
详细内容:   本人想报考中药药剂师、图书管理员、档案管理员及社会工作者的证书,奈何不知道报名网址(地址),麻烦看到留言分别回复一下,谢谢!
网站回复:   您好!
请在人力资源网上查询。
青海省民政厅
2026年5月15日
 
 
匿名问:   2026-05-13 19:28咨询申请低保
详细内容:   我是西宁本地的单亲妈妈,目前独自抚养两个女儿。大女儿已经结婚成家,但她自身家庭困难,完全没有能力赡养我;小女儿现在读高中,教育和生活开支很大。

我本人常年在外打工,因长期劳累患上腰椎间盘突出等疾病,医生明确建议住院治疗,无法久站、久坐,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我已经整整一年没有任何收入,没有积蓄,现在连住院费用和小女儿的生活费都难以承担,生活十分困难。

想咨询:

1. 以我这种单亲、重病无劳动能力、无收入、带高中在读女儿、大女儿无赡养能力的情况,是否符合西宁市低保申请条件?

2. 如果可以申请,需要准备哪些具体材料?

3. 大女儿已成年已婚、无赡养能力,是否需要提供她的工作/收入/无能力赡养证明?如果需要,要开哪些证明?
网站回复:   您好!您于2026年5月13日在我厅门户网站留言“咨询申请低保”的留言已收到,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低保申请条件。根据《青海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等现行政策规定,持有本省常住户口的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按照您留言的情况,您可直接向您居住地的乡镇(街道)提出低保申请。
二、具体需要的材料。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应提交以下材料:
1.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书;
2.家庭成员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
3.《青海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4.《青海省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核确认表》;
5.《青海省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6.青海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无法获取的其他相关材料。
三、赡抚养证明。根据我省社会救助现行政策规定,如您女儿是我省低保、低边、刚支等对象,可认定为无赡养能力。其他确有需要的根据当地民政部门要求提供作证材料。
如果您在办理中遇到任何疑问或需进一步的帮助,请拨打省级社会救助服务热线电话0971-4399259,我们会跟踪督办、核查答复。

青海省民政厅
2026年5月14日
 
 
马先生问:   2026-05-13 10:05高龄补贴认证申请
详细内容:   青海省民政厅:本人于2026年5月10日,通过青民通办线上提交70岁高龄补贴认证申请,截止目前一直处于待受理状态,因涉及高龄补贴发放时间,烦请贵厅尽快办理为宜,以便保障老人正当权益!
网站回复:   您好!
根据2026年5月13日青海省民政厅门户网站来信留言反映,高龄补贴申请一直处于待受理状态问题,我处工作人员与5月13日联系马先生了解情况,现说明如下:
马先生亲属5月10日申请高龄补贴,一直处于待受理状态,根据《青海省高龄补贴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申请人提交申请2个工作日内,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审核后,将审核结果通过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形式告知申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同时我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登录全省民政业务与财务监管平台核查,系统显示马先生亲属高龄补贴申请已审核通过。工作人员已就核查情况向马先生进行了说明,马先生对答复表示满意。



养老服务处
2026年5月18日
 
 
韩耀天问:   2026-05-13 04:59咨询一级残疾儿童能否认定困境儿童及政策是否有效
详细内容:   领导您好,我是西宁市城东区户籍居民,家里有未成年小孩,持有一级残疾证。现咨询:依据青政办〔2017〕156号文件,未成年一二级重度残疾儿童,是否可以单独认定为困境儿童?2026年该政策是否仍然有效?申请该项补贴是否需要审核家庭收入、营业执照,是否必须先办理低保或特困供养?请官方给予书面明确回复,用于办事依据,谢谢。
网站回复:   您好!
省民政厅工作人员于5月13日、5月21日和您电话联系,详细解答困境儿童福利保障相关政策,您表示无须书面回复。
 
 
旦正多杰问:   2026-05-11 20:25我因没进入到检测户 申请低保无效
详细内容:   我是青海省黄南州河南县宁木特赛尔永村人 前几天我因病而申请低保。 可他们说没进入检测户 我申请低保是无效
网站回复:   您好!您于2026年5月12日在我厅门户网站咨询的留言已收到,我厅高度重视,按照属地原则转办至黄南州民政局,同步指导河南县民政局办理您的相关申请,经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您家庭于2021年7月份纳入我省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共同生活成员4人,您本人34岁,患血栓闭塞性血管炎和趾骨骨髓炎;您妻子患乙型病毒性肝炎等疾病,需长期服药治疗,并在家照顾两个上小学的孩子。
二、处理结果
2026年4月20日,您家庭提交低保申请,经入户核实,您家庭牛、羊数量按照“河南县民政局关于困难群众家庭收入计算参考标准”计算,家庭收入年26400元,人均6600元已超出黄南州农村低保标准5676元/年。因您家庭成员在2026年多次住院,由个人负担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和住院费用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出现较大困难,已指导县级民政部门及时实施临时救助。后续,我们将指导黄南州民政局持续关注您家庭生产生活情况,若您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如符合民政救助条件,将按照政策纳入相应救助范围。
此外,您反映其他问题,根据《关于进一步强化部门信息互通协作提升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工作质效的通知》(青乡振局〔2023〕65号)中低保申请、监测对象识别等审核评估程序必须同步启动,家庭人员、财产核查情况结果部门间互认,符合条件的分别纳入,防止以落实低保为由不识别监测对象,造成“体外循环”问题的规定,不存在没有纳入监测户申请低保无效的情况。

青海省民政厅
2026年6月9日
 
 
匿名问:   2026-05-08 15:53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单人低保吗?
详细内容:   我父亲是青海省互助县林川乡包马村农民,姓名:马汝全,63岁,2022年10月因直肠癌中期做了手术,后期一直坚持化疗和复查,但是2025年11月复查时发现癌症已复发转移到肺部和骨头,病情已到癌症后期。2026年1月起每21天左右需要再次化疗,每次化疗需自费5000元以上;2026年3月我父亲向本地乡政府提出个人低保申请,被乡政府以家庭收入过高为由拒绝办理。理由是本人本人银行账号流水过高,他们将所有支出和收入全部计算为本人半年的收入。
网站回复:   您好!您于2026年5月8日在我厅门户网站咨询的“申请单人保”的问题已收到,我厅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办理,按属地原则指导互助县民政局受理您的申请,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您父亲为互助县林川乡包马村村民,63岁,家庭人口4人。母亲在西宁照料孙女,您就职于青海地理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女儿在西宁就读小学。您父亲患有恶性肿瘤,曾享受低保待遇。
  二、处理结果
  2025年6月低保复核时,您家庭有大额支出13.7万元,但未提供有效佐证材料;您有稳定收入,当年10月依规取消低保。2026年3月您申请单人保,核查显示您月收入约0.8万元、家庭年收入9.6万元,超出低保边缘家庭收入标准;另有13.3万元大额支出,亦未提供佐证。依据《青海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审核确认办法》(青民发〔2022〕99号)相关规定,您家庭暂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及低保边缘家庭救助条件,相关情况已书面告知您本人。后续,我们将指导海东市民政局持续关注您家庭生产生活情况,若您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如符合民政救助条件,将按程序及时纳入相应救助保障范围。
感谢您对社会救助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社会救助处
2026年6月1日
 
 
纪长林问:   2026-05-08 12:01高龄补贴
详细内容:   你好 我于2026年5月7日申请的高龄补贴审核在线认证一直网络繁忙,就提交了人工认证。目前依然处于待审核状态。想了解多久能审核完成?认证有时间要求,涉及高龄补贴发放。如果人工审核很慢,影响高龄补贴发放怎么办?
网站回复:   您好!
根据2026年5月8日青海省民政厅门户网站来信留言反映,高龄补贴审核一直处于待审核状态问题,我处工作人员与5月9日联系纪长林先生了解情况,现说明如下:
针对纪长林先生反映的高龄补贴相关问题,我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登录全省民政业务与财务监管平台核查,系统显示高龄补贴发放状态正常,2026年5月认证审核已通过,5月高龄补贴待发放中。工作人员已就核查情况向纪长林先生进行了说明,纪长林先生对答复表示满意。



养老服务处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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