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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问:   2023-11-28 22:45一级残疾人长期不居住在户籍所在地想长期居住的地方可以申请低保吗
详细内容:   尊敬的各位领导们好我是一名一级视力残疾人双目失明完全没有劳动能力想问一下我的户籍所在地是海东市民和县经长期居住在格尔木市能不能在长期居住的地方申请一下低保如果可以申请的话需要哪些证明材料谢谢领导们
网站回复:   您好!
现就您2023年12月4日在青海省民政厅网站留言答复如下:
根据《青海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的规定,不同县域间长期人户分离(连续一年以上)的人员,可以在长期居住地的乡镇(街道)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应提交以下材料:
1.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书;
2.家庭成员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
3.《青海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4.《青海省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核确认表》;
5.《青海省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6.青海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无法获取的其他相关材料。
同时,由于您长期处于人户分离状态,还应提供在居住地满一年以上的相关材料;
1.暂住证(或居住证);
2.购房(或租房合同);
3.相关单位说明(如:打工单位出具的证明)等材料。

青海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
2023年12月14日
 
 
赵生英问:   2023-11-20 13:26咨询报名事宜
详细内容:   我想报老年大学舞蹈班,什么时候报名、什么时候上课
网站回复:   您好!
省老年大学各专业(包括舞蹈专业)报名时间为每年度3月和9月。上课时间为3月至7月上旬,9月至12月下旬。各专业班级具体上课时间根据每学期课程表时间上课。
青海省老年大学
2023年11月23日
 
 
朱先生问:   2023-11-16 11:05关于西宁市职业乞讨人员的问题
详细内容:   西宁市职业乞讨人员在今年年前开始,再次逐渐出现在大众视野中,在大十字,东关大寺,力盟商业街等地进行乞讨活动,经社会调查,基本为职业乞讨,人数在50人上下,且均为社会保障重点关注人员。职业乞讨现象往往是社会问题的外在表现,或许是福利机构无力承担社会支出,或许是遭遇重大困难导致无法获得收入来源。希望贵厅予以重视。
建议妥善安置实际困难群众,有效劝导职业乞讨,提供可持续稳定的工作收入。例如协同重点纳税企业,发起企业福利基金或企业福利岗位,对提供福利支持的企业予以优势政策倾斜。
建议东关大寺管委会对周边乞讨人员提供生活调研,通过管委会天课捐助资金等,提供基本生活保障。或提供公益旅游知识培训,由管委会纳入职工系统,让他们成为对外提供线上线下付费导游服务的一部分。
建议建立健全社会乞讨人员管理办法,有效辨识非法乞讨人员,通过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无保障人群舆情监控,由一级管委会党委,区县建立保障机制。有效解决这类社会问题。
请领导予以重视!
网站回复:   您好!
朱先生:
您在省民政厅门户网站留言的“关于西宁市职业乞讨人员的问题”,省民政厅高度重视,认真办理,现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相关政策措施及落实情况回复如下。
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相关政策
目前,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相关政策有《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救助管理工作规程等,是对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实行的救助,是救助站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一项临时性社会救助措施,以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救助站对属于救助对象的求助人员,应当及时提供救助,不得拒绝。对不属于救助对象的求助人员,应当说明不予救助的理由并不予救助。按照相关政策,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是兜底性保障救助措施,救助站只提供食宿等,一般不提供现金救助,职业乞讨大多将流浪乞讨作为增加收入的手段,不符合民政救助的范围。
二、我省对流浪乞讨人员源头治理情况
我省已建立省、市(州)、县(市、区)政府领导协调机制和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委员会四级联动救助管理网络,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今年以来,我省共摸排出的包括西宁市职业乞讨人员在内的全省34名本省户籍反复流浪乞讨人员。由省民政厅牵头,会同相关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两委”,对涉及我省34名本地户籍反复流浪乞讨人员进行了逐一入户调查,摸清每个人流浪乞讨的真实原因,按照“一人一策”要求,研究提出解决问题方案,并层层明确责任人狠抓落实,确保从源头上解决34名流浪乞讨人员反复流浪乞讨问题,对24名长期滞留无法确认身份信息流浪乞讨人员全部办理落户安置,并系统研究思考我省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制定了青海省流浪乞讨人员源头治理办法,为从源头上解决流浪乞讨问题,切实织牢扎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最后一道安全网提供有力支撑。对外省户籍反复流浪乞讨人员利用全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加强省、市(州)、县(市、区)际联系等方式,落实各项社会救助、落户安置政策予以解决源头治理。
三、我省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源头治理政策
经调研,西宁市本省户籍职业乞讨人员多为享受城乡低保政策、特困供养及其他救助政策仍然流浪乞讨人员,将流浪乞讨作为增加收入手段。
(一)切实解决各类社会救助漏救现象
民政、医疗、医保、教育等部门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及时核实辖区居民落实各类社会救助情况,防止因漏救造成流浪乞讨问题的发生。严格落实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特困供养、教育、医保、住房政策,解决贫困老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困难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众“漏保”“漏救”问题,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故、罹患重病等特殊情况人员,所属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村(社区)“两委”坚持“政策找人”,及时受理、审核有困难的家庭和个人提出的救助申请,防止本辖区居民外出流浪乞讨,对潜在的可能外出流浪乞讨人员,给予必要的帮扶和社会救助,防止其转变为实质的流浪乞讨人员,从源头上控制流浪乞讨人员的增加。依法加强对受助人员家庭监护的教育管理,形成家庭主动尽责、发现报告及时、部门协同处置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加强街面巡查以及时提供救助和打击非法乞讨行为
民政部门会同公安、城管等部门以及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村(社区)“两委”,加强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活动和露宿区域的巡查,重点对繁华地区、主要路口路段等人员易聚集的公共场所重点进行排查,每天巡查不少于二次,尤其是加强夜间和节假日的巡查,及时发现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对职业乞讨人员进行劝返,有效使用全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对救助人员进行甄别,遏制个别“跑站者”恶意骗取救助资金的行为。重点打击组织、唆使、胁迫流浪乞讨以及携带利用婴儿、未成年人乞讨的背后操纵者,打击强讨强要、以乞讨名义骗取钱财等扰乱公共秩序的幕后组织者。对在宗教场所反复乞讨人员,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报道“职业乞讨”利用乞讨赚钱的内幕,揭露各类谎言和骗术,积极协调民族宗教部门,主动向宗教场所精准提供生活困难群众相关信息,引导宗教场所理智表达同情和爱心,减少盲目施舍钱财,引导他们去专门的慈善机构进行捐助。
(三)强化对反复流浪乞讨人员的教育管理
民政部门会同公安、司法、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社区)对反复反复流浪乞讨、职业流浪乞讨人员的教育管理。尤其是对已经享受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医疗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草原补贴等社会救助政策,基本生活已经得到保障,但仍然将流浪乞讨作为增加收入手段,存在好逸恶劳、不劳而获思想的流浪乞讨人员。村(社区)干部紧盯流浪乞讨重点人,逐一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教育城乡居民牢固树立吃苦耐劳、勤劳致富思想,引导反复流浪乞讨人员坚决克服好逸恶劳、不劳而获等懒惰思想。通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将反复流浪乞讨人员作为帮扶重点,引导他们积极参与产业扶贫,帮助他们增加收入,逐步解决流浪乞讨问题。
(四)积极做好流浪乞讨人员安置帮扶工作
经民政部门和公安部门开展寻亲服务仍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长期滞留人员,民政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落实落户安置政策,为保证他们能够充分享有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保险等政策创造有利条件。对已经办理落户的流浪乞讨人员办理安置事宜。民政部门在落实特困供养、城乡低保等各项政策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协调乡村振兴部门,加大对反复流浪乞讨人员的扶持力度。协调教育部门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关心关爱,及时落实义务教育等各项教育救助政策。协调医保部门落实医疗保障和医疗救助政策。协调林草部门落实草原补贴政策。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全面落实各项救助补助政策。确保反复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不再进行流浪乞讨。
青海省民政厅
2023年11月21日
 
 
贺生生问:   2023-11-15 09:20关于青海老年大学(城北校区)招生和师资招聘的问题
详细内容: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青海老年大学(城北校区)招生和师资招聘的问题。
1.城北校区何时招生?可以报名的时候是现场报名还是可以网上报名?有具体的联系方式么?
2.城北校区是否有师资招聘计划?有什么条件?退休老干部是否可以返聘当教师?
网站回复:   您好!
2023年11月15日,省民政厅门户网站贺先生留言咨询青海省老年大学(城北校区)招生和师资招聘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1.根据新建老年大学项目推进情况,预计城北校区2024年9月招生。报名简章提前10个工作日公布于青海省老年大学微信公众号。现场报名、网上报名同时进行,咨询电话0971-6248426。
2.城北校区会面向社会发布招聘计划。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服务意识,品行端正,热爱老年教育事业,敬业奉献、师德高尚。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专业功底和专业技能,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教学经验较丰富,教法灵活多样,改革创新意识强,工作认真负责,亲和力强。有特殊技艺或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可适当放宽招聘条件,有老年教育工作经历和爱心志愿服务支教者优先考虑。身体健康,书法、国画专业年龄不超过75周岁,其他专业年龄不超过68周。

青海省老年大学
2023年11月16日
 
 
匿名问:   2023-10-28 10:55关于办理收养手续事宜
详细内容:   尊敬的贵领导您好:
本人与妻子二人于22年元月拾得一名弃婴,经过公安部门的批准,现在给孩子落的是集体户口。现在想办理领养手续,想让孩子户口落到自己名下,我夫妻二人也满足收养法的规定,已经形成事实收养。但是多次咨询互助县民政部门遭拒绝,原因是必须要从福利机构领养,像我这种不予办理。特此留言,期望领导给与我们希望。
网站回复:   您好!
根据民政部、国家发改委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弃婴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公民捡拾到弃婴后要先报案,不得自行抚养或处理,公安部门寻亲无果后出具捡拾证明,送民政部门指定的儿童福利机构,儿童福利机构为儿童办理集体户口。根据儿童健康状况,机构可发布收养公告,征集有收养意愿的家庭办理收养登记。
青海省民政厅
2023年11月8日
 
 
刘先生问:   2023-10-17 19:09养老服务中心给金松华府小区2号楼冬季供暖问题
详细内容:   贵厅下属单位青海省养老服务中心给金松华府小区2号楼冬季供暖一年不如一年,不按时一天三次供暖总是延迟烧锅炉,更不按约定时间足时供暖(比如晚上六点供暖他七点才烧锅炉,晚上九点准时停炉回水,室内温度根本上不来),导致我们2号楼全体住户意见极大,福利中心供暖好坏关乎我们一百多户住户冬季的冷暖,群众利益无小事,请贵厅领导高度重视,急盼!
网站回复:   您好!
关于10月17日您反映我中心“不按时一天三次供暖总是延迟烧锅炉,更不按约定时间足时供暖”事宜,现回复如下:
一、严格按照《青海省供热管理规定》执行供暖时间和温度,现阶段供暖时间为早6:00--8:30,循环一小时中午12:00-13:00,循环一小时,晚6:00--8:30,循环一小时,因金松华府小区离中心锅炉房相距较远,管网回路大、温度上升慢。
二、根据2021年11月与金松华府2号楼业委会及物业公司共同商讨达成“由我中心负责暖气主管道维修维护,物业公司负责入户分管道维修维护”的协议,积极协调金松物业对2号楼住户进行入户管道排查,及时解决业主家中供暖不热的情况,保障业主利益。
三、中心后勤工作人员对于住户反映的情况于10月19日早8点30分上门进行了耐心的解释,并得到理解。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支持!


青海省养老服务中心
2023年10月25日
 
 
张国栋问:   2023-10-11 17:02投诉
详细内容:   垃圾投注站,丢青海城市的脸,投注站机号6302165
网站回复:   您好!根据您在青海省民政厅门户网站的投诉建议,我们对63020165福彩销售网点进行了核查。您于10月10日投注的3D号码确因游戏规则限号导致销售网点未能出票,该销售网点不存在违规行为,下一步青海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会加强对全省各福彩销售网点的管理,督促提升服务理念、改善服务水平。感谢您对福彩工作的支持以及对福彩事业做出的贡献!【省福彩中心回复 2023年10月17日】
 
 
张德军问:   2023-10-11 10:32关于违规预售公墓退还缴纳40%违约金
详细内容:   尊敬的民政局领导:
我的父母在西宁市居住,2018年11月25日在海东市平安区福寿人文纪念园松鹤园D区201购买一处墓地,购买金额:32280.00元,开具购买收据。一是根据2002年1月10日关于转发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墓管理的紧急通知》的通知(青民办02号)第一项预售是否合法;二是已经时隔5年该墓地依据现场核实,墓地仅为空地,无任何构筑物,办理退款事宜扣留40%的违约金是否合理。请给予协调处理。
网站回复:     根据当事人2023年10月11日在青海省民政厅门户网站的留言,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第一时间将相关线索交海东市民政局,经海东市民政局调查核实,海东福寿人文纪念园在销售中确实存在不当行为,并督促该单位将当事人40%的违约金退还本人。同时,要求海东市民政局加强对经营性公墓的监督管理,严防违规销售问题发生。经电话答复当事人,当事人表示满意。【社会事务处回复 2023年10月17日】
 
 
匿名问:   2023-09-19 12:38西宁市城中区五福瑀流福景
详细内容:   西宁市城中区五福瑀流福景停车费、物业费收取是否合规?
网站回复:   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不属于本厅职责。
青海省民政厅
2023年9月20日
 
 
匿名问:   2023-08-26 16:03临时救助
详细内容:   你好,低保、低边因病申请临时救助,有医院结算单和出院证的可以吗?有没有规定必须要住院证和住院发票? 现在前往四川省各大医院和青海州县级医院出院时报销结算后,没有给患者住院证,只有结算单和出院证,之后也很难要上住院证。请问临时救助申请条件有规定必须要住院证吗?
网站回复: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就您2023年8月26日在青海省民政厅网站留言答复如下:
根据《青海省民政厅 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青民发〔2023〕12号)规定:“根据城乡居民困难类型和申请对象因病、因学、因意外伤害等造成的刚性支出及基本生活刚性支出部分,经扣除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等救助政策或相关慈善项目帮扶后,对个人实际承担部分按规定比例进行救助。对于可以通过青海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平台查询的相关材料,不再要求重复提交。”
由于目前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报告无法实时监测、反馈保障对象就医结算等相关信息,故保障对象因病造成刚性支出过大导致生活困难的,申请临时救助时需提供本人及家庭成员支出的医药费用凭据、住院发票、医疗结算单等相关资料,出院证、住院证不作为申请临时救助的必须材料。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社会救助处
2023年8月31日
 
 
毛福安问:   2023-08-25 16:27政策咨询
详细内容:   我们夫妻俩口都是六十年代末生人,我们年仅26岁独生儿子于2021.3.2日因病去世,请问我们这种情况适应何种安抚补助政策?
网站回复: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就您2023年8月26日在青海省民政厅网站留言答复如下:
经和您电话了解,您咨询的关于失独家庭的相关政策可向本地卫生健康部门咨询。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社会救助处
2023年8月31日
 
 
匿名问:   2023-08-04 13:10果洛州玛沁县、班玛县社会救助人员又是公益性岗位又是社会救助经办人员能否允许
详细内容:   果洛州玛沁县、班玛县社会救助人员又是公益性岗位又是社会救助经办人员能否允许?
网站回复:   您好!
您于2023年8月7日在青海省民政厅网站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相关文件的规定,我们对社会救助经办人员既是公益性岗位又是社会救助经办人员的情况,并无明确的要求。
经调查核实,果洛州玛沁县有2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由于长期从事社会救助工作,2022年被社会组织聘用经办人员;班玛县1名经办人员原是公益性岗位,2023年3月补充考试考录为经办人员(社保由县人社局缴纳)。下一步,我们将要求果洛州民政局进一步规范政府社会救助购买事务性服务工作,督促指导所辖县级民政部门和社会救助购买服务承接主体,逐步排查核实后,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加强经办人员工作管理,退出其他岗位,必须做到经办人员专人专岗,杜绝从事与救助无关的业务工作,不断提升经办人员服务水平。


社会救助处
2023年8月14日
 
 
匿名问:   2023-08-03 23:20驻地社会组织报备登记
详细内容:   尊敬的董厅长!
我们属驻地社会组织!多年来无法建立属地管理,未曾进行报备登记!请贵厅寄予重视,派专人和我们沟通协调!确保工作有序开展!谢谢支持!
网站回复:   您好!
张富剑先生的诉求:拟登记成立青海省庆阳(甘肃)商会,希望省民政厅给予批准登记。
回复:根据省民政厅印发的《青海省异地商会登记管理办法》(青民发〔2018〕110号)第九条“省民政厅登记以外省省级行政区域为原籍地的异地商会,不登记以外省的地市、县(市、区)级行政区域为原籍地的异地商会。以外省的地市级行政区域为原籍地的异地商会确需在省民政厅登记的,要从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我省的规模、影响力等方面进行充分论证后,可以少量登记。市(州)、县(市、区)民政局可登记以外省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域为原籍地的异地商会”规定,建议张先生可到会员企业较集中的所在市(州)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成立。同时,与张先生充分沟通,我厅拟于今年年底修订《青海省异地商会登记管理办法》,将充分听取他的意见建议,待新办法出台后,按照新的规定进行异地商会成立登记,张先生表示同意并认可我们的回复。
青海省民政厅
2023年8月8日
 
 
都女士问:   2023-08-01 22:02秋季报名时间
详细内容:   你好,请问秋季课程什么时候开始报名呢?新学员需要哪些手续
网站回复:   你好!
8月2日,接到你在我厅门户网站的来信留言,咨询关于青海省老年大学秋季开学报名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我校秋季开学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28日至9月1日,9月4日正式开课。新学员报名需要携带身份证和退休证。
感谢你对老年大学的关注,如有问题,可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0971-4399304 齐老师


青海省老年大学
2023年8月2日
 
 
杨问:   2023-08-01 12:39改办离休
详细内容:   我外公1949年2月参加革命,1958年到青海省通用机械厂工作,是否可以改办离休,该找哪个部门?
网站回复:   您好!
请咨询省委老干部局。
青海省民政厅
2023年8月2日
 
 
王先生问:   2023-07-26 12:05关于兑奖问题
详细内容:   你好,我去西宁出差买了彩票中了20元,但是我现在回甘肃了,怎么兑奖
网站回复:   您好!
跨省购彩者可拨打彩票背面联系电话:0971-6318068咨询具体兑奖方式。
青海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2023年7月26日
 
 
吴先生问:   2023-07-22 14:32请问青海省注册安全工程师协会电话
详细内容:   你好,我是注册安全工程师师,因工作需要,请问青海省注册安全工程师协会电话
网站回复:   您好!
经查询,我省省级、市(州)级、县级均未登记成立注册安全工程师协会。省级成立了青海省应急管理协会,行业管理部门为青海省应急管理厅,经与吴先生沟通,其需要该协会的电话,目前已将青海省应急管理协会办公室电话和办公室主任的联系方式告知吴先生。
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3年7月24日
 
 
匿名问:   2023-07-19 16:24班玛县婚姻登记处办理婚姻登记无人
详细内容:   班玛县婚姻登记处正常工作日办理婚姻登记去了好几次,没有人上班!请有关部门关注一下
网站回复:   您好!
留言已收悉,经与果洛州班玛县民政局核实,班玛县婚姻登记处未设置AB岗,仅有一名工作人员上班,因近期工作人员家中有事请假,婚姻登记处确实无人上班。我厅已告知班玛县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必须保证工作日期间婚姻登记处有工作人员开展服务,今后我厅也将加强对各地婚姻登记机关的监督,方便群众办理业务。

省民政厅
2023年7月25日
 
 
李先生问:   2023-07-17 16:54想领养孩子
详细内容:   本人不能生育,想领养一个孩子,父亲双方健康
网站回复:   您好!
关于李先生在厅门户网站的来信留言,现答复如下:
李先生的诉求是想收养一名儿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收养人要符合: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5.年满三十周岁。
近期海西州民政局向社会发布了收养公告,有意愿的收养人均可报名,已通过电话向李先生告知此事,并告知在报名成功后由海西州民政局具体与其对接后续工作。


省民政厅
2023年7月25日
 
 
匿名问:   2023-07-14 16:41放开双机店的权限
详细内容:   尊敬的领导:
我是名病退的职工。妻子无工作,孩子上大学。生活、经济比较拮据,加上疫情三年,更是雪上加霜。在朋友的帮助下,在家门口租了间两个铺面。先申请了体育彩票投注点,后申请了福利彩票投注点。两个点在同一房间,分成小三间,左边是福彩,右边是体彩,中间是其他经营商。经过一年的打拼后发现所赚的佣金大部分用于房租等费用开支。不划算。又在朋友的帮助下找了房租比较低的一间房,用石膏板隔成二小间。正常经营了四个月。今年六月初,市福彩管理员巡查时,硬把我的体彩搬离。说是“体彩是福彩的天敌”。不能放在同一点位销售。没办法,只能搬开。这样,又给我增加了诸多的困难,如房租等。我们开店的目的就是赚钱,提高生活质量。如今国家三胎放开了;移动卡和电信卡用一部手机可以使用;铁塔公司集三大运营商的塔建。目的就是不浪费资源,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体、福彩放在一个店里,相互引流,相互补缺,即方便了购彩者,又让代销者节省了没必要的开支。
今天给您留言。目的就是允许体、福彩同一店销售,让有想法的代销者以高水平、高质量的服务于购彩者,为国家募捐更多的公益金。这样才能彰显公平,公正,不会再出现“体彩是福彩的天敌”这样地认知。
这也是想开双机店而又开不了广大代销者地疾苦,向您如实反映,希望得到政府的关爱和温暖。措辞如有不当,敬请谅解!
网站回复:   您好!
根据中彩发字【2005】87号文《关于加强福利彩票专营店建设的通知》,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要求各省“加强福利彩票规范化建设,专营店作为福利彩票的形象窗口,在福利彩票的品牌建设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和作用。”青海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严格落实国务院第58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彩票管理条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2010年全省规范彩票市场工作会议要求,现阶段青海省无法实现开放双机店经营销售的权限。下一步,我们会将该业主意见反映给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

青海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2023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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