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本轮疫情暴发以来,在海北州委州政府坚强领导和省民政厅精心指导下,州民政局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主动作为,多措并举,用心用情用力做好便民为民服务工作,有效提升民政工作速度与温度。
扎实做好重点群体摸排工作。基层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微信语音等“不见面”方式,对辖区在保对象、在州务工人员、因疫滞留海北州外省籍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流浪乞讨人员,及新冠确诊人员家庭进行摸排,重点了解掌握其基本生活保障情况。10月份以来,共排查3938户9112人,其中:实地走访1252户2877人,电话(微信)走访2686户6235人,并建立工作清单,做到了情况明、底数清。
全面落实各项救助保障政策。提高救助保障标准,按时足额发放当月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孤儿、高龄、残疾人两项补贴等各项民政惠民补助资金,确保疫情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断档。截至目前,共发放救助补助资金1.93亿元,其中为全州18890名城乡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1.18亿元。同时,针对全州受疫情、灾情影响的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孤儿等低收入困难群众,发放提标资金635万元、“两节”期间一次性生活补贴875万元、疫情期间一次性生活补贴400余万元、价格临时补贴161.89万元、取暖补助889.78万元等“五大民政惠民礼包”,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在疫情期间的基本生活。
优化简化临时救助工作程序。为疫情期间的困难群众提供便捷服务,实现临时救助线上录入、审核和审批,切实提高为民服务水平和能力。对已认定过的救助保障对象不再开展家庭经济核对,简化程序,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全面开展“救急难”,落实好先救助后补办手续的工作机制。截至目前,共为全州16093人实施临时救助,发放救助金4661.11万元,其中:对10月份以来,因疫情导致生活困难的148人实施临时救助,发放救助资金44.68万元;为489名困难群众及时提供价值17.51万元米、面、油、口罩等生活和防疫物资。
加大对散居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巡防探视力度。积极采用上门入户、电话视频、远程监测等方式对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老年人,空巢、留守、失能、残疾、高龄老年人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等开展每月不少于2次的巡访关爱服务。同时,根据疫情防控形式,充分发挥海北州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功能,进一步加大巡访关爱服务频次,每天以电话、微信等方式对特殊困难老年人进行巡访关爱,及时有效地发现和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确保全州特殊困难老年人疫情期间生命生活安全无恙。10月以来,海北州养老监管服务综合平台、四县民政局回访民政服务特殊困难老年人4280人,其中:门源1479人、祁连县1025人、刚察715人、海晏1061人,占民政服务特殊困难老年人49.8%。收集需求服务165件,其中:就医需求10件,药品需求62件,生活物资需求93件。办结需求165件,需求解决率达100%。
加强各类困境儿童精准关爱保护措施。通过电话、微信、视频连线等方式加大对15名孤儿、156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59名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儿童群体的摸排巡访力度和频次。对符合保障条件的儿童或者家庭,简化保障审批程序,必要时可先行保障,疫情防控常态化后再完善补办手续。10月以来,对15名孤儿、156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生活保障金16.9万元,发放物价补贴0.63万元。
全面启动婚姻登记“州内通办”。结合“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从11月7日起,全面启动婚姻登记“州内通办”,男女双方或一方为海北州户籍的,可在户籍所在地或选择海北州内任意县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为广大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婚姻登记服务。同时,大力推进便民服务,完善网上预约预审登记制度,全面提高婚姻登记服务效能,提升政府公信力,提高群众幸福指数。
严格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制度。救助管理机构对所有入站流浪乞讨人员进行身体检视和登记工作,如流浪乞讨人员出现发热、伴有乏力、干咳等症状的,立即上报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并联系医疗机构接诊或转送至当地民政部门设立的临时安置点、隔离点,同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卫健部门立即采取管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