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管理工作是民政部门一项传统的主责主业,党中央历来重视、持续关注。6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强调,加强和改进行政区划工作,要把历史文化传承保护放在更重要位置,深入研究我国行政区划设置历史经验,稳慎对待行政区划更名,不随意更改老地名。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地名管理工作,近日,青海省民政厅组织行业领域专家、全省高校学者和基层从业人员代表,就学好用好新修订出台的《地名管理条例》,强化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地名服务意识,扎实推动全省地名服务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进行了专题座谈讨论。
大家认为,与1986年颁布的仅有十三条、不分章节的原《条例》相比,新修订出台的《地名管理条例》体量上细分为七章,条款增加到四十四条,特别是增加了地名文化保护、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内容,在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和地名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权限的同时,对于地名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地名命名更名申报程序、地名使用规范、地名文化保护以及违反条例的处罚措施等也都作出了清晰规定。在新《条例》中,地名管理权限、审批、使用、监督、罚则一应俱全,浑然一体,体现了系统性、完整性和权威性。
大家表示,地名是传统文化的载体之一,属于“文化自信”的重要方面。做好新时代地名服务管理工作,必须把地名服务管理工作始终置于党的领导之下,按照新修订出台的《条例》要求,把地名管理的作用提升到四个“有利于”的高度,进一步规范地名命名、更名、使用管理工作,全力推动地名文化成为保护、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资源和领域。
大家坚信,新修订出台的《条例》为地名文化保护提供了法治保障,地名管理工作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朝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迈进,必将迎来新阶段、谱写新篇章、开创新局面。全省各级地名工作者要认真分析研究现阶段面临的形势任务,逐条梳理地名管理存在的问题,用心用情用力健全完善青海地名管理长效机制,持续提升全省地名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水平,为更好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青海篇章中体现民政作为、彰显民政担当、贡献民政力量。
编审:陈益刚 编辑:山永鹏 供稿:安国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