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部署要求,有序推进全省社会救助改革试点落地生根、开花结果,近日,省民政厅下发《社会救助改革试点评估方案》,对全面评估全省15个试点单位开展的服务类救助、低保城乡一体化、党建+社会救助、异地申办城乡低保、困难家庭救助帮扶综合评估、设立村级协理员等9大类改革创新任务作出安排部署,提出具体要求。
《评估方案》紧紧围绕充分发挥评估“指挥棒”作用,从四个方面明确了主要评估内容:一是围绕9项改革试点任务,建立评估指标体系,细化完善了15项共性指标和37项个性指标,明确评估方式和赋分规则等要素,强化评估机制支撑,有序引导试点单位开展自评工作。二是在明确开展自评、实地评估时间和工作内容的基础上,提出引入专家进行评估的具体举措,致力推动评估工作更加科学公正。三是坚持“奖惩分明”工作原则,对改革试点成效明显的单位专门设定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绩效考核加分项,并实行最终考核结果与分配困难群众绩效奖补资金直接挂钩机制;对综合评估未通过的单位实行年度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绩效考核“一票否决制”。四是强化工作落实,着重做好精心组织、公平考评和强化宣传,确保试点评估工作有序推进并取得预期成果。
《评估方案》的出台,填补了以往社会救助领域改革试点评估体系的空白,对于全省积极探索完善救助制度、创新体制机制、优化管理服务的有效路径和政策措施,加快构建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推动全省社会救助工作提质增效、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编审:朱彦清 编辑:霍艳珺 供稿:贾仁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