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民函〔2021〕157号
牛璇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我省民政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感谢您在百忙当中所做的相关调查研究。您在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政府支持社会组织购买儿童社工服务的提案”,有助于推动儿童福利事业高质量发展,对此我们深表敬意,现就我省儿童社会服务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政策引领,持续引导社会组织持续健康发展
在收到您的提案后,我厅高度重视,即刻组织开展相关落实工作。一方面根据《财政部关于支持和规范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财综〔2014〕87号)《财政部 民政部关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指导意见》(财综字〔2016〕54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青政办[2020]8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印发了《2021年青海省民政厅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示范性项目实施方案》《2021年青海省民政厅向社会组织购买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将村/居儿童主任服务体系项目、儿童收养评估服务项目、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项目、儿童福利机构购买困境儿童保障服务项目列入《2021年青海省民政厅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示范性项目综合指导性目录》《2021年青海省民政厅向社会组织购买社会服务项目综合指导性目录》,并采取向社会公开征集项目的方式,鼓励社会组织自主发掘问题,确定服务需求及目标,申报更为切合实际的服务项目。打破以往仅能通过政府采购形式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的方式,探索实施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示范性项目,不断加大省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儿童社会服务项目力度。同时,对项目承接主体资格进行了严格规定,以前年度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在审计中绩效考评结果不合格或存在重大问题的以及上一年度年检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社会组织不得承接。另一方面进一步扩大服务保障范围,2021年5月,在由青海省民政厅承担的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孤儿服务保障的基础上,由省民政厅牵头,协调省直37个部门建立了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组织实施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此项工作的开展,将对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孤儿等提供更好的服务保障体系。
二、多项举措并施,不断强化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
一是建立健全了省委组织部牵头抓总,省民政厅具体负责,其他部门密切配合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工作机制,制定了《青海省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出台了《青海省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完善了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政策,从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培养、使用、管理、评价和资金投入等方面加大了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激励保障,促进了社会工作发展,持续壮大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规模,为更好的开展儿童社会服务工作奠定了坚实的人才基础。二是先后在西宁、海东、海南、海北、黄南、海西等60个条件比较成熟的农村(社区)相继建立了社会工作服务站进行试点,聘用了80多名青年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使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在城乡、农村牧区同时开展。在此基础上,还积极开展标准化、专业化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指导成立了省级社会工作教育示范基地1家,社会工作标准化示范事业单位2家,社会工作服务示范组织10家,加快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专业化、职业化的步伐。同时,按照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民办社工服务机构的意见》精神,通过降低登记门槛,简化登记程序,在全省范围内培育孵化、注册登记了150多家公益类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为青年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就业开发岗位1000多个。在此基础上,今年安排省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1400余万元,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工作。同时,从省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中安排170余万元用于开展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前考前培训、社会工作实务能力培训、社会工作专业理论培训等,持续加大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建设和社工人才培养的支持力度。三是近年来,先后共组织了3000多名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参加了省内外的线上线下社会工作基础知识、基础理论和实务能力培训,夯实了理论基础,提升了实务能力。在省人才办的大力支持下,连续6年组织全省民政系统的青年社会工作骨干赴重庆、云南、珠海等国家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基地学习观摩,培养了一批具有较强社会责任感、会管理、熟悉社会工作的管理人才、督导人才,150多名青年社会工作骨干经过参加学习培训,通过了全国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考试,取得了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从社会工作骨干转变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领军人才。同时充分发挥选派“三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酵母”作用,带领农村牧区社区工作人员开展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具有青海特色的“社区工作者+青年社工+志愿者”的城乡社区服务模式、治理模式初见成效。
三、加强资金争取和监管,积极推动社会组织参与儿童社会服务工作
一是强化与民政部的汇报衔接,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我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下达的项目主要面向我省未成年人保护、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农村困境儿童等群体提供关爱服务。同时,加强与省财政厅的沟通协调,将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纳入省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预算中,今年从省级彩票公益金中安排2800万元用于购买和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其中儿童福利类项目32个,涉及投资650余万元。二是多方争取资金支持,加大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孵化基地)项目建设力度,先后投入省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8000余万元,在全省范围内建设8个州(市)级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孵化基地),实现了州(市)级全覆盖。三是为规范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资金管理,确保资金运行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针对社会组织申报项目制定了相关财务指引,对项目预算管理、资金管理、会计核算、档案管理、违规行为及处罚等均作了明确规定,特别是突出了专业服务和劳务付出的特色,规定具有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或其他专业职业水平证书的专职专业服务人员劳务费支出控制在项目资金预算总额的65%-70%,进一步提高了专业服务费用开支比例。同时规定发放款物支出要严格控制列支比例,让专业服务走出替政府发钱送物的怪圈。
四、精心统筹谋划,继续加大政府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儿童社会服务力度
一是建立健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长效机制,加大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力度,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强化与省级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大省级财政资金在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社会服务项目上的投入力度,并切实结合实际需求,争取将更多的儿童关爱服务项目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综合性指导性目录中,为我省未成年人保护、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农村困境儿童提供日常关爱服务、危机介入服务、假期关爱服务、亲情陪伴服务、心理辅导服务、精准帮扶服务、资源链接服务、培训辅导服务、宣传引导服务等更多、更好的关爱服务。同时,面向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开展“青苗无忧”关爱和六州儿童福利院孤儿关爱服务活动,加大服务项目项农村、牧区的倾斜力度。二是加强社会组织培育。落实和完善社会组织扶持政策,完善社会组织孵化体系,支持优秀社会组织做大做强,培育壮大社区社会组织,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社会治理、提供公共服务、承担社会责任。多方争取资金支持,加大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孵化基地)以及社会工作和志愿者服务站建设。三是强化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通过“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加大社会工作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通过举办主题培训、论坛沙龙、考察调研等活动,着力培养造就能力强、素质高的社会工作领军人才队伍。引入专业社会组织、专业社工人才,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提供关爱服务,提升基层儿童关爱服务规范化、精准化、专业化水平,营造儿童关爱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
最后,由衷的感谢您对我省儿童社会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今后我们将会竭力按照您的建议更好的开展相关工作,持续加大政府购买和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儿童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力度,强化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和社工人才培养,规范项目申报、预算编制和资金管理等,切实提高儿童福利保障水平。
联系人: 赵岚 联系电话:0971-6101227
青海省民政厅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