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民函〔2021〕145号
李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从全省层面推动老年幸福食堂建设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青海省养老服务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省民政厅结合建议内容和工作实际,形成答复意见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解决老年人做饭难、吃饭难等问题,西宁市自2019年实施了爱老幸福食堂建设工作,目前已建成街道“中央厨房”31个、社区“爱老幸福食堂”133个,助餐点94个,每天可为6000余名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切实为居家老年人打造了一个暖心的民生工程。爱老幸福食堂是我省政府购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的助餐项目。我省自2015年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始试点推进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并逐步在全省全面推开,服务内容涵盖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医疗保健、文化娱乐、精神慰藉等多样化服务需求,其中,生活照料包含助餐、助浴等服务。2015年至今,中央和省级财政共计下拨8.8亿元资金支持各地开展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年均服务人数达10万人以上。
二、全省老年人助餐工作开展情况
各地建设的爱老幸福食堂和助餐点主要依托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互助幸福院开展。截止2020年底,全省已投入建设社区日间照料中心234个、农村互助幸福院1182个,其中“十三五”期间,全省新建80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新建、改扩建498个农村互助幸福院。尤其是西宁市、海东市、海北州和海西州作为国家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持续加大建设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互助幸福院力度,不断提高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为满足居家老年人就餐、文娱活动、康复护理、助洁助浴等提供便利条件。
省财政每年下拨1.3亿元左右资金支持各地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全省各市州结合地区实际,将助餐服务作为解决城乡社区养老难的关键举措,以养老机构、社区日照中心、农村互助幸福院、老年之家、物业公共用房等为依托,逐步建设中央厨房、幸福食堂、助餐点,通过政府运营、购买第三方专业机构服务等形式开展助餐服务,老人可就近到爱老幸福食堂或助餐点吃饭,也可选择送餐到家或由服务人员上门做饭等,更好满足了老年人个性化、多元化、大众化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省民政厅将进一步完善我省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政策体系,加大对助餐设施建设和服务经费的支持力度。将建设“老年幸福食堂”惠民工程纳入我省“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规划,推行城镇社区和农牧区老年人长效关爱行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覆盖率达到90%以上,因地制宜为老年人提供方便、快捷、贴心的助餐服务。鼓励支持各类服务机构运营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在助餐点为老人供餐或者上门为居家老年人提供送餐服务;发挥小区物业、村老年协会贴近住户优势,支持其于专业化机构合作,为居家养老的经济困难老人和空巢、独居、高龄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居家照料服务;在农牧区人口较集中的村,依托互助幸福院,积极探索“集中助餐”服务模式,为农村独居、孤寡、留守等老年群体开展集中助餐服务,打造“老年幸福食堂”。
再次感谢您对青海省养老服务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王利利 联系电话:0971-4399343
青海省民政厅
202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