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关于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的通知

时间:2021-04-30   浏览次数:17601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与脱贫攻坚工作的有效衔接......

附件4
 
照料服务承接主体基本信息(样本)
 
  一、承接主体:个人/机构
  二、具体信息:
  承接主体为个人(姓名、年龄、民族、身体状况、居住地、与特困人员关系、领取的护理费标准、履行照料服务时间等)。
  承接主体为机构(机构性质、法人代表信息、照料服务派遣方式、服务内容、领取的护理费标准、履行照料服务时间等)。
  三、服务质量考评:
  (一)村(居)委员会考评结果。
  (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考评结果。
  (三)县级民政部门考评结果。
    四、变更照料服务承接主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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