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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人大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84055号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20-10-23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11503
  您在省人大第十三届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深入推进全省社区教育共创绿色发展样板城市的建议》(第184055号),省民政厅已于2019年予以答复,现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B类提案......
青民函〔2020〕159号

李居仁代表:
  您在省人大第十三届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深入推进全省社区教育共创绿色发展样板城市的建议》(第184055号),省民政厅已于2019年予以答复,现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B类提案“回头看、再办理”的要求,将办理情况再次函复如下:
  近年来,省民政厅通过拓展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的社区教育功能,夯实社区教育基础平台,结合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老年教育,推动儿童之家建设,促进儿童社区教育,有效夯实了社区教育的基础平台,老年人、儿童等群体的社区教育服务水平。
  一、拓展社区服务设施功能,夯实社区教育基础平台
  2019年和2020年继续争取省级财政投入1亿元,加快推进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目前全省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达标覆盖率分别达到93%和82%。指导各地积极扩展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功能,注重社区教育机构与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的资源共享,设立综合活动室、文体活动室、图书阅览室、绿色网吧等功能室,为社区居民开展各类讲座、图书借阅、文体活动提供了必要的场所,有效夯实了社区教育的基础设施平台。部分地区积极发动学校与社区联动,每学期举办“家长开放日”活动,活动时间10天至30天,活动期间开设家庭教育、亲子读书、家长听课、亲子文体活动等多种教育项目。部分社区利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广泛开展“社区嘉年华”“厨艺共赏”“携手话端午”“湟音茶宴地方戏曲”“巾帼风采展”“中华诗会”“湟岸春色文艺展示”“亲子趣味运动会”等活动,有效丰富社区教育的内容。
  二、结合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老年教育
  报请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青海省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若干措施》(青政办〔2020〕30号),明确提出:“大力发展老年教育。充分发挥省级老年大学示范引领作用,建立健全“省、市州、县、乡、村”五级老年教育办学网络,优先发展社区老年教育,方便老年人就近学习。鼓励各类教育机构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或参与老年教育,推进老年教育资源、课程、师资共享,探索养教结合新模式,为社区、老年教育机构及养老服务机构等提供支持。”这为今后发展文化养老服务明确了方向,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为提升老年人社区教育水平,省民政厅于1992年成立省老年大学,多年来围绕“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的教学宗旨,累计为40万老年人提供了老年教育服务,为推进我省文化养老提供支持。为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推进我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在“十三五”期间省民政厅将老年活动中心纳入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范畴,目前投资1.58亿元组织实施了7个(玉树州在灾后重建项目中修建)市州级老年活动中心和4个县区级(互助县、湟源县、循化县、城东区)老年活动中心。2019年省民政厅报请省政府同意,在北川河边开始筹建青海省老年大学建设项目,该项目投资1.5亿元,建筑规模35000平米。主要职能是打造省级示范性文化养老服务基地,对全省老年社区教育建设和发展发挥带动、影响、辐射、服务和促进作用。指导各级、各类老年活动中心等开办社区老年大学教学点,挖掘潜力满足逐年增长的老年人学习需求,为有效扩大老年人受教育比例和覆盖面发挥实际作用。为满足更多老年人方便就近的文化养老需求,我们依托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探索开展社区文化养老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志愿服务,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开展老年文化活动。部分社区在推动社区文化养老方面主动作为积极探索,已经形成了很好经验和示范引领作用。
  三、推动儿童之家建设,促进儿童社区教育
  扎实推进《青海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落实落地。通过专项建立“儿童之家”项目和依托“农村幸福互助院”、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项目,积极推进“儿童之家”建设,部分社区按照“办公用房最小化、服务用房最大化”和“一室多用、综合利用”的原则设立“儿童之家”。截至目前,社区儿童之家共有800余个,主要通过“四点半”课堂、节假日或固定时间开展各类专题活动等形式发挥其作用。积极动员志愿者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互助活动,加强假期陪伴、学业辅导、安全教育等志愿服务工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帮助留守儿童解决暑期在学习生活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为广大农村留守儿童营造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同时,省民政持续加强儿童福利体系建设,构建了以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儿童收养等方面法规政策为主体,涉及儿童生活保障、医疗、教育、监护及儿童福利机构管理等各个方面的制度体系。儿童福利工作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层层建立健全了由党委、政府领导牵头的领导协调机制。资金投入不断加大,服务范围不断拓展,工作能力不断加强,初步建成了以市州级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为主要支撑的儿童福利服务基础设施,以“儿童主任”“儿童督导员”为主体的覆盖乡镇(街道)、村居的儿童福利工作网络。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推进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达标覆盖率,积极扩展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功能,注重社区教育机构与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的资源共享,不断夯实社区教育基础平台,同时,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改善基础设施条件,优化文化养老服务供给,探索具有我省特点的老年文化,大力发展老年教育、儿童社区教育,丰富老年人、儿童精神文化生活。
  感谢您对社区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李洪源      联系电话:0971-6145448
 
                                   青海省民政厅
                                  2020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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