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民函〔2020〕160号
王跃荣委员:
您在省政协第十二届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提案》(第2020134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近年来,省民政厅高度重视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工作。
一、加快设施建设,夯实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基础阵地
积极协调发改、财政等部门,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快推进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十三五”以来,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先后投入资金9.1亿元建设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全省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达标覆盖率分别达到93%和82%。指导各地统筹利用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应急演练等活动,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提供了基础设施阵地。
二、建强人才队伍,强化减灾示范社区建设人才保障
以换届选举为契机,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特别是2017年全省村(社区)“两委”换届中,强化党的领导,精心组织实施,严格依法办事,共选举产生社区“两委”成员3922名,平均每个社区8.5名。社区“两委”成员平均年龄39.45岁,较上届降低0.24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占69.66%,较上届提高7.56个百分点;社区“两委”成员中持证专业社工占全省专业社工的37.8%,应届高校毕业生908名,平均每个社区1.97名。通过换届选举,社区“两委”成员的年龄、文化、专业知识结构得到全面优化,为深入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提供了人才支撑。
三、扎实开展工作,指导社区广泛开展减灾宣传教育
会同应急管理部门持续加大对社区防灾减灾工作的指导,各地社区利用社区电子屏、居务公开栏广泛宣传防灾减灾知识,通过设置避灾场所、绘制社区灾害风险地图、制定应急预案、开展演练活动等一系列措施推进社区减灾能力建设,提升减灾社区建设水平。同时,为进一步增强支部党员和社区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辖区安全事故的发生,在第12个国家防灾减灾日到来之际,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处与城西区民政局党支部、文汇路街道海湖广场社区党委利用本月党员固定党日,开展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活动,有效提升了支部党员防灾减灾意识,为更好推进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奠定了基础。
四、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减灾社区建设向农村延伸
针对农村减灾工作较为薄弱的实际,通过推进综合保障能力建设、加大村“两委”教育培训力度等一系列措施,提升农村防灾减灾能力。全面建立了村级运转经费补助机制和村干部报酬动态增长机制,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年度报酬达到上年度当地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倍,其他成员报酬按主要负责人报酬标准的70%执行。村级年运转经费达到3.5-4万元,其中西宁市财政每年为每个村安排5万元服务群众经费,为保障村(社区)有效运转和村级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提供了资金保障。持续加大村“两委”教育培训力度,开展了近460名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省级示范培训,有效提升了村“两委”班子防灾减灾意识和应急处突的能力,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向农村延伸奠定了基础。
下一步,省民政厅将持续加大与应急管理、扶贫开发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持续推进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持续提升村(社区)“两委”防灾减灾能力,进一步夯实村(社区)综合保障能力,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创造必要的条件。
感谢您对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李洪源 联系电话:0971-6145448
青海省民政厅
202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