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关于省人大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91028号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19-10-11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11154
  您提出的第191028号《关于强化社区社工服务站 落实在校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 加强寒暑假对小学生有效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就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青民函〔2019〕109号
 
 
杨毛吉代表:
  您提出的第191028号《关于强化社区社工服务站 落实在校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 加强寒暑假对小学生有效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就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民政厅党组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认真调研和讨论。您所提的大通县学龄期儿童在寒暑假缺乏有效管理,在校大学生在寒暑假缺乏实践平台的问题符合实际,所提强化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站职能,促使学龄期儿童和在校大学生精准对标、满足各自需求的建议契合教育要从娃娃抓起的共识,也是落实十九大报告“建设教育强国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工程”的有力保证。建议所提的问题是个较为系统的社会问题,涉及面广、覆盖范围大,推动此项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实践中,需要多措并举、多方推动。目前,我厅对推动此项工作具有一定的困难。
  一是目前社会工作的主要服务对象是贫困群众、残疾人士、弱势群体,您的建议谈到的服务对象为寒暑期全体学龄期儿童及在校大学生。二是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站是个别有志社会工作者、社会组织或部分社区居委会为转变职能而探索的一项创新性工作方式,在社区层面的工作正在摸索之中,当下还无法为学龄期儿童和大学生精准对标提供有力支撑。三是建议所涉猎的实施服务主体包括当地社区居委会、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涉及的服务对象既有学龄期所有儿童,又有当地在校大学生志愿者,范围较广,现有社会工作的职能还无力承担此项工作。四是实施服务过程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以及大量社工及志愿者有效工作,现有社会工作资金和社会工作人员还无法满足此项工作的需要。
  感谢您对儿童事业的关注和对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的希望。我们民政厅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配合教育等部门,探索在校大学生与学龄期儿童在寒暑假对标的问题,努力朝着您所提建议方向努力。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悦,工作顺利!
 
  联系人:赵有梅       联系电话:0971-6104271
 
 
                   2019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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