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民函〔2018〕133号
吉美坚赞、才让拉加、贡西•加羊罗赛嘉措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增强扶贫精准度和脱贫可持续性的提案》收悉,现具体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民政厅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紧紧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实现整体脱贫”的主题,加强组织领导,量化目标任务,强化工作举措,狠抓责任落实,先后报请省政府出台了《青海省低保兜底脱贫专项行动计划》、《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会同省扶贫局、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兜底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制度文件,提出了兜底脱贫具体措施和目标任务,进一步规范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程序,在“应保尽保”的基础上,按照家庭劳动能力情况,对农村低保对象实行分类管理、分档补助,有效发挥了低保等社会救助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兜底脱贫作用。2017年以来,玛沁县共退出农村低保对象4792人,新增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2150人。目前,共有农村低保对象3569人。农村低保标准达到3700元/年,救助标准年增幅均在10%以上。2017年,省级下拨玛沁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4018万元,年底累计结余1440万元。
下一步,我们将指导督促玛沁县民政部门认真落实《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对脱贫后出现临时困难的家庭,进一步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对脱贫后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注、关心和主持!
联系人:卢亮 联系电话:0971-6127187
2018年8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