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民函〔2018〕134号
九三青海省委:
贵委在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关注互助县矽肺病农民群体的提案》收悉,现就具体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民政部门持续加大对贫困矽肺病患者的救助力度。对于罹患矽肺病的家庭,经户主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县级民政部门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贫困矽肺病家庭纳入低保范围,并同步纳入医疗救助重点救助范围,享受资助参保、门诊救助、住院救助和重特大疾病救助政策。对于达不到低保条件但是家庭相对贫困的矽肺病患者,民政部门及时将其纳入低收入救助范围,按照低收入救助对象住院救助政策给予救助。对于达不到低保和低收入条件但是因家庭支出较大造成短期支出型贫困的矽肺病患者,民政部门及时将其纳入支出型贫困救助范围,对其看病费用按照重特大疾病救助政策给予救助。同时,对于住院医疗救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后基本生活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还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临时救助,民政部门将针对其家庭情况给予临时救助,最高救助限额为2万元。
经调查,互助县台子乡共有矽肺病患者224人,其中符合条件并纳入低保范围28人。2017年至今,互助县民政局对台子乡贫困矽肺病患者发放临时救助29人次,支出资金23万元,医疗救助41人次,支出资金3万元。
下一步,省民政厅将积极督促各地进一步加大对贫困矽肺病患者的救助力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贫困矽肺病患者纳入救助范围,充分发挥救助政策合力,有效保障贫困矽肺病患者的基本生活。
联系人:马钰 联系电话:0971-6127187
2018年8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