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关于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0062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17-11-04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13497
  《关于设立三江源保护基金的提案》收悉,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办理省十二届人大门将会议代表建设和省政协第十一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的通知》的要求,我厅作为协办单位,积极展开对《关于设立三江源保护基金的提案》的办理工作,经与主办单位沟通研究,现答复如下......

 

青民函〔2017〕123号


民建青海省委:
   《关于设立三江源保护基金的提案》收悉,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办理省十二届人大门将会议代表建设和省政协第十一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的通知》的要求,我厅作为协办单位,积极展开对《关于设立三江源保护基金的提案》的办理工作,经与主办单位沟通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省已登记成立三江源生态保护基金会。青海省政府高度重视三江源生态保护基金会成立工作,2010年年初,省政府专门组织召开三江源生态保护基金会筹备会议,成立了三江源发展保护基金会筹备领导小组。2012年8月29日,根据骆惠宁省长在《关于“中国三江源生态保护发展基金会”筹备情况和建议进一步推进筹备工作的报告》上的批示精神和2012年7月20日徐福顺常务副省长主持召开的《关于三江源生态保护基金会筹备工作专题会》的会议精神(省财政、民政、青海国投等相关负责同志参加),青海省三江源生态保护基金会筹备办公室作为三江源生态保护基金会负责日常工作的机构,通过发起人筹集原始基金1000万元,在青海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登记成立三江源生态保护基金会,性质为地方性公募基金会,业务主管单位为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址位于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15号中国建设银行青海电力支行办公楼八楼。在省发改委会和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的监督管理下,截至目前为止,该基金会运行良好。
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国务院民政部负责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登记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方性公募基金会。《关于设立三江源保护基金的提案》的建议1中“设立面向全国募集资金、独立运作和管理的公益基金会”,需在国务院民政部登记成立。
衷心感谢民建青海省委对我省社会组织工作的支持和关心。
 
联系人:许文杰          联系电话:0971-6106760
 
 

 2017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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