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民函〔2017〕127号
纳秀艳提案者:
您提出的“关于统筹西宁市老年人事业和工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针对“统筹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两大范畴”
为健全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近年来,我们创新工作思路,加大投入力度,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按照“一县(区)一基地(中心)”的思路,西宁市投资6.12亿元,在四区三县修建了三个养老示范基地和四个福利中心,目前全市已建成的公办养老机构有18所,床位2020张,为1000多名城市“三无”、农村“五保”和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托底性照料服务。二是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积极吸引民间资本投资养老机构,引进青海颐锦园健康养老城、久美藏药医养结合院、海湖新区老年公寓及嘉通医疗养老院等8个社会投资项目,床位3500张,引资额13.29亿元。三是通过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消防安全设施改造、明确分级护理服务标准等手段不断强化养老机构规范管理。同时,加大养老机构收费监督,规定养老机构收费应考虑老人承受能力和市场供求状况。
同时,坚持以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为出发点,积极拓展服务领域,丰富服务项目,并以“优质服务”为载体,不断充实居家养老服务内涵。一是在社区采取公建民营和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无偿、低偿和有偿服务,服务时段、服务方式、服务内容由老年人自由选择。各日间照料中心普遍开设的服务项目有膳食供应、家政服务、代购代买、精神慰藉、文体娱乐等。二是积极推行特殊困难老人社工服务项目,鼓励社工、志愿者等积极为特殊困难老人提供精神慰藉、危机干预、生活照顾等方面的专业服务,特殊困难老人生活质量得到有效改善。三是全面建立了低保、特困供养、高龄补贴、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等制度,健全完善家庭养老支持政策,为老年人居家养老提供经济扶助。
目前,还未设立“社会养老慈善基金”及类似的基金,下一步,将积极鼓励倡导社会力量设立此类资金,以弥补政府财政投入之不足。
二、针对“统筹物质养老和精神养老两大范畴”
习近平总书记去年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二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加强家庭建设,教育引导人们自觉承担家庭责任、树立良好家风,巩固家庭养老基础地位。《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在满足老年人精神需求方面,子女的抚慰是最有效的,也是老年人最渴求的。家庭成员的看望和问候是给予老年人精神慰藉的重要形式。因此,满足老年人精神养老最重要的方面是家庭支持。
近年来,各部门也采取多种措施,积极参与开展支持老年人精神养老活动。一是2014年启动了“乐龄工程”基层老年协会建设项目,对每个老年协会资助1万元,用于改善基层老年协会活动设施设备等,充分发挥其在维护老年人权益、参与社会公益事务、组织老年群众参与经济社会建设、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截至目前,西宁市已选定132个老年文化活动经常的村级老年协会开展“乐龄工程”。二是2000年起组织各方面退休老专家,扎实开展“银龄助教”、“银龄义诊”、“银龄义演”等,引导广大老年人自尊自立自强,为老年技术人员发挥自身专业技能,服务社会,实现老有所为搭建平台。三是组织引导老干部、老专家、老学者、老教师、老艺术家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重要内容,讲好青海故事、弘扬青海精神;并推动各类老年社会团体与大中小学校合作,发挥老年人在教育引导青少年继承优良传统、培养科学精神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四是每年在全省范围内进行“老有所为”、“最美老干部”等典型人物宣传和组织评选活动,激励老年人发挥余热,奉献社会,丰富自身精神生活。
同时,为激励和动员社会各界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献爱心,进一步营造尊老敬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一是每年以“敬老月”为契机,大力开展敬老、爱老、助老宣传活动,鼓励各地各部门及各类社会组织广泛开展为老年人送温暖献爱心慰问活动和志愿服务。二是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逐渐从基本生活照料向心理咨询、精神慰藉等方面延伸,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可享受到更多精神支持。三是积极组织开展全国“敬老文明号”、敬老爱老助老先模范人物、青海十大孝亲敬老之星、“文明家庭”评选、“心连心”感恩敬老、“贴心保姆”扶老助残志愿服务等,重点关注高龄、空巢、患病老人。
三、针对“由老干部工作辐射至老年人工作”
为不断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近年来,西宁市老干部大学不断强化教育理念创新,坚持政治建校、质量兴校原则,进一步扩大规模,现设舞蹈、书法、绘画、京剧等专业共12个班级,在校学员达870余人,充分发挥了老干部大学思想政治教育主阵地作用。市老干部活动中心设有台球室、乒乓球室、象棋室、健身房等,每天来中心参加活动的离退休干部760余人次。通过经常性组织举办老干部象棋、门球、乒乓球比赛等文体活动,进一步丰富了离退休干部的文化生活。同时,省老年大学及其东区分校,开设书法、国画、音乐、舞蹈、体育健身、太极拳、葫芦丝等九个专业,注册学员近3千人(次),广泛吸收全省老年人参与各种学习活动。
下一步,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实施意见》精神,按照西宁市人口分布的原则,以“就近、便利、快乐”为宗旨,将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合理布局,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一是优先在西宁各县区重点建设一所老年大学,并及时向乡镇辐射;二是充分发挥组织(老干部)、民政等部门优势,重点建设西宁市老年大学和老干部大学,使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三是鼓励现有老年大学(老干部大学)多渠道拓展老年教育资源,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开放度,逐步扩大老年教育办学规模;四是积极探索在有条件的养老机构中开展老年教育试点;五是鼓励社区举办居民家门口的老年教育学校,支持各级各类老年大学发挥教育教学资源富集优势,向社区辐射办学,实现资源共享。
同时,为给老年人提供一个健康、快乐、安全的娱乐活动场所,让老年人拥有一个美好的精神家园,真正做到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西宁市决定在城中区南门大世界建设一所集学习娱乐休闲信息共享等为一体的西宁市老年活动中心,内设老年大学、棋牌室、舞蹈室、戏剧票友室、声乐室、器乐室、书画室、健身房、休息室等功能区,建设面积2497平米,总投资4800万元,目前项目已签订认购协议,待资金到位后将开始实施。 四、针对“建立开放、包容的老年人工作机制”
2015年,我省出台了《青海省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我省老年人优待工作的基本对象为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各地可因地制宜,在本意见基础上合理确定优待对象和优待标准,率先在卫生保健、交通出行、商业服务、文体休闲等方面,逐步拓展优待内容和范围,对常住本行政区域内的老年人给予同等优待。目前,西宁市已实现对常住老年人乘坐公交、旅游景点减免等同等优待政策。下一步,将逐步实现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体检等各类政策对常住老年人同等优待。同时,西宁市在老年人居住集中的地区积极打造“15分钟为老服务圈”,投入近2亿元建设了130个日间照料中心和150农村“老年之家”,根据老人需求提供了膳食供应、休闲娱乐、保健康复、日间托养等服务,实现了老人享乐家门口的愿望,提升了老年人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目前,我省各大院校、群团组织及各类社会组织等,通过开展志愿服务、结对帮扶等多种形式,积极参与和支持老龄工作,丰富老年人文化生活。下一步,将根据《关于贯彻落实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实施意见》精神,继续加强全省老年教育工作,一是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利用闲置教育资源,合理布局举办老年教育;二是通过以政府购买为主、其他多种形式为辅的有偿服务,鼓励教育系统教师、学有所长的离退休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到老年大学(学校)或教学点作专兼职教师,吸收有志从事老年教育工作的社会人员和老年大学优秀学员从教;三是组织高校和职业院校师生开展志愿服务,鼓励志愿者与老年教育机构学员结对子,扩大老年教育服务范围、服务形式和服务内容;四是扶持高校和职业院校开设老年教育相关专业,加快培养老年教育教学、科研、服务和管理人才;五是推动信息技术融入老年教育教学全过程,支持老年人网上学习,开发一批适合老年人修身、娱乐、养生、烹饪、健身、常见病预防及健康指导、心理卫生等学习资源和课程,开展对现有老年教育课程的数字化改造,推介一批科普知识和健康知识学习资源。
虽然我们在老龄事业发展方面作了大量工作,但仍有不足。今后,将继续围绕“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老龄工作方针,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推动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有关要求,制定并落实好各项涉老政策,努力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目标,让广大老年人享受到更多发展成果,
非常感谢您对老龄事业的大力关注和支持。
省民政厅 联系人:赵新方 王利利
联系电话:0971-6107066 6114705
省教育厅 联系人:邹勇 联系电话:0971-6319608
市民政局 联系人:杨蕾 联系电话:0971-8295874
2017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