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社会组织党工委、全省性社会组织党委、总支、支部: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和老干部活动的通知要求以及党工委领导指示精神,各地区及全省性社会组织党组织在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要继续开展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走访慰问活动
关心爱护党员,特别是关怀帮扶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和老干部,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也是各级党组织的重要职责。各地区及全省性社会组织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走访慰问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作为关心群众、温暖人心,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影响力的一项重要措施抓实抓好,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及时将党组的关怀和温暖送到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家中,让他们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二、普遍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
要坚持领导带头、分级负责,在元旦春节期间普遍走访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和老干部。要通过走访慰问,进一步认真细致地摸清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和社会组织供职人员的基本情况,做到不缺一户、不漏一人,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省社会组织党工委将根据各地调查摸底情况与送温暖活动开展,适时安排走访慰问专项补助资金。同时,各地和全省性社会组织党委也要根据本地区、本行业实际情况积极筹措资金,确保春节前发放到慰问对象手中。
走访慰问要联系实际、进门入户、排忧解难,努力取得“慰问一人、温暖一户、带动一片”的社会效果。同时,在慰问工作中,要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部署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增强走访慰问的实效性。
结合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和老干部工作,各地和全省性社会组织党组织要采取适当形式,督促做好走访慰问供职在社会组织中党外代表人士和生活困难职工的工作,并注意在走访慰问中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不断提高统战工作服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三、有关工作要求
1、各地各单位要把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与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委十二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上来,坚定信心、凝聚共识、进一步形成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强大合力。
2、各全省性社会组织党组织要切实做好对本行业、本单位生活困难党员情况进行统计的工作,尤其是特殊困难党员(党员本人或配偶、子女患重病或长期患病;本年度党员本人或家庭发生突发性意外事故等)情况,并于1月22日(周五)前,将生活困难党员情况统计表(附件1)报送省社会组织党工委办公室(民政厅办公楼5楼)。
3、请各地和全省性社会组织行业党委认真填写慰问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2),连同慰问工作情况,于2月22日(周一)前报送省社会组织党工委办公室(联系电话:6110152,联系人:陈诚,13099741892)。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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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走访慰问供职社会组织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6-01-13 浏览次数:10711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和老干部活动的通知要求以及党工委领导指示精神,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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