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按照民政部和省厅的具体要求,切实开展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我省婚姻登记和服务水平。一要从提升政府服务形象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依法履行婚姻登记行政职能,做好婚姻登记工作,加强规范化建设,积极作为,迎难而上,多措并举,不断破解婚姻登记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提升婚姻登记工作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二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增强做好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解决硬件设施不足的问题,进一步提升婚姻登记管理服务水平,最大限度地满足各族群众对婚姻登记工作的新要求。三要进一步加快婚姻登记信息补录进程,先行开展督促检查工作,制定工作措施,明确目标任务及完成时限,切实推进婚姻登记历史数据补录工作。四要高度重视婚姻登记证件管理工作,从证件订购、领取、运输、入库、保管、使用等各环节入手,加强管理,规范登记,责任到人,确保证件不丢失、不外流,安全合法使用。
从今年下半年开始,省民政厅将按照规范化建设的标准要求,加大对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的检查、督促力度,组成督导检查组通过检查指导、通报批评、表扬先进等多种方式,切实推进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
编审:王伟 编辑:贺世瀛 供稿:王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