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充分肯定了我省民政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明确指出:“近年来,青海省民政部门贯彻落实民政部和省委省政府部署,切实履行民生保障、社会治理、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等方面职责,着力提高服务管理水平,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绩。在我部最近组织的2013年民政重点综合评估中,你省民政工作总体上达到了规定要求,其中成立省级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协调加大社会养老服务投入、完善救灾政策、加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领导等工作开展良好。”同时,民政部综合各方面评估意见,围绕加快协调制定量化配备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人员的措施、加大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发展力度、加快制定加强和创新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的综合性文件三个方面,对我省民政工作提出了具体建议和工作要求。
省民政厅表示将以民政部的通报为动力,继续深化政策研究,促进民政事业健康发展。2014年,民政厅将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围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有关民政改革发展方面的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推动出台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加强和改进社会救助工作、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及减灾救灾体系建设等方面政策创制,并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不断创新民政工作机制。同时,加大惠民政策宣传和落实力度,切实保障社会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
编审:王伟 编辑:沈丽君 供稿: 沈丽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