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细则》共分八项十九条:一是加强和改进学风。厅党组成员带头自觉学习,交流学习体会,提出工作建议,影响和带动全厅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二是加强和改进文风。增强发文实效性,大力推行电子公文和网上办公。进一步提高信息简报质量,既要肯定成绩、宣传经验,更要反映问题、提出建议,尽量减少一般性工作情况反映。三是加强和改进会风。每年召开1次全省性综合会议,合并或压缩单项会议,召开套会或视频会议。会议不制作背景板,不摆放鲜花,不安排宴请及娱乐活动,不发放纪念品。四是加强和改进作风。厅级领导每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少于30天,走访服务对象不少于30户(个),确定1-2个服务基层联系点或户,建立《为民服务卡》。调研既要到工作开展好的地方总结梳理经验,更要到边远、困难地区和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地区,增强调研工作的实效性。五是改进和规范公务活动。厅级领导一般不出席厅系统以外社会组织举办的论坛、庆典、剪彩等活动,如参加市内集体公务活动,原则上一律乘坐中巴车。下基层严格按规定标准住宿、用餐,不搞迎送,不接受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等活动安排。六是加强和改进信访接待。推行信访工作首问责任制,要求信访接待有登记、有解答、有反馈。七是倡导厉行节约。公文用纸一律实行双面打印,杜绝长明灯、长流水和电脑长期开启现象,树立低碳环保理念。八是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并完善考核奖惩制度和年度通报制度,每年结合年度民主生活会,对履行实施细则情况逐条对照检查。将贯彻执行情况作为开展“抓作风建设、促工作落实”和“创先争优”活动的一项经常性内容,形成长效机制。
目前,省民政厅视频会议系统已实现与民政部、省政府联网,仅2012年度利用视频会议系统召开各类会议10余次。政府电子公文传输系统已覆盖全省5个州、地、市及所辖县、市、区,厅机关除黄南、玉树、果洛3州及所属县外,对下一律以电子公文形式发文。依托青海民政信息网站,对外发布新闻报道、宜公开文件,开展网络留言咨询。通过全省民政网络即时通讯系统进行业务交流、公文传递,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
编审:王伟编辑:沈丽君 供稿:刘志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