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要闻

省民政厅积极筹措救灾资金2亿元妥善安排今冬明春灾区群众基本生活

时间:2012-12-31  [要情252]   来源:青海省民政厅办公室   作者:马旦珠  浏览次数:12626
今年以来,青海省局部地区遭受了较为严重的自然灾害,致使农牧业生产造成了一定损失,给部分群众生活带来了困难,突出表现在口粮和取暖方面。省民政厅党组高度重视受灾地区和受灾群众生产生活状况,积极研究部署,切实采取有效措施......
  今年以来,青海省局部地区遭受了较为严重的自然灾害,致使农牧业生产造成了一定损失,给部分群众生活带来了困难,突出表现在口粮和取暖方面。省民政厅党组高度重视受灾地区和受灾群众生产生活状况,积极研究部署,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安排灾区群众基本生活,确保灾区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有病能医治,确保受灾地区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深入灾区掌握实情,提前安排部署。今年10月底,省民政厅及时下发了《关于做好今冬明春灾区群众生活的通知》,并抽调人员组成8个工作组赴全省各地查检民政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灾区群众生活安排情况,真实全面掌握灾区群众生活需求及存在的困难问题。二是及时下拨救灾物资,确保群众安全、温暖过冬。10月下旬,向全省各地安排了价值2000万元的救灾面粉706万公斤。11月中旬,为玉树地震灾区7.86万群众发放取暖补助6368.22万元。目前,这些救灾物资和资金已全部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三是精心安排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省民政厅商省财政厅安排1.27亿元救灾资金用于冬令春荒期间灾区群众生活救助,并向全省40座救灾物资储备库代储价值2116万元的生活类救灾物资,确保灾情发生后就地就近调运救灾物资,确保受灾群众安全过冬、温暖过冬、欢度佳节。
  今后,省民政厅在救灾资金和物资的安排上,重点将向重灾区、贫困地区和青南少数民族聚居区倾斜,按照“分类救助、突出重点”的原则,优先做好受灾特困户、低保户、五保户和残疾人家庭等特殊困难群众的生活救助,确保有限的救灾资金用在最需要救助的受灾群众身上。


编审:王伟 编辑:沈丽君 供稿:马旦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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