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阳厅长要求,结合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广大干部职工要进一步振奋精神、奋发有为,扎实做好当前各项工作,全面推进民政事业创新发展。一要切实把保障民生、解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作为民政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加大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事务、救灾救济、优抚安置、社会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力度,认真研究民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在全国民政会议精神的推动下,进一步推进青海民政工作向适度普惠性发展的进程,使民政的保障对象、服务对象生活的更有幸福感、更有尊严。二要进一步做好社会管理的改革创新工作,以试点的形式推进社会组织登记审核权限下放和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体制机制建立,使社会组织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服务“四个发展”中起到更好的作用;探索建立社会福利设施建设公办民营、民办公助、民办民营、政府买单的路子,进一步提升社会力量的参与度,有效提高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水平。三要进一步加强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强项目编制工作,做好各个项目的论证、评审工作,加大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的协调沟通力度,对于能纳入各级政府整体规划的争取早日纳入,对于能上报有关部门的项目要尽早报批,争取项目早日落地、早日发挥作用。当前,要继续重点抓好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殡葬设施、救灾设施的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对弱势群体的保障能力和水平。四要建立科学化、程序化的防灾减灾体系,在指导思想上,要突出前瞻性,以预防为主,加大防灾减灾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参与力度,着力提高全民防灾减灾意识;进一步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救灾物资储备库和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以有队伍、有设施、有设备的标准建设适合青海实际的防灾减灾体系。五要加强国防动员和军地联系建设,切实为部队建设服务,进一步推动双拥共建工作,建设军民融洽的双拥共建机制;做好退役士兵安置、伤病残退役军人的服务工作,提高优抚对象的生活补助标准,有力的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六要加强民政队伍建设,重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资格考试和职称评定工作,设置社会工作岗位,争取建立报酬和职称岗位挂钩机制,力争在每个城市社区能够有1至2名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努力实现社会工作社工化;加大民政干部的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民政干部的综合素质,不断完善队伍结构,建立一支有素质、有能力、结构合理、能担当起新时期民政工作的干部队伍。七要做好基层自治组织建设,抓好“两个队伍”的培养、培训、选举工作,不断提高社区工作人员报酬和运转经费标准,充分发挥社区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作用,使他们在社会管理中起到基础作用和稳定社会的作用。八要进一步做好专项事务工作,研究区划地名工作,做好全省城镇体系和城镇化建设调研工作,尤其要重点做好海东地区城市群建设有关调研工作,认真开展全省行政区划调整研究工作,做好地名普查工作,继续抓好边界管理工作;重视流浪未成年人和困境儿童救助工作,加大孤儿和事实上无人抚养儿童的救助工作,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确保临时救助工作符合青海实际,能够起到应有的保障作用。九要研究破解基层民政工作难点问题,进一步提升基层民政工作能力,解决基层民政部门人员、经费、设施不足的问题,力求达到有人、有钱、有设施、有场所办事的条件,为推动“十二五”民政工作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为民政工作在社会建设中起到骨干作用做好保障工作。
更阳厅长强调,要以学习贯彻第十三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为契机,立足于青海实际,着力破解制约民政工作发展的瓶颈、难点、热点问题。在社会救助方面,要着力研究制定科学、公正的救助体系,特别是要加强农村低保的监管工作,组织开展好“农村低保监督检查年”活动,认真检查政策落实情况和制度执行情况;在社会福利方面,要进一步推动符合实际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着力加强福利设施建设,力争将各类社会福利机构纳入事业单位管理;在社区建设方面,要着力加强服务设施建设和人员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社区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在社会组织管理服务方面,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的新模式,加快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工作。
会议还对第十三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宣讲工作做了具体安排。
编审:冶成明 编辑:张琦 供稿:张琦 摄影:刘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