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要闻

省民政厅认真传达学习省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体会议精神

时间:2011-12-31  [要情244]   来源:青海省民政厅办公室   作者:办公室  浏览次数:15912
  12月30日下午,青海省民政厅召开厅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体会议精神,民政厅党组成员、厅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和厅属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厅党组书记、厅长更阳认真传达了强卫书记、骆惠宁省长在省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体会议上的《报告》及讲话。通过学习传达。
  12月30日下午,青海省民政厅召开厅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体会议精神,民政厅党组成员、厅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和厅属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厅党组书记、厅长更阳认真传达了强卫书记、骆惠宁省长在省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体会议上的《报告》及讲话。通过学习传达,与会人员一致认为,省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体会议是在全省上下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进一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召开的重要会议。强卫书记和骆惠宁省长的讲话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结合青海实际,深刻分析了面临的形势,对于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转变观念,理清思路,完善措施,推动科学发展,把思想认识和行动高度统一到中央对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分析判断上来,统一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统一到中央和民政部的决策部署上来具有重要作用。

  更阳同志指出,学习贯彻好省委全委会议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民政部门的重要工作,全省民政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全委会精神,准确把握2012年全省工作总体要求,充分认识民政工作在经济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和地位,增强大局意识、宗旨意识,以会议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委的总体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好中求快的方针,按照民生指标走在西部前列的要求,进一步理清明年工作思路,全面推动2012年民政工作上台阶、上水平。切实加强减灾救灾能力建设。继续抓好玉树灾区民政重建项目和受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规范灾害应急救助程序,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生活,全面提高救灾工作水平。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制定完善项目规划,探索建立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城乡社会救助水平。继续完善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政策措施,努力提高社会救助标准和规范管理水平。加快发展社会福利服务事业。积极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孤儿生活保障和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推进社会福利设施建设。扎实推进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完善和落实抚恤补助政策和优抚医疗保障制度,推进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全面提高优抚保障水平,推动双拥工作科学发展。全面推进城乡社区建设,稳步推进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城乡社区服务能力。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功能。积极开展社会组织分类评估和直接登记试点工作,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不断规范专项社会事务管理。稳妥推进行政区划调整和地名标志设置工作,积极做好玉树县撤县设市的区划调整有关工作,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加快推进殡葬改革和设施建设,继续加强婚姻、收养登记工作,做好以流浪未成年人为重点的流浪乞讨救助保护。积极推进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社工队伍技能鉴定,推进民政标准化,加强和指导志愿者组织建设。全面加强民政党风廉政和机关自身建设。加强民政资金和项目管理,加大对民政专项资金检查和民政项目监管力度,妥善处理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保障困难群体的生活权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更阳同志最后强调,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两节”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重要性,统筹协调、周密部署,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安排好节日期间慰问活动,落实好各项救助政策,务必在春节前将各项救助物资发放到群众手中,确保全省城乡困难群众安全过冬、温暖过冬、祥和过年。


编审:冶成明 编辑:沈丽君 供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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