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和省政协九届一次会议期间,省人大代表和省政协委员积极履行职责,对全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以及政府各部门的工作提出了许多建议和提案。其中有十二件人大代表建议和六件政协委员提案涉及民政工作,为认真做好今年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处(室、局)务必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建议、提案的办理、答复工作,切实把这项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要明确专人负责和办理这项工作,保证按时、高质量地完成建议、提案的答复工作。
二、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络,不断提高答复工作质量。各承办处(室、局)在收到建议、提案后,要及时向代表、委员寄送《办理工作联系表》,主动与他们加强联系,进一步听取代表、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对于已经解决的问题,要认真做好书面答复;对于正在解决的问题,如果条件允许,可邀请代表、委员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等形式,与代表、委员共商解决问题的办法;对于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的、一时尚不具备条件、暂时无法解决的问题,要耐心做好说明和解释工作。争取代表、委员的理解。
三、严格按照办理工作时限要求,按时完成答复、办理任务。根据青政办(2003)42号文件规定,答复、办理工作于7月30日前全部完结。因此,各有关承办处(室、局)务于5月30日前将书面答复函及电子文档(传到029号机接收信息)报厅办公室,以民政厅正式文件答复。办理工作应成熟一件办理一件、办结一件及时答复一件,坚决杜绝全部办结后集中答复的做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关于认真做好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和省政协九届一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3-04-24 作者:青民办 [017] 浏览次数:13509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和省政协九届一次会议期间,省人大代表和省政协委员积极履行职责,对全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以及政府各部门的工作提出了许多建议和提案。
扫一扫在手机端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