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关于编写《青海年鉴》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2002年《青海年鉴》(民政事业)编纂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栏目内容:
[综述]概括介绍2002年全省民政工作发展状况。由办公室编写。
[重要会议]选择有重大影响的会议作简介。如,第十六次全省民政会议、全省民政局长会议及处室召开的全省性重要会议。由办公室和相关处室编写。
[业务工作分述]简介2002年全省各项民政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1、[民政信息化建设]、[档案工作]、[信息宣传工作]由办公室编写;
2、[职工培训教育]、[职工队伍建设]、[事业单位改革] 、[国家、省部级英模人物和新闻人物]由人教处编写;
3、[精神文明建设]由机关党委编写;[纪检监察工作]由监察处编写;
4、[主要灾情和救灾工作]、 [救灾基础设施建设]、[救灾通讯网络建设]、[五保户供养税费改革] 、[农村牧区敬老院建设]由救灾救济处编写;
5、[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由低保办公室编写;
6、[民政事业发展]、[会计电算化]由计财处编写;
7、[优抚安置]、[双拥工作]、 [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退役士兵安置]、[军休安置及服务管理]、[军供接待]由优抚安置局编写;
8、[福利企业]、[社会福利事业]、[星光计划]、[城镇福利院]、[殡葬管理]、[涉外收养]、[收容遣送]由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编写;
9、[扶贫助学]、[慈善助残]由慈善总会编写;
10、[福利彩票发行]由福利彩票发行中心编写;
11、[行政区划管理工作]、[各类边界纠纷调处工作]、[地名工作]由区划地名处编写;
12、[民间组织管理]、[民办非企业登记]由民间组织管理局编写;
13、[婚姻登记管理]、[城市社区建设]、[第五次村牧委换届选举]、[基层政权建设工作]由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编写;
14、[老龄工作]由老龄办编写。
以上栏目如有遗漏或变化,各处(室、局)可根据本处室业务情况自行调整或增加栏目。
二、组稿要求:
请各处室及下属单位接到通知后,要指定人员、认真负责地撰写条目内容,少叙述、多实事,言简意赅、切中主题。请处室负责人认真把关,严格审核,数据、事实要准确无误。
三、截稿时间:
所有稿件送到办公室025微机接收信息上, 同时纸质稿件由处室负责人签字后于3月30日前报厅办公室。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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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02年《青海年鉴》(民政事业)编纂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3-02-28 作者:青民办 [08] 浏览次数:13940根据青海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关于编写《青海年鉴》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2002年《青海年鉴》(民政事业)编纂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栏目内容:[综述]概括介绍2002年全省民政工作发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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