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以来,以西宁市和格尔木市为重点的社区建设工作全面展开,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有关配套政策进一步完善,全省社区建设呈现良好发展势头。但是,目前社区建设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发展不平衡,有的地方至今还未安排部署,有的地方只重视硬件建设,忽视了基础性工作,片面地认为划分的社区越多越好,没有按照社区构成的要素,科学、合理地划分社区,有的地方认为社区居委会建立了,社区建设就大功告成了,对社区建设中诸如简政放权、理顺关系、基础设施建设、社区意识、社区队伍、社区活动的培育、资源共享等问题,没有深入探讨和研究,尤其在刚刚开展社区建设工作的地方,对社区建设工作中的一些问题还模糊不清,影响了社区建设工作的进程。为此,现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统一认识,明确社区建设的有关规定
(一)关于建立社区建设工作机制的问题
各地要根据省委、省政府转发的《省民政厅<关于大力推进全省城市社区建设意见>的通知》(青办发[2001]36号)精神,分别成立由州(地、市)、县(区)、镇(办事处)党政领导任组长的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或指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全面负责协调和指导社区建设工作,建立党委和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区居委会主办、社会力量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社区建设工作机制。
(二)关于社区建设的工作程序问题
社区建设的工作程序是:建立工作机构、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加强宣传工作、合理划定社区、成立组织体系、建立规章制度、进行规范运作。
(三)关于社区划分和社区组织体系建立问题
科学合理地划分社区是搞好社区建设的前提和首要条件。在划分社区方面,要坚决纠正那种认为社区划分越多越好,以便能更多地争取“星光计划”项目资金的错误认识和社区划分规模过小、不利于资源共享、配置人员过多,造成人力、物力、财力浪费的现象。要根据社区党建、服务、卫生、文化、环境、治安、社会保障七大功能,结合实际,按照有利于服务与管理、有利于社区资源共享、有利于社区自治、有利于精简效能、人口1500户左右,且界线清楚、区域相对集中,功能相对齐全的原则划分。社区划分后,要建立社区组织,依法公开选聘社区干部,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规范工作程序,依法推进社区民主自治,大力发展社区中介组织,构建新的社区管理体制。在社区组织建设方面,要正确指导基层健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社区居委会、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等社区组织,完善社区自治组织的制度建设。在社区干部队伍建设方面,要优化结构,组织不同层次、不同对象的培训工作,提高社区工作者的整体素质,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社区工作者队伍,以适应新形势下社区建设新要求。同时积极发展社区志愿者队伍,走出一条志愿者义务服务与社会力量推动的社区建设之路。在社区党建方面,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搞好社区党建的有效途径,建立健全“一居一支部”的社区党建工作责任制。要加快城乡结合部建制镇的社区组织建设步伐,制定好方案,积极稳妥地进行落实。
(四)关于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社区服务的问题
要积极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社区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精神,落实省、州(地、市)、县(区)三级财政按1:1:1比例把社区建设经费纳入预算和省级财政设立社区建设定额补助基金,每年以转移支付方式支持各地的社区建设,计划部门在社会事业发展计划中安排一定的社区建设资金,用于社区居委会办公场所等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定。加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拓宽服务领域,建立社区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质量,逐步满足社区居民多层次、多样化的服务需求,
社区服务要走社会化、实体化、产业化的路子,按照“重大项目政府办、便民项目群众办、福利项目社会办”的原则,鼓励多种所有制形式创办社区服务组织,形成社区福利服务、互助服务和市场有偿服务相结合的多类型、多层次、广覆盖的社区服务网络。社区服务的重点要放在面向特殊群体的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服务上,放在面向社区单位的社会化服务以及面向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服务上,放在社会保障社会化服务上。要引入市场机制,综合运用社区资源,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区服务和文体娱乐活动,方便居民生活,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实现社区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五)关于简政放权和理顺关系的问题
要逐步转变政府职能、理顺社区关系,推进职能转变、重心下移、“费随事转”,今明两年先在西宁市选择有条件的街道进行试点,然后逐步推开。实行管理权限下放,增加街道办事处综合管理的职能。区直各部门应制定有关重心下移、“费随事转”的具体方案,把服务送到社区,切实减轻社区工作负担。实行政企、政事、政社分开,探索新的社区工作运行机制,逐步形成“小政府、大社会”的管理框架和运行机制。
(六)关于社区资源共享的问题
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社区资源共享方面的政策措施,合理配置和利用社区资源,完善社区功能。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建立社区信息网络。依托社区内各种阵地,多渠道地宣传社区理念,增强居民、单位的社区意识,营造社区建设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建设工作委员会的作用,积极调动社区内的各种力量参与社区建设,特别是协调好社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开放驻社区单位的资源,形成共驻共建、共居共管、共享资源、共同发展的良好共建态势。通过建立社区共建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确保社区共建行为得以履行,做到社区建设人人有责,人人为社区建设献计献策,做贡献。
(七)关于调动社区成员积极性的问题
社区成员包括社区单位和社区居民,要调动社区成员积极性,除强化为社区单位服务外,还要积极与社区单位联系,研究“互惠互利”的条件,建立社区资源共享机制。在调动社区居民积极性方面,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向社会各界宣传社区建设的重要性,扩大社区建设的影响,形成“社区以人为本,居民以社区为家”的良好氛围。要在为社区居民服务上下功夫,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增强社区凝聚力和归属感。
(八)关于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问题
志愿者的多少是衡量社区文明程度高低的一个重要标志,也是搞好社区工作的重要组织保证。社区组织建立起来后,要重视志愿者队伍建设,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唤起更多有志于从事社区建设的人才加入志愿者队伍行列,特别要重视无偿和低偿服务志愿者队伍的建立,从少到多,精益求精,循序渐进,保证质量。要建立志愿者注册登记制度,调动他们乐于奉献的积极性,引导志愿者服务向制度化、经常性方向发展。要通过学校、社区教育基地等阵地,加强社区志愿者的思想道德和服务技能的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
(九)关于全面开展社区建设示范活动的问题
要认真落实《青海省社区建设示范活动实施方案》。西宁市和格尔木市今年要按照“树立先进、摸索经验、典型引路、以点带面”的思路,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坚持标准、组织各社区居委会积极开展争创“示范社区”活动,把社区建设成为特色社区、名牌社区,使示范活动成为解决实际问题、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过程,成为提高社区建设水平、推动社区建设深入发展的过程。全省其它地区要围绕社区建设五年发展规划要求,明确工作思路,加大指导力度,大胆创新,积极工作,保质保量地组建好社区组织,在此基础上,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社区建设示范活动试点工作。
二、加强学习,进一步加大对社区建设工作的指导力度
为推进我省社区建设工作,省委、省政府、省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先后下发了一系列配套文件,明确了推进我省社区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政策措施等。下一步关键就是抓好落实。为此,各级民政部门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认真学习文件,领会精神实质,明确目标任务,争取党委和政府的支持,当好参谋助手。要加强业务指导,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协调各有关部门,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实施方案或细则,使社区建设的目标任务、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进而加快我省社区建设工作的步伐。要采取多种措施和形式,进一步加大对社区建设工作重大意义的宣传,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社区建设的自觉性。要注重用社区工作平台整合城市各项民政工作,使城市各项民政工作的任务落到实处,促进城市民政工作的发展。
三、认真总结经验,研究解决问题
在推动社区建设中,各级民政部门要善于培育典型,总结经验,推广最有普遍指导意义的经验。尤其是以深入开展社区建设示范活动为契机,鼓励创新,不断总结新经验,通过典型示范,达到以点带面,推动工作的目的。同时,要结合当地实际,抓住制约社区建设发展的瓶颈问题进行调查和研究,提出解决这些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推动社区建设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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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明确社区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
时间:2003-02-28 作者:青民办 [035] 浏览次数:156352000年以来,以西宁市和格尔木市为重点的社区建设工作全面展开,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有关配套政策进一步完善,全省社区建设呈现良好发展势头。但是,目前社区建设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发展不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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