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文德,男,汉族,大专文化程度,青海湟中县人,1958年5月20日出生,1977年参加工作,1987年入党,1997年1月任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建设处副处长,1999年7月任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副主任(副处级),主持全盘工作,法人代表。
2002年4月城北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侦查孙育杰诈骗一案时,省民政厅发现省彩票中心63013011号电脑彩票投注机累计欠款29万余元。贾文德作为省彩票发行中心主要负责人,在该机欠款停机后,未及时追缴欠款,并在未认真核对该机是否全部清款的情况下,多次同意开机,致使该机长期欠款,至2002年4月止,累计欠款高达299920.80元。
2001年6月,贾文德严重违反“黄河风采”电脑福利彩票销售规定,在未签订“委托销售协议书”、未缴纳押金也无任何担保的情况下,将63011003号电脑彩票投注机借给孙育杰,致使孙育杰自2001年第99期—103期欠款销售彩票173075.78元,孙育杰被逮捕后此款已无法追回,造成经济损失计173075.78元。
2000年11月下旬至12月初,省彩票发行中心在格尔木市销售彩票时,贾文德在不了解承销商陈则文资信情况、也无经济担保或抵押的情况下,仅凭过去合作过的经历,派安守山同志(另案处理)共同进行彩票销售活动;虽然曾电话要求安守山将协议拿回西宁,经中心研究后再定。但在已知往返西宁时间来不及的情况下,既没有亲自前往处理,也没有明确要求若条件不成熟则停止发行。12月5日承销商陈则文携款逃跑,造成经济损失218958元。
贾文德作为省彩票发行中心主要负责人,没有按照《中国福利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违规操作,在63013011号电脑彩票投注机欠款问题上,有严重失职行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在63011003号电脑彩票投注机的借用问题上,严重违规,负有直接责任;在2000年格尔木市销售彩票问题上,不了解承销商资信情况,盲目派人共同进行彩票销售活动,被骗后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负有领导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严重失职错误。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第五条第(二)项和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经2002年9月 23日厅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撤销贾文德同志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副主任(副处)职务。同时,由于孙育杰逮捕后被依法起诉并判刑,无法追回经济损失173075.78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定,贾文德应将经济损失173075.78元总额的5%,即8653.79元予以经济赔偿。
63013011号电脑彩票投注机机主殷海川所欠299920.80元,由贾文德继续配合省彩票中心予以追缴。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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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贾文德行政撤职处分的决定
时间:2002-09-23 作者:青民发 [169] 浏览次数:20062贾文德,男,汉族,大专文化程度,青海湟中县人,1958年5月20日出生,1977年参加工作,1987年入党,1997年1月任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建设处副处长,1999年7月任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副主任(副处级),主持全盘工作,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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