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史国枢同志主持召开厅机关及厅属各单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会议,认真传达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并结合民政业务,进一步分析民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在重点学习报告提出的任务、目标、发展战略和措施要求的同时,突出涉及民政工作七个方面的内容:即发展社区服务、文化娱乐、休闲健身等新兴行业,开辟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快以西宁为中心的城镇群落建设,推进城镇化建设步伐;努力健全和完善覆盖全社会的基本养老、失业和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障体系,确保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按时足额发放,不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特别是城乡低收入者的实际收入;进一步加强城乡公共设施、社会公益设施建设,千方百计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关心群众疾苦,抓好抗灾救灾工作;进一步推进基层民主建设,积极推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证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重视全民国防教育,深入开展双拥共建活动,不断增强军民团结。
民政厅党组要求全省民政系统各级党组织,及时组织全体党员和广大职工,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从自身做起,开拓进取,把省委的要求落实到各项民政工作的实践中去。
一、要清楚地认识我省民政工作的现状。
我省的民政工作是在一代代民政人开创的基础上不断发展和前进的。特别是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重视、关心,在民政部帮助支持和各级民政部门广大民政干部的辛勤工作下,有了新进步、新发展,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但与全国兄弟省区民政事业的发展相比,一部分工作达到或接近全国的发展水平,一部分基础性的工作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而且省内地区之间的发展还很不平衡。因此,我们只有分析我省民政工作现状,才能正确地把握未来。
二、要全面地分析我省民政工作面临的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
有利条件:一是有一个可持续发展的大环境,表现在近年来全国民政工作的快速发展,在很多方面已经为我们现在的发展树立了样板;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使我们得到了政策上的倾斜和支持,尤其体现在救灾救济和城市低保等工作上;省委、省政府十分关注和重视民政工作,省第十次党代会报告中先后七处强调了民政工作。二是工作条件有了大的改善,全省民政事业费持续增长,仅 2001年达到14998.2万元, 比1995年的3611.9万元,增长3.15倍。三是全厅干部的个人素质、办事能力、工作效率、责任心都有了较大提高。四是管理更加规范,作风更加扎实。全厅内部管理公开、正规、有序,通过公开政务、规范制度、明确职责,严格了工作程序和个人行为。
不利因素:一是日益繁重的民政工作量与有限的经费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距。二是民政理论研究工作滞后。三是实际工作与宣传之间有较大差距。四是在解决热点和难点问题上至今没有探索出比较好的办法和措施。
三、要准确把握当前民政工作的新趋势。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民政工作方式也发生着新的变化。当前民政正处在一个大变化、大发展的新阶段,整体民政将从部门民政向大民政转化,民政工作的重点将从农村民政向城镇民政转化,民政事务管理将从单独政府行为向依法行政转化,基层政权建设的主体手段将从政府治理向推进基层民主政治转化,民政管理的方式也将会发生新的变化。
四、与时俱进,确保民政工作有所为、不落后。
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民政工作要主动适应新形势的变化和西部大开发的需要,按照省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与时俱进,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一是要建立科学规范的救助方式,提高救灾能力。建立健全救灾救济工作分级负责,救灾资金分级负担,救灾经费专户管理的救灾工作管理新体制;完善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合理布局并修建规范的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实行规范的调拨和分配制度;完善救灾预案制度,对每个重要环节进行通盘考虑、统一安排;建立和完善经常性的社会捐赠制度,使社会捐赠经常化、制度化。
二是提高低保工作水平,千方百计保障城乡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采取切实措施加大城市低保工作力度,尽快实现应保尽保;加强低保对象的经常化动态管理,建立微机化管理网络,实现全省联网查询和管理;抓紧制定并实行《青海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运作,实现社会化发放。进一步探索建立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进一步拓宽低保工作领域。
三是促进社会福利社会化有较大的发展。在社区建设中,建立和发展以老年人为主体的社会福利服务业,在省城建设老年公寓、老年康复中心、老年福利服务中心等三个窗口性项目;在青南牧区加大敬老院建设,覆盖面争取达到80%以上,半农半牧区和东部地区在有条件的村社也要逐步建立一批老年活动点;扩大福利彩票发行量,争取年发行福利彩票超过2千万元,有力支持全省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积极争取、合理规划、全面实施“星光计划”项目,为全省老年人创造一个健康的学习、生活和娱乐环境;认真落实福利政策法规,努力形成全社会关注、兴办福利服务实业,福利对象大众化,福利服务业市场化、产业化发展的局面。
四是大力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通过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乡镇政务公开,增强村民的自治意识,不断提高民众的主人翁地位,使村民真正行使当家做主的政治权利,努力营造一个民主管理、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良好氛围。下大力气发展城市社区建设,努力把城市社区建设成为一个组织机构健全、自治氛围浓厚、服务功能齐全、资源得到共享、居民文化生活质量不断提高的新型的城市基层管理体制。
五是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根据新形势和新要求,不断提高民政队伍的学法、用法和守法意识。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政府规范性文件,做到有法可依。规范民政执法工作程序,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尽快建立执法过错追究制,使执法人员既有执法的权力、责任和义务,又有承担执法过错的责任。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批热爱民政事业、廉洁高效、无私奉献的民政公务员队伍。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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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贯彻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认真安排今后民政工作目标任务
时间:2002-05-22 作者:要情 [033] 浏览次数:142785月21日,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史国枢同志主持召开厅机关及厅属各单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会议,认真传达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并结合民政业务,进一步分析民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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