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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部分地区积极落实低保工作人员

时间:2002-05-14   作者:要情 [031]  浏览次数:14587
  为了进一步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加强基层工作力量。西宁市和玉树、果洛、海西州认真贯彻落实青政办(2001)252号文件精神,强化工作措施,结合机构改革,建立低保工作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为了进一步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加强基层工作力量。西宁市和玉树、果洛、海西州认真贯彻落实青政办(2001)252号文件精神,强化工作措施,结合机构改革,建立低保工作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近日,各级民政部门根据全省企业改制步伐进一步加快,下岗失业人员增多,保障人数大幅度增加,低保工作量进一步加大,现有人员难以承担繁重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青政办(2001)252号文件精神,主动向政府领导汇报,争取落实低保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玉树州政府高度重视城市低保工作,州长罗松达哇多次听取州民政局的工作汇报,分析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下发了贯彻青政办(2001)252号文件精神的通知,同意州民政局设立低保科,给全州民政系统解决事业编制的低保专职工作人员16名(其中州民政局和玉树县各3名,其它县各2名)。海西州政府根据工矿和农恳企业较多,低保工作情况较为复杂的实际,同意州民政局设立低保科,并解决事业编制的低保专职工作人员4名。果洛州政府克服种种困难,特事特办,同意州民政局设立低保办公室,并解决低保工作人员3名。贵南县政府根据本县农恳企业多,低保工作任务繁重的实际情况,给县民政局解决事业编制的专职低保工作人员4名。西宁市按照市长办公会议的精神,正在抓紧落实31名低保专职工作人员的到位工作。
  为了进一步做好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其他州县民政局也正在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城市低保工作,呈报解决低保工作人员的专题报告,争取得到领导的支持,加强低保工作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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