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元月8日,省民政厅组织8个州(地、市)民政局长及办公室主任和厅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收看了民政部召开的全国民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实况,听取了多吉才让部长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讲话。省政府副秘书长郜风涛一同收看了会议实况。随后,省民政厅立即组织召开了全省民政工作会议。会议利用2天半时间,以座谈会方式,各州(地、市)民政局长与厅领导成员及各处(室、局)负责人共同学习多吉才让部长的讲话,学习邓本太副省长关于全省民政工作的指示,面对面讨论问题,直接交换意见,研究全局工作,制定新年度工作计划,注重实际,会开得很有特色有效果,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和民政部倡导的转变会风的要求精神。
会议认为,多吉才让部长的讲话紧紧围绕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高度精辟地总结了2001年的民政工作,重点部署了2002年的任务,要点突出,措施具体,对我们搞好今后的民政工作很有指导意义,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要在工作中不断学习,认真贯彻落实。会议在学习多吉才让部长讲话和邓本太副省长指示的基础上,相互交流经验,研究存在问题,确定了2002年全省民政工作计划:
一、突出完成四项重点工作。
1、全面完成城市低保扩面工作,建立完善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力争在7月底前完成对已核定的13.25万人的保障任务。要加强动态管理,确保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差标准随收入变化而随时调整;制定《青海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办法》,确保低保资金的足额、安全、及时到位;不断扩大低保资金的社会化发放面,逐步实现低保资金的社会化发放。
2、全面推进社区建设工作。面上要全力推进西宁市和格尔木市为重点的社区建设,构筑社区框架,组建居委会领导班子,初步具备工作内容,创造基本工作条件。点上要建立一批示范性社区,协调各方力量,给予资金、人员、设施等方面的支持,做到机构健全、内容充实、运行正常、社会满意。
3、以实施“星光计划”为重点,加快老年福利服务事业的发展,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在西宁市建成 48个“星光计划”项目。抓好老年工作的三个示范性窗口服务单位,即建成西宁市老年公寓并投入使用,扩大改善省老年康复中心的服务功能,做好省老年福利服务中心的规划立项。在全省新建一批敬老院,增加养老床位。同时动员全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社会福利事业。
4、进一步提高民政系统信息化工作水平。要多方筹措资金,引进人才,加快建立民政部与省厅之间的高速广域网,加强信息中心的基础设施建设,帮助指导基层建成8个地方民政局域网。
二、全力推进各项常规业务工作。
1、继续稳定、巩固并发展全省村务公开,积极、稳妥地指导好全省第五次村(牧)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2、与省级各有关部门制定行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办法,加快培育行业社团组织,推动具备条件的有关行业的学术类学会、研究会向行业性协会转型。做好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农村民办医疗机构的复查登记工作。加大防范、查处和打击危害社会稳定的有害气功、邪教组织类等非法民间组织的力度。
3、针对我省部分灾区的重灾情和东部一些地区已经连续四年遭灾,群众自救能力十分低下的情况,进一步做好面上救灾救济工作的同时,突出重点,集中资金和物资,对重灾区、重灾民给予重点救济。
4、争取以省政府名义出台《青海省拥军优属若干规定》,建立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把计划安置、有偿转移和领取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后自谋职业结合起来,努力完成安置任务。做好第三批军队无军籍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完成烈士陵园和军供站维修改造任务。
5、督促各地实施好省政府批准的撤并乡设镇方案,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通过试点,推进城镇地名标志设置工作。编制出版1:50万青海省行政区划图和量算全省行政区域面积工作。积极筹建全省县级界线信息化管理系统。
6、落实全省老龄工作会议精神,实施好“十五”规划。加强州(地、市)、县老龄工作机构建设,宣传《青海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文化娱乐、健康养生等方面的福利服务。
7、采取多种措施,完成全省发行福利彩票2000万元的目标,为全省社会福利和老年人事业筹措福利资金700万元。
三、进一步转变思路,加快改革,强化自身建设,努力适应新形势要求,推进全省民政工作的新发展。
1、适应民政工作在不断拓展新领域的形势,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在做好每项民政工作特别是重点工作中有所创新。
2、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在努力探索解决社会关注的难点和热点问题上有所突破。比如城市贫困人口的保障比例、标准问题,“白发浪潮”到来后老年人的各项事业,社会救助体系,科学合理的定灾、核灾和救灾系统,保障金的社会化发放,退役士兵安置渠道,民族地区的殡葬改革,社会福利社会化等,要作为工作的难点和热点问题进行调研。
3、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实现三个转变上有新进展。加强厅机关作风建设,坚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建设同行风建设、同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起来,把标准要求与具体行动结合起来,把党的建设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严格对照党风建设“八个坚持,八个反对”标准,从严要求,从严执政。争取全省民政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新成绩。
4、抓典型,树先进,促发展,在推进总体工作上有新起色。大力推广与学习民和县的救灾粮发放卡,格尔木市的双拥工作经验,西宁市城西区的低保审核管理程序,西宁市的社区建设,大通县的“爱心献功臣”成果等典型经验,并注意发现、培养各项工作中的先进典型。
5、加大宣传全国第十一次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做好全省民政宣传工作,在树立民政形象、提高民政地位上有新进步。今年召开的全国第十一次民政工作会议,是国务院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要结合青海实际,把宣传会议精神与宣传青海民政成就结合起来,把宣传典型与推动工作结合起来,搞好宣传。
6、制定规划,研究政策,在加强宏观管理,落实监督检查措施上有新内容。已印发的青海省民政工作“十五”规划,是今后搞好民政工作的总要求。要结合这个规划,进一步深化对当前政策的研究,对民政工作理论的研究,对现实重大问题的研究,不断适应新变化,新要求,结合实际,搞好工作。
7、加快民政立法和民政“四五”普法工作,在推进依法行政,提高干部法律水平上有新提高。年内要起草、修订和上报《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办法)细则》,《青海省地名管理办法(草案)》,《青海省殡葬管理办法》,《青海省实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细则》,《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青海省社会捐赠管理办法》等。要认真贯彻《婚姻法》,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婚姻。同时,要安排好民政系统“四五”普法工作,制定规划,提出要求,明确责任,扎实有效地完成普法目标。
8、加强机关建设、干部培训、后勤保障等工作,为各级民政部门创造优良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上有新措施。要加强机关的日常管理,不断规范和完善充实各项管理制度。要认真贯彻和落实好中央《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并进一步细化有些内容,如民政干部的职业道德建设具体要求与标准等。培训干部,不但要培训业务知识,更要培训其提高道德素养,真正做好一个人民的“孺子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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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迅速贯彻全国民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部署2002年全省民政工作
时间:2002-01-11 [要情04] 浏览次数:190172002年元月8日,省民政厅组织8个州(地、市)民政局长及办公室主任和厅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收看了民政部召开的全国民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实况,听取了多吉才让部长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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