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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赴省外考察民办非企业单位复查登记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1-05-24   作者:青民发 [122]  浏览次数:18671
  为学习和借鉴省外先进民办非企业单位复查登记工作的先进经验,进一步推动我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省厅定于2001年6月初赴民办非企业单位复查登记工作先进地区进行实地考察,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为学习和借鉴省外先进民办非企业单位复查登记工作的先进经验,进一步推动我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省厅定于2001年6月初赴民办非企业单位复查登记工作先进地区进行实地考察,。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考察的内容:这次考察主要是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复查登记工作,民政部试点单位和复查登记工作先进地区,在复查登记工作中对政策规定的执行、登记过程中对有关问题的处理等方面的问题进行学习考察。

  2、考察地点:温州、宁波、厦门;

  3、组织领导及参加考察人员:省厅由马俊德副厅长带队,西宁市及所属四区、海东地区、海西州民政局负责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的负责人或工作人员1名,考察经费自理。

  4、各单位接此通知后将参加考察人员的名单(职务、性别、民族)于5月30日前,报省厅民间组织管理局。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联系人:陈正武    联系电话:6104757    传真:6105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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