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财政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决定在全厅范围内开展预算单位清产核资工作。为认真做好预算单位的清产核资工作,制定了《民政厅2001年预算单位清产核资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根据《方案》的规定,制定出本单位的工作计划上报民政厅清产核资办公室备案。各单位在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反馈。
附件:民政厅2001年预算单位清产核资工作方案。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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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民政厅2001年预算单位清产核资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01-05-21 作者:青民发 [118] 浏览次数:15607为配合财政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决定在全厅范围内开展预算单位清产核资工作。为认真做好预算单位的清产核资工作,制定了《民政厅2001年预算单位清产核资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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