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青海省“农村牧区五保供养服务设施建设霞光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09-07-19   来源:救灾救济处   作者:孙素梅  浏览次数:16791
  根据民政部《农村五保供养服务设施建设霞光计划”实施方案》民发[2006]206号规定,为贯彻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各州(地、市)、县(区、行委)民政局:

  根据民政部《农村五保供养服务设施建设霞光计划”实施方案》民发[2006]206号规定,为贯彻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关于加强农村五保供养服务设施建设的要求,民政部决定,在“十一五”时期,利用发行福利彩票筹集的彩票公益金,开展“农村五保供养服务设施建设霞光计划”(以下简称霞光计划)。为逐步解决我省农村牧区五保对象的住房困难,结合我省实际,现将《青海省“农村牧区五保供养服务设施霞光计划”实施方案》
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民政部“农村五保供养服务设施建设霞光计划” 资助项目申请表。

  2、民政部“农村五保供养服务设施建设霞光计划”资助项目登记表。

 

                      

 

二○○七年五月二十日



扫一扫在手机端打开当前页
相关链接上方广告
相关链接
青海新闻网 中央电视台CCTV 中华慈善网 新华网 青海新闻网 青海人民政府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Copyright 青海民政信息网-主办单位:青海省民政厅办公室 mzt.qinghai.gov.cn Reserved. | 青ICP备05001072号-8
信息中心:0971-6166130 政府网站标识码:6300000040
2006-2022 mzt.qinghai.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信息中心】
青公网安备 63010402000208号

党政机关
青海民政公众号
党政机关<标识>
网站找错
民政通办小程序
政府网站<找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