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关于下达中央国家机关捐赠资金的通知

时间:2009-07-19   来源:救灾救济处   作者:孙素梅  浏览次数:16333
  经省厅第9次厅务会议研究决定;将中央部门和单位全体共产党员送温暖、献爱心活动捐赠款200万元分配给你州,其中:100万元用于同仁热贡敬老院建设及灾后住房重建,

黄南州民政局:

  经省厅第9次厅务会议研究决定;将中央部门和单位全体共产党员送温暖、献爱心活动捐赠款200万元分配给你州,其中:100万元用于同仁热贡敬老院建设及灾后住房重建, 100万元用于州儿童福利院。此款系中央机关捐赠资金,要加强管理和监督,严格使用范围,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挤占,并与前批下达的敬老院建设资金和灾后重建资金统筹管理和使用。

  请州民政局及时将这笔资金的分配和使用情况上报省厅救灾救济处。

二○○七年六月二十六日



扫一扫在手机端打开当前页
相关链接上方广告
相关链接
青海新闻网 中央电视台CCTV 中华慈善网 新华网 青海新闻网 青海人民政府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Copyright 青海民政信息网-主办单位:青海省民政厅办公室 mzt.qinghai.gov.cn Reserved. | 青ICP备05001072号-8
信息中心:0971-6166130 政府网站标识码:6300000040
2006-2022 mzt.qinghai.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信息中心】
青公网安备 63010402000208号

党政机关
青海民政公众号
党政机关<标识>
网站找错
民政通办小程序
政府网站<找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