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将民政部下达我省的社会福利金10万元安排给你单位,用于老年公寓基础设施建设。请收款后,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及时足额安排使用,并将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报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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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社会福利项目资助资金的通知
时间:2001-01-15 作者:青民发 [09] 浏览次数:15972经研究决定将民政部下达我省的社会福利金10万元安排给你单位,用于老年公寓基础设施建设。请收款后,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及时足额安排使用,并将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报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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