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认真贯彻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从关心灾区群众生活,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高度出发,采取有力措施,对“两节”期间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作出妥善安排。
一、各区(县)民政部门已组织人员,深入灾区调查灾民缺粮情况和63个储粮会的储粮情况,根据灾民的生活困难程度,计划将所储粮食与国家安排的救灾粮统筹使用,适时投放。
二、依照灾民的受灾情况和自救能力,对灾民实施分类救济。对既缺钱又缺粮的“双缺户”,已安排100 万元的救灾款实施无偿救济,对虽受灾但有自救能力的灾民,已安排471 万公斤补价粮(补价面粉)实施救济;对突发性灾民断粮等紧急情况,已动用三县储备的52万公斤机动粮实施救助。
三、要求各区(县)抓紧落实并及时兑现2000年度98.74 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将市、区(县)财政部门列支的45万元的地方救济事业费(“1704”科目)用于临时救济特困户、重灾民。
四、鉴于今年受灾面积广、缺粮群众多、灾民生活困难大等实际情况,“两节”期间,市、区(县)民政部门集中慰问1200余户灾民,每户发放1袋面粉;入户慰问100余户农村“低保”对象、重灾户,每户发放200元现金和粮油、副食品等。
五、为了将有限的救济款物用在“刀刃”上,对慰问和救济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做到发放对象、发放数量、发放时间、发放标准四公开,并将此项工作作为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程跟踪检查,保证党和政府的救灾救济政策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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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狠抓“两节”期间农村救济工作
时间:2001-01-15 作者:要情 [03] 浏览次数:14459西宁市认真贯彻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从关心灾区群众生活,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高度出发,采取有力措施,对“两节”期间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作出妥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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