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度《中国民政》、《中国社会报》、《中国社会导刊》杂志订阅工作业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订阅范围。《中国民政》杂志和《中国社会报》订阅到各级民政部门、主管民政工作的党、政领导、乡、镇政府及民政部门所属单位。
二、订阅办法。《中国社会报》由各单位在当地邮局订阅,争取在今年11月底前办完订阅手续,否则将订不上报纸。《中国民政》、《中国社会导刊》由省民政厅通联站代办订阅,各单位按州、地、市民政局分配的订阅任务,将订阅款通过银行或邮局汇至通联站,汇款时间最迟至今年11月底。
三、订阅经费。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订阅民政报刊经费可从民政事业费中列支。
四、奖励办法。按报刊社调整后的奖励办法,结合我省实际,2001年订阅奖励办法采取单项奖励,即各县级民政局完成本地区《中国社会报》订阅任务的每份报纸奖励4 元;完成本地区《中国民政》、《中国社会导刊》杂志订阅任务的每份奖励8元,超额完成部分每份再增加2元。奖励金兑现到民政局。
五、几点要求。
1、各州、地、 市民政局接此通知后要尽快下发通知,分解任务,明确措施,抓好落实,并将通知上报省通联站2份。
2、认真搞好订阅工作的宣传, 增强各级民政部门领导对订阅民政报刊重要意义的认识,克服困难,筹措经费。把订阅工作纳入年度民政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及时督促,统一检查,保证订阅工作不留空白点,并争取完成或超额完成任务。
3、各单位在汇、邮订阅款时,务必写清订阅单位、 杂志名称、份数、省厅计财处的户名、账号、开户银行等有关内容,以免出现差错。
4、对完成订阅任务好的单位,州、地、 市民政局要向省通联站推荐,以便上报报刊社进行评选先进,予以表彰。对完成任务差的要多做工作,多督促,对订阅工作不重视、形成空白点的单位应给予批评,促其搞好订阅工作。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关于订阅2001年度“一报两刊”的通知
时间:2000-09-11 作者:青民办 [050] 浏览次数:166682001年度《中国民政》、《中国社会报》、《中国社会导刊》杂志订阅工作业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订阅范围。《中国民政》杂志和《中国社会报》订阅到各级民政部门、主管民政工作的党、政领导。
扫一扫在手机端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