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先判断,您符合条件吗?
适用对象:持有本省常住户口的居民,达不到低保、特困供养条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收入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
1.户籍状况:拥有本省户籍的居民在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提出申请。
2.家庭收入:共同生活成员平均月收入高于当地低保标准,低于低保边缘家庭收入标准。目前,我省城市低保边缘家庭平均收入标准为1108元/月,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平均收入标准8712元/年。
3.家庭财产:一是家庭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债券的总额不超过青海省上年度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倍或者家庭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债券总值人均不超过青海省上年度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是申请低保家庭拥有机动车辆等生产生活必须用车,车辆现值不得超过9万元;三是拥有不超过1套商品房(含铺面、住房等)等。
二、申请:怎么提交、要啥材料
1.申请方式(3选1)
——本人去: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民政窗口现场申请
——委托代办:找村(居)委会、亲友代为申请
——网上:青海政务服务网、“青松办”APP、“青海民政”微信公众号
2.必备材料(极简)
——申请书
——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填写:低保边缘家庭审核确认表、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告知承诺书(窗口/领表)
——其他:收入、财产、赡养(抚养/扶养)人情况等(可承诺免证明)
三、全流程:从申请到纳入(30个工作日)
1.申请:提交材料,乡镇(街道)受理
2. 初审+入户调查:乡镇工作人员发起核对、入户调查、邻里索证等,提出初审意见,所在村(居)公示7天。
3.县级审核确认(10个工作日内):县民政局审核确认,作出同意/不同意决定。
4.待遇生效:将认定信息传送相关部门。
5.动态管理:每季度复核,情况变化(家庭成员、收入、财产)及时上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的审核确认工作。
四、享受什么待遇
1.专项救助:可根据家庭生活必需、经济状况等享受医疗、教育、就业、受灾人员、住房救助等专项社会救助。
2.“单人”保:低保边缘家庭中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患有重特大疾病的人员,在校接受全日制专科及本科学历教育的人员,视作单独立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不再单独开展生活保障审核确认程序。
五、常见问题答疑
1.低保边缘家庭会发放救助金吗?答:不发放救助金,低保边缘家庭中按照“单人保”纳入低保范围的救助对象,可按月领取低保金。
2.办理时限是多少天?答:我省正在逐步推行低保边缘家庭审批权限下放工作,权限下放到乡镇(街道)的地区,原则上应在20个工作日之内办结。权限未下放的地区,原则上应在30个工作日之内办结。遇特殊情况的,可延长至45个工作日。
六、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