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海南州民政部门紧紧围绕“兜底线、保基本、救急难、促发展、可持续”的总体思路,持续提升社会救助工作水平,织密织牢民生保障网,精准助力乡村振兴,不断增强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强化组织周密部署。制定印发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等文件,主动对标对表民政领域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突出以“健全体系+完善机制”,“政策兜底+专项治理”,“统筹兼顾+综合施策”三项措施,全面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落细、落实。共召开民政系统助力乡村振兴专题会议6次,研究解决乡村振兴相关事项8件。
兜牢基本民生保障。通过县、乡(镇)、村(社区)三级民政服务机制,全面开展低收入群体摸排,准确掌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状况和家庭经济变化情况,打通社会救助“最后一公里”。截至目前,共落实救助补助资金23102.59万元,其中;城乡低保资金19271.8万元,临时救助资金1626.30万元,特困供养资金2204.49万元。
共享社会救助信息。实时将困难群众申请救助信息推送至乡村振兴、医保等部门进行比对,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能够及时纳入民政部门低保、特困等社会救助和乡村振兴部门脱贫不稳定户等监测范围。截至目前,全州共认定低保边缘家庭10819户37517人,认定支出型家庭412户1461人,其他监测对象10313户38231人。
主动发现困难群众。全面建立社会救助对象定期探访制度,持续推进专项治理“回头看”、监管效能提升年、“兜底解忧”暖民心等工作的基础上,通过入户、视频等“线上+线下”的形式及时精准掌握救助对象特别是脱贫不稳定户等困难家庭状况,及时将困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截至目前,共排查10061人,其中已纳入城乡低保90人,特困供养1人,已认定低保边缘户3476人,支出型贫困家庭29人,临时救助571人次。
打破救助户籍限制。落实属地化原则,打破户籍地、居住地申请限制,全面实施急难型临时救助异地申请政策,对在省内居住的人户分离家庭,按居住所在地乡镇对城乡低保审核确认,推行急难发生地直接救助。截至目前,共新增非户籍地农村低保2户5人、特困供养1户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