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城乡社区围绕“保健康、防重症”工作目标,有力有序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近日,西宁市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委共同制定了《在城乡社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若干措施》,结合西宁市城乡社区工作实际,提出了具体工作措施,有序恢复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转变城乡社区疫情防控工作重心。聚焦“一老一小”等重点人群和农村地区,及时转移城乡社区疫情防控工作重心,指导城乡社区充分发挥自治和服务功能、切实做好重点人群健康服务、积极开展政策宣传教育工作,最大程度减少疫情对人民群众健康损失和生产生活影响,尽最大努力确保社会秩序和谐稳定。
健全城乡社区疫情防控体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村(居)民委员会、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础作用,细化分解责任,强化支撑保障和责任层层落实,切实加强部门协调联动,推动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加强相互协作,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政策和重点任务落实到“最后一米”。
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服务。一是摸清重点人群底数,建立重点人群台账。二是落实重点人群包保制度,动态跟踪监测。三是建立“绿色通道”,加强重点人员卫生服务。四是及时托底保障,做好困难群众生活救助。五是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
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疫情防控。推进党建引领“五社联动”,鼓励社会力量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事项,参与建设开发智慧社区信息系统和简便应用软件,动员社会工作者开展心理辅导、情绪疏导,全面推行“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协作机制,培育社区志愿服务组织,积极动员志愿组织和志愿者参与疫情防控。
加大宣传引导力度。依托微信群、村(居)务公开栏、乡村大喇叭、标语横幅等载体,广泛宣传防疫政策,动员群众科学理性认识新冠病毒,组织居民群众开展议事协商活动,群策群力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优化措施,强化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约束力,引导居民群众合理控制婚丧嫁娶等活动规模,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关心关爱城乡社区工作者。推动有效保障参与疫情防控的城乡社区一线工作人员的防护物资供应,采取轮休、补休等方式及时安排城乡社区工作者休息,落实好城乡社区工作者现有报酬保障政策和适当工作补助,做好疫情防控城乡社区工作者的家属慰问关怀,大力宣传报道城乡社区工作者感人事迹。
强化保障措施。加强部门协作和信息沟通,建立健全城乡社区疫情防控机制,调整完善城乡社区疫情防控措施,健全村(社区)党组织领导村(居)委会开展疫情防控的工作制度,进一步整合规范城乡社区承担疫情防控工作事务,防止出现令出多门、信息重复采集报送等问题,避免增加城乡社区不合理工作负担。
在下一步工作中,将继续加强推进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聚焦“一老一小”等重点人群,加强指导城乡社区充分发挥自治和服务功能,鼓励社会组织广泛参与城乡社区疫情防控。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城乡社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有关疫情防控工作此项工作,明确责任分工,责任落实到人,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政策和重点任务落实到位。二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村务公开栏、广播、网络、显示屏、微信群等媒体,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约束作用,合理控制婚丧嫁娶等活动规模,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三要建立报告机制。重大事项及时上报,认真梳理在城乡社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深度挖掘城乡社区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典型案例和感人事迹,按要求报送各相关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