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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为低收入群体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时间:2022-10-04   来源:办公室   作者:马钰  浏览次数:9893
  保障基本民生是群众突出关切,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8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加大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力度的举措,兜牢民生底线......
  保障基本民生是群众突出关切,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8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加大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力度的举措,兜牢民生底线。为深入贯彻落实会议要求,切实减轻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的影响,近日,省民政厅联合发改委、财政厅、人社厅、退役军人事务厅启动了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8月份为低收入群体发放价格临时补贴776.57万元,惠及36.76万人,对保障其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重要作用,同时也是全面做好兜底保障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一项重要举措。
  价格临时补贴从8月起按月发放,月启动条件不满足时,停止发放补贴。发放对象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对象,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生活困难的优抚对象,以及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同时,从2022年9月到2023年3月,阶段性调整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将启动条件中的居民消费价格单月同比涨幅由3.5%降到3.0%,并将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低保边缘人口新增纳入保障,调整后政策覆盖63万人,本月价格补贴发放工作预计在月底完成。
  下一步,民政厅将密切关注其他困难群体,对于基本生活有困难的家庭,及时通过临时救助等方式予以解决,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编审:李玉峰 编辑:山永鹏 供稿:马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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