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要闻

省民政厅就进一步加强敬老院安全管理工作提出要求

时间:2010-02-11  [要情018]   来源:青海省民政厅办公室   作者:卢亮   浏览次数:21433
  为切实加强敬老院管理,保障五保对象的生命财产安全,杜绝敬老院五保供养对象发生意外事故,近日,省民政厅下发《关于一步加强农村敬老院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就进一步加强我省敬老院安全管理工作提出要求。
  为切实加强敬老院管理,保障五保对象的生命财产安全,杜绝敬老院五保供养对象发生意外事故,近日,省民政厅下发《关于一步加强农村敬老院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就进一步加强我省敬老院安全管理工作提出要求。

  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在建设和管理敬老院工作中,务必对安全工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切实承担起敬老院安全管理工作的主管责任,做到制度到位,管理到位,责任到位。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重大问题或重大事故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要求敬老院工作人员要随时掌握五保对象的心理健康状态,及时化解各类矛盾,加强敬老院工作人员的教育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安全意识,不断提高敬老院的管理水平。
 
编审:刘志德 辑:刘西成 供稿:卢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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