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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党建引领 提升治理能力 稳步推进全省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发展

时间:2022-07-25   来源:办公室   作者:阮宏江  浏览次数:17840
  2021年6月,习近平二次莅青视察,在西宁市文亭巷社区调研时就社区治理作出“社区治理的好不好,关键在基层党组织、在广大党员,要把基层党组织这个战斗堡垒建得更强,发挥社区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把社区工作做到位做到家”的重要指示,全省民政系统时刻牢记总书记指示要求,以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社区服务需求为目标,强化党的领导,健全制度体系,创新治理模式,丰富自治实践,扎实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开创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青海篇章的城乡社区治理新局面.
  2021年6月,习近平二次莅青视察,在西宁市文亭巷社区调研时就社区治理作出“社区治理的好不好,关键在基层党组织、在广大党员,要把基层党组织这个战斗堡垒建得更强,发挥社区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把社区工作做到位做到家”的重要指示,全省民政系统时刻牢记总书记指示要求,以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社区服务需求为目标,强化党的领导,健全制度体系,创新治理模式,丰富自治实践,扎实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开创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青海篇章的城乡社区治理新局面。
  一、以强化基层党建为引领,着力构建协同推进治理格局。紧紧围绕深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这条主线,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领导核心地位和作用,推动构建新时代“大党建”格局下的社区治理体系。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换届选举、重大事项决策、社区协商、村务监督等社区治理的全过程各方面。在2021年村级换届选举过程中,通过坚持党的领导、强化业务指导,全省515个居民委员会和4149个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一次性成功率均达到100%。强化党建引领,探索建立市(州)、县(区)、街道、社区四级党组织联动机制,将党支部建设延伸到小区、楼宇和物业服务企业,试点推进大党建联盟、红色物业、物业红黑榜等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品牌,并在全省推广。征集推广“暖心党建”“1666工作法”等一批党建引领社区治理的方式方法,架起服务群众的“连心桥”,提升社区服务整体效能。加强部门协同,建立社区建设协调机制,在城乡社区治理重要政策文件制定、重点工作推进中构建起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的工作格局。在全省8个地区打造8个国家级和10个省级示范点,全面开展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举办现场观摩及经验交流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建立共建结对制度,拓宽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二、以深化改革创新为抓手,持续强化城乡社区服务功能。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创新社区治理体系,提升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健全服务体系,联合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出台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任务分工方案,有效实施青海省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健全完善村(居)民委员会下设委员会组织体系。制定出台关于规范全省村(居)民委员会设立调整的政策文件,推动易地搬迁安置社区治理,完善社区服务体系,扩大服务供给。推动“五社联动”,投入资金1693万元建成246个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并为每个站点配备2-3名社会工作人员,夯实社区治理的专业力量。统筹利用3000万元,试点推进民政部门向社会力量购买社区服务,引导社会组织、社工人才参与社区服务, 为构建“五社联动”多方参与社区治理搭建平台。推进服务改革,落实减证便民规定,启动“社区万能章”清理专项行动总结工作,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减少社区采集录入工作,加强社区工作督查督办,从源头上减轻社区行政负担。推进“智慧民政”中“智慧社区”模块发展,支持一批特色亮点社区,加强城乡社区服务智慧化建设,实现线上下单、线下服务,最大限度将民生项目供给与需求进行精准匹配。
  三、以固化基础保障为支撑,努力提升社区服务能力水平。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提升社区服务保障水平,激发社区人员干事创业活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建立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省级奖补机制,统筹协调省级财政投入2.2亿元,建设161个城镇和1762个农村社区服务设施,全省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达标覆盖率分别达到94%和83%。加强能力素质提升,按照“省级抓示范、市州抓重点、县乡抓全员”的要求,分期分批分级抓好全覆盖培训工作,组织全省515名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和1000名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全覆盖省外轮训,全面提升政治引领、基层治理和服务群众的能力。加强运转经费保障,建立城镇社区工作者3岗17级和村干部“基本报酬+4项补贴”报酬体系,实现村(社区)组织运转经费和村“两委”成员、社区工作者报酬动态增长,社区工作者报酬最高达到8000余元,平均达到4000元。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报酬达到当地农牧民可支配收入的3倍。
  四、以细化防控举措为手段,切实加强城乡社区疫情防控。落实疫情防控部署要求,细化疫情防控具体举措,指导各地精准有效开展疫情防控。建立社区防控机制,印发全省加强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实施意见,推进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年内实现全覆盖,健全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体系。加强公共卫生委员会机制、队伍和能力建设,提高村(社区)公共卫生工作规范化、体系化、社会化水平,巩固社区疫情防控阵地。落实关心关爱举措,制定关心关爱城乡社区工作者政策文件,按照西宁市、海东市每个社区不低于2.4万元、每个村不低于1.8万元,其他地区每个社区不低于1.8万元、每个村不低于1.2万元发放疫情防控工作补助,指导各地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和城乡社区工作者更加精准、专业、安全地开展社区疫情防控。加强社区疫情防控指导发生局部聚集性疫情地区的村(居)民委员会和城乡社区工作者在疫情防控指挥部门统一指挥下,精准实施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分类管理措施,积极做好区域封闭、宣传引导、人员摸排、健康监测、人员转运、环境消杀、生活物资和医疗保障等工作。

编审:陈益刚 编辑:山永鹏 供稿:阮宏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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