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民函〔2021〕106号
索朗德吉代表:
您《关于青海青年参与城乡社区治理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民政、民生工作,特别是对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的高度关注和关心。
今年5月份,您的建议转交我厅,厅党组高度重视,专题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办理事项,指定分管副厅长具体负责。两个多月来,分管副厅长先后多次组织会议认真学习研读建议内容,3次带领相关处室人员深入城乡社区邀请青年公益社会组织负责人召开座谈会讨论交流。大家一致认为,该建议既指出了我省青年在参与城乡社区治理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又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是一份推动我省青年参与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的好建议。
省民政厅作为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职能部门,聚集主责主业,履职尽责。近年来在城乡社区治理人才培养方面也想了不少办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建立机制,创制政策。建立健全了省委组织部牵头抓总,省民政厅具体负责,其他部门密切配合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工作机制,制定了《青海省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出台了《青海省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完善了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政策,从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培养、使用、管理、评价和资金投入等方面加大了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激励保障,促进了社会工作发展,持续壮大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规模。同时,积极链接资源,多方争取经费支持,先后投入1500多万元实施了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发展壮大,特别是青年公益社会组织专业人才参与城乡社区治理、提供专业服务搭建了平台。二是试点示范,探索创新。先后在西宁、海东、海南、海北、黄南、海西等60个条件比较成熟的农村(社区)相继建立了社会工作服务站进行试点,聘用了80多名青年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使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在城乡、农村牧区同时开展,探索创新了比较适合青海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利用自己的特长和优势奉献社会,参与城乡社区治理的方法路径。在此基础上,积极开展标准化、专业化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指导成立了省级社会工作教育示范基地1家、社会工作标准化示范事业单位2家、社会工作服务示范组织10家,加快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专业化、职业化的步伐。同时,按照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民办社工服务机构的意见》精神,通过降低登记门槛,简化登记程序,在全省范围内培育孵化、注册登记了150多家公益类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为青年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就业开发岗位1000多个。三是多措并举,提升能力。近年来,先后共组织了3000多名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参加了省内外的线上线下社会工作基础知识、基础理论和实务能力培训,夯实了理论基础,提升了实务能力。在省人才办的大力支持下,连续6年组织全省民政系统的青年社会工作骨干赴重庆、云南、珠海等国家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基地学习观摩,培养了一批具有较强社会责任感、会管理、熟悉社会工作的管理人才、督导人才,150多名青年社会工作骨干经过参加学习培训,通过了全国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考试,取得了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从社会工作骨干转变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领军人才。同时充分发挥选派“三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酵母”作用,带领农村牧区社区工作人员开展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具有青海特色的“社区工作者+青年社工+志愿者”的城乡社区服务模式、治理模式初见成效。
下一步,省民政厅将继续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全省城乡社区治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在城乡社区青年公益组织专业领军人才的培养上下功夫。通过“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加大青年参与城乡社区治理的培训力度,突出发挥人才引领发展的关键作用,通过举办主题培训、论坛沙龙、考察调研等活动,着力培养造就能力强、素质高的青年社会工作领军人才队伍,以城乡社区治理、工作创新、提质增效为工作重点,促进我省基层社会治理取得新成效。同时注重青年技能人才培养,突破专业化和职业化发展不平衡的困境,大力发展社区青年公益组织专业人才职业教育,不唯学历、资历,将重点放在“培养既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又具有实践运用能力的技能型职业化人才”上,彻底解决“高学历者不愿为,低学历者不能为”的职业技能人才培养问题。
二是结合城乡社区工作实际,在培养本土青年社工人才上下功夫。一方面,在省属高校继续加强城乡社区高层次专业人才培养,加强人才实践教学,在社区设置一些实习岗位,鼓励引导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立足一线,面向社区就业。另一方面,积极向组织部门建议,通过组织部门协调有能力的省属职业院校积极开设社会工作教育,并开办社区青年公益组织专业人才专业班,按照职业教育要求,开展顶岗实习,促进毕业即就业。同时,加强社区青年公益组织专业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全面推行社区社会工作者在岗培训,定期对在职人员实行轮训,开展青年社工继续教育,特别是针对没有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证书的人员开展免费培训,已取得证书人员开展实务操作深入培训,实现持证与实际工作能力匹配。
三是在城乡社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和人才使用上下功夫。以城乡社区为重点,特别是城乡社区要注重配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人才评价与薪酬保障方面,将取得职业水平证书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纳入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范围。此外,着力破解社区工作人员无编制保障、薪资水平相对偏低、工作任务琐碎繁重、缺乏归属感等问题,努力建立资质、能力、待遇相统一的人才保障机制,鼓励、激励更多青年专业人才在基层岗位发挥作用,服务社会治理大局,全面提升社会治理能力,为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再次感谢您对全省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刘晓婷 电话:0971—4399331
联系单位:青海省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
青海省民政厅
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