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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洛州】果洛州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兜底脱贫 取得显著成效

时间:2020-12-04   来源:办公室   作者:果洛州民政局  浏览次数:11295
  自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果洛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委决策部署,始终把攻克深度贫困堡垒作为最大的政治责任、最大的民生工程和检验“初心”“使命”的“试金石”......
  自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果洛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委决策部署,始终把攻克深度贫困堡垒作为最大的政治责任、最大的民生工程和检验“初心”“使命”的“试金石”,通过完善救助政策、加大资金投入、提升救助标准、加强协作等措施,有效发挥了低保等社会救助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兜底脱贫作用,五年累计发放农村低保资金6.09亿元,累计纳入农村低保对象200763人,基本实现了“应退尽退,应保尽保”,有力推动了州委州政府确定脱贫目标顺利完成。
  高度重视,全面强化组织领导责任。近年来,民政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把脱贫攻坚、精准扶贫摆在了全年工作的重要位置,成立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并多次深入结对扶贫村、贫困户家庭进行调研,听取并了解驻村干部工作汇报和贫困家庭的实际情况,共送去困难救助资金14.33万元;大面粉等帮扶物资折合人民币51.41万元;解决15万元的产业扶持资金;为该乡敬老院解决了10万元能力提升资金。同时,领导班子成员通过调研检查开展社情、村情、民意调研,宣讲救助政策以及与农牧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民政法规和政策,高频率研究部署,高密度督查督导,高压力落实责任,充分发挥了兜底脱贫“指挥部”的作用。
  提高标准,兜底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农村低保标准由2016年的2400元/年提高到4800元/年。农村低保分类施保金由定额救助改为动态调整,达到720元/年;特困供养对象基本生活标准由600元/月提高到960元/月,轻度、中度、重度失能人员照料护理费分别达到340元、510元和850元/月。按800元/户标准建立了农村低保和农村特困供养对象取暖救助机制,三年来累计为35816户困难群众发放取暖金2865.3万元。落实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贫困家庭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累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3036.97万元,全州8085名残疾人受惠。建立了临时救助标准动态增长机制,临时救助上限由原先的2万元提高到城市低保标准的5倍确定;乡镇临时救助审批权限由2000元提高到5000元。特别是今年以来,借疫发力,充分发挥临时救助的作用,共临时救助43825人(次),救助资金为4653.2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个百分点,困难群众急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完善政策,切实发挥农村低保兜底脱贫作用。结合我州实际,先后转发和下发了一系列制度文件,提出了兜底脱贫具体措施和目标任务,进一步规范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程序。今年,坚持疫情期间基本生活保障和兜底脱贫工作“两手抓、两同步”,写好有机结合文章,有效助力决胜脱贫攻坚。同时,重点围绕贫困人口、边缘群体、潜在救助对象,加强与扶贫部门数据比对工作,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用足用好低保、特困供养和临时救助政策,做到应纳尽纳、应保尽保、应帮尽帮,切实巩固好脱贫成果。
  加强协作,确保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有效衔接。在坚持规范有序、保持政策连续性的基础上,加强低保制度和扶贫政策的有效衔接。对符合条件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农村低保家庭和特困人员,按规定程序纳入低保范围和建档立卡范围,并针对不同致贫原因予以精准帮扶。对未纳入建档立卡范围的低保家庭和农村特困人员,严格把握农村低保、特困供养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认定条件,充分考虑两项政策在资格条件、认定标准、收入计算等方面差异,实现双向衔接,避免“漏保”、“漏扶”。
  加强核对机制建设,不断提升救助对象认定精准度。认真落实政策制度,进一步明确规定核对的内容方式、核对流程、办理时限、认定标准、认定程序、监督管理,完善了救助对象认定标准体系。有效利用信息比对平台,通过申请、审核、流转、比对、核实、审批等一整套特定的流程实现对申请对象的经济状况评估,为建档立卡对象的认定提供客观依据。加强与扶贫部门衔接,对新纳入或退出的建档立卡对象家庭,由县级扶贫部门委托同级核对部门及时开展家庭居民经济状况核对,确保“精准识别,精准退出”。截至目前,州民政局已累计开展核对228021余人(次),出具报告61900份,新申请救助家庭和建档立卡对象实现100%核对,建档立卡对象认定更加精准,人民群众满意度大幅提高。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持续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在全州统一部署安排了专项整治和低保兜底脱贫“回头看”活动,将对象认定准不准、脱贫需求清不清、资金使用准不准、指标数据全不全作为活动的重点内容,要求各地对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限时整改,并要求各县持续深入实施农村低保工作作风及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同时,州民政局会同纪委监委、财政、审计多次组成督查组督导全州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不断加强基层工作力量。为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激发社会力量活力,推动政府转变职能和政务服务效能提升。根据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意见》的要求,为确保取得实效,州民政局联合州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终期绩效评价验收。目前,已全面完成政府购买服务相关工作,共投入3542万元,通过派遣人员方式派遣乡镇、县社会救助工作人员248人,县乡两级社会救助工作力量得到极大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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