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青海省深入推进婚俗改革,着力开展婚姻管理信息化和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创新开展婚姻家庭辅导,加大婚姻登记员培训力度,完善婚姻信息档案,全面提升了婚姻登记服务水平。全省平均每年办理结婚登记5.8万对、结婚率9.5‰,离婚登记1.2万对、离婚率2.04‰。
推进婚姻管理信息化建设。健全完善婚姻信息管理系统,系统经过三次升级改造,增加了全国联网审查、人口信息库核验、人证核验等功能,并督促指导各地区配备高拍仪、人像采集、指纹采集、人脸识别等技术设备,提高了婚姻登记的准确性。主动推进各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实现婚姻信息系统与省发改委云数据平台共享,并将婚姻信息系统数据对接省政府电子政务办,与省司法厅、省公安厅、省住房公积金中心、省税务局等多部门实现了数据共享,逐步做到“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实施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优化婚姻登记点位格局,经过认真调研和反复征求各地意见,按照逐步减少或者取消的原则,取消部分乡镇婚姻登记职能,收回县级统一办理,有效解决了乡镇婚姻登记人员流动频繁,婚姻档案管理不规范,工作效能偏低等问题。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等28个部门下发《青海省对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开展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加大对婚姻登记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出台《青海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青海省婚姻登记印章、证件管理办法》,对规范化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开展婚姻家庭辅导。下发《关于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督促指导各地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有条件的地区已积极引入社会组织、司法专业人才等,为登记当事人提供离婚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等服务。印发《倡导文明婚俗新风 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宣传彩页、《弘扬婚姻家庭文化 共筑和谐幸福生活》宣传册,放置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宣传,举办“致敬最美逆行者 为爱守护民政情”结婚登记集体颁证仪式,宣传优秀中华传统婚俗礼仪,培养向上文明婚俗文化,传承良好家风家教。
加大督促检查和培训力度。连续四年开展婚姻规范化督查工作,对全省婚姻登记机关建设情况、婚姻登记人员情况、婚姻管理法规政策落实情况、婚姻档案管理情况及婚姻登记信息建设情况进行督查。连续五年举办婚姻登记工作培训班,累计培训婚姻登记工作人员700余人次,积极打造业务精通、素质过硬的婚姻登记人员队伍。下发《关于加强全省婚姻登记机关行风建设的通知》,进一步推动改进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作风,切实提高服务质量。
完善婚姻信息档案。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婚姻登记历史档案数据补录工作的安排部署和省厅《关于建立婚姻历史档案数据补录工作定期通报制度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迅速行动,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开展婚姻登记历史档案补录数据工作,进一步补充完善历史婚姻档案信息,现已补录历史数据87万余条。
下一步,各级民政部门按照全省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推动深化服务型婚姻登记机关发展,按照3A级和“四室两厅”(婚姻登记室、离婚调解室、档案资料室、婚姻家庭辅导室、颁证服务大厅、候登大厅)标准,推动县级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建设,配备齐全婚姻登记系统软硬件,全面提升婚姻登记员业务水平,逐步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生活的需求。
编审:刁成秀 编辑:霍艳珺 供稿:马洁冰